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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水行周 分节阅读 1411(1 / 1)

d产业。为此,宇文理组织人员,根据各方意见,初步拟定了公司条例草稿、商人条例草稿,上呈天子,作为推动工商业立法的实践。这两份条例草稿,分别对商社公司的营业行为、商人的经营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也为正式的商律出现奠定基础。天子御览,命中书省进行修改,是为公司条例草案、商人条例草案,现在,由中书省提交门下省审核。因为要扭转重农抑商的传统观念,事关重大,所以门下省谏议院对这两个草案的审核过程,为政事堂会议的一部分。宇文理作为提案人,要接受反对方的提问,政事堂会议最后要进行投票表决,决定这两个草案的命运。与会人员,之前就拿到了两份草案的资料,有充足的时间进行研究,现在若有疑问,当场就可以提出来,正、反双方就此辩论,辩论结束,投票表决。延续了千年的重农抑商、重本抑末,把商业看成“奸伪之业”,把商人看成末等之民的政治传统,是否会因此获得初步扭转呢第六百二十章 恐惧下午,清凉殿内,宇文温整理完书案上的资料,喝起冰镇酸梅汤,夏末的天气炎热异常,他的心情和外面树上的知了一般焦躁不安。冷饮下肚,感觉凉爽不少,宇文看着自己整理好的资料,不知不觉走神。先前,平章、杞王宇文理提出要立法保护工商业者的正当权益,于是政事堂会议为此进行了辩论,并且投票表决。表决结果是不通过。于是宇文理再来第二次,又败。接着是第三次。立法确保工商业者正当权益、并废除一系列歧视商贾的议案,一直未获政事堂会议通过,正、反双方持续了大半个夏天的“拉锯战”,一直“打”到现在。朝野之间,关于这项议案的争议很大,支持者有之,反对者也不少,所以成了整个夏天官场最热门的话题之一。要不是宇文温为了“捧”谏议院,任由这项议案走程序,并且表态畅所欲言,该议案早就实施了。现在搞成这样,原因是宇文温要身体力行,尊重自己构建的新制度,让大家都看到他讲道理、愿意和各方协调的态度。宇文温最喜欢和人讲道理,哪怕这道理是歪理也无所谓,只是他没想到已经过了二十年,那帮老顽固的脑子依旧不开窍,这让他很不爽。政事堂的投票是不记名投票,所以宇文温不知道是谁反对,但他不想知道是谁反对。宇文温既然选择“放手”,没有提前和相关人员打招呼,就是要以理服人,靠制度博弈取胜。既然现在大家脑子都不开窍,那就继续讲道理。道理是什么一组组数据,一个个事实,火轮船、火车、电报都已经出现,时代不同了,还抱着“重农抑商”观念不放的人,迟早要被事实打脸。宇文温这半年来仔细研究过“重农抑商”的起源和发展,知道这一观点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在战国时期,因为农业生产水平低下,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是很有必要的,这一政策说白了就是为耕战服务。战国时代,秦国商鞅变法,强调重农抑商,让国民除了耕田就只关注打仗,想要出人头地,就得靠战功来换,而要打仗,就得有充足的粮食。然而“商”的发展,会干扰到秦国的耕战大计,影响粮食产出,影响军民立军功改变命运的决心,所以必须抑制。极度强调耕战的秦国笑到最后,虽然秦历二世而亡,但重农抑商的政策、政治观点,为历代统治者所沿用。宇文温认为,重农抑商的政策,在“古代”是合适的,因为生产力低下,粮食问题很突出,而且这政策能以较低成本维持朝廷对广大疆域的统治。但是,时代不一样了,蒸汽机出现,生产力快速增强,已经接近脱胎换骨的临界点。农业依旧是重中之重,但这种时候再强调抑商、贱商,就是不合时宜。生产力的高速发展,让农和商不再是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没必要二选一,应该是“全都要”。重农重商以实业为主的工商业,两条腿走路,社会发展才会继续加速,这点,宇文温不信如今的朝廷要员看不出来。那么,为何宇文理的提案会陷入“拉锯战”呢宇文温认为,这是因为恐惧。人对未知事物,总会有本能的恐惧,所以官员们对于取消“抑商”、“贱商”,商贾大翻身后形成的未知局势,本能的产生恐惧,然后就是下意识的排斥。他们无法面对工商业大兴后,四书五经上的知识再无法有效治理国家的可能;他们无法面对商贾变成良民后,各种光明正大炫富的排场让自己相形见绌的可能。基于对于未知或前途可能一片昏暗的恐惧,让官员们本能拒绝宇文理的提案,他们不想让商贾从“牢笼”里出来。让商贾变成平民地位上,那就意味着商贾有光明正大步入仕途的机会非科举途径,而相比富商,寻常官员如何有财力在疏通人脉的竞争中战胜对方大部分官员都是聪明人,都知道国家离不开工商业,也知道按照现在的情况,工商业大发展利大于弊,但涉及到自身利益,谁都不糊涂。朝廷可以不抑商不抑制民间工商业,却不能不“贱商”继续让商贾在地位上处于卑贱状态,如此一来,才是官僚们眼中的两全之策。然而,不在法律上废除对商贾的歧视性规定,不在立法上保证商贾的正当权益,无法确保商贾产业、财富不被人随意收取,若连这点面子功夫都做不好,如何能让工商业者们安心宇文温能想到,若商贾们对未来不看好,那么他们赚来的钱,更倾向于用来购买土地,为日后“转行”当地主做铺垫。而不是将其用于扩大规模、扩大生产,开更多的分号,雇佣更多的工人,赚更多的钱。现在,之所以工商业发展势头十分迅猛,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宇文温的大力支持,商贾们对于他的信心很足,大家都知道,只要他在位,朝廷就不会抑商,就不会把商贾当肥猪杀。可他终究是会死的。他死了以后,新君继位,是否还会继续这一政策呢大概率会,但到了孙辈,就很难说了。宇文温记得西汉时的文景之治,朝廷为了恢复国力,选择与民生息,将传统的什一税改成三十税一,对于商贾的限制也放宽,所以工商业发展迅速。到了汉武帝孙辈时,因为连年用兵,国家财政很快告急,朝廷为了解决财政问题,再次抑商、实行盐铁专营,并且开始“杀猪”。杀猪的办法是收税,名为“缗税”,即财产税,按财产总数的一定比例收,如果有人隐瞒家产,告发者告缗有重赏,此为告缗令。缗税的目标是有钱人,谁有钱商人群体。有商人不想交那么多,被人告发,然后田地、宅院、牲畜、奴婢全部家产悉数充公,告缗令一出,朝廷财政瞬间“回血”,但后果和竭泽而渔差不多,因为各种告密行为可以让商贾有口难辩,于是商贾们等同于被一锅端。告缗令的“战绩”,汉书有记载:中产以上商贾大抵破产。商人,在朝廷眼中,不过是养肥了就能杀的肥猪,哪怕你是做实业发家的,亦是如此。宇文温不希望这样的历史重演,因为时代不同了,到了他孙子那一代,工业时代差不多要降临,若还玩封建王朝定期杀猪的把戏,让工商业的发展出现瓶颈,后果就是有可能错过蜕变的机会。新旧势力的交锋,要么是政治妥协,要么是军事决胜,宇文温当然希望是前者,所以他再烦躁也耐着性子,看着侄子在政事堂会议上“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漫长的拉锯战,不是单纯的浪费时间,正、反双方的不断交锋和妥协,使得宇文理的提案内容已经和一开始有了许多不同。这样的妥协和交锋,最后能够有什么样的结果,正是宇文温所期盼的,比起强制推行,这种经过各方妥协的政策,生命力才会长久。第六百二十一章 律法秋风起,草木黄,雁南归,从门下省归来的唐国公李渊,回到私第后,和夫人窦氏交谈起来,说着说着,透露一个小道消息:“陛下面上看不出来,但真是高兴,以至于一脚就把门槛给踢坏了,然后一瘸一拐的离开,全场肃静,与会人员大概憋着笑。”窦氏听了,脑海里浮现出天子一瘸一拐走路的场面,还真想笑,却不忘问:“三郎没笑吧”“大家都装作没听见、没看见,谁敢笑”李渊喝完一杯茶,长舒一口气,感叹着:“吵了差不多半年,好歹是通过了,这一下,怕不是有许多人已经喜极而泣、奔走呼号。”窦氏方才听李渊说,政事堂会议通过了平章、杞王宇文理所提议案,立法保证商贾的正当权益,取消各项律法中对商贾的歧视性内容,让工、商业者获得与平民相等的地位。与此同时,加强对工、商的管理,一部名为钦定大周商律简称商律的律法即将颁布实施。这部商律,就是近半年来各方激烈辩论、妥协所得产物,其中包括杞王组织人员拟定的公司条例、商人条例。可以说,商律为周国工商业接下来的发展奠定了律令基础,而朝廷大兴工商业的决心,也由商律体现出来。李渊作为四平章之一,府里有上一版商律的修改稿,窦氏让人拿来,一边翻看,一边和李渊确定其中内容。两年前窦氏大病一场,差点就撒手人寰,从那过后,身体不如从前,多亏慢慢调理保住元气,不至于成日里病恹恹、一副苟延残喘的模样。她打理唐国公府名下产业多年,又和皇后及一众外命妇走得近,紧跟“时代潮流”,所以让李家在这二十多年的工商业发展浪潮中收益匪浅。也正是因为自家有产业,所以李渊是杞王提案的支持者,经过半年的努力,不断的辩论、妥协,才让几经修改的商律最终定型。窦氏对这套律法颇为熟悉,其中的公司条例,将各种公司按章分类,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机构,确定了一些定义和概念。首先是公司的定义,明确规定“凡凑齐资本共营、以营利为目的之贸易者均为公司”。其次,确定“法人”的概念。所谓法人,公司律确定“凡公司均为法人”,以律令的形式,确定公司、商社的法人地位。第三,定义责任制:公司责任制,以债务为前提,分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公司条例规定,无限责任公司如遇亏损,若变卖公司资产依旧无法抵债,债务人可向该公司合资人、股东追债,并将其名下财产抵债。也就是说,合资人、股东有责任用自己所有的财产来偿还公司欠下的债务,此即为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如遇亏损,若变卖公司资产依旧无法抵债,债务人可向合资人、股东追债,但合资人、股东只需将自己所持公司股份、合资钱财用来抵债。如果份额用完,依旧无法偿还债务,合资人、股东无需将其个人名下财产拿来抵债,此即有限责任。此外,又对股份制有限公司的成立、公司股份、公司债记名不记名等进行了规定。商人条例,对商人的涵义、商业经营范围、商号、商业帐簿等作了规定。规定凡经营商务、贸易、买卖、贩运货物者,均为商人。又规定,年满十五岁以上之男子方可营商业,而女子可以于法定场所内经营商业。还规定了商人类型贸易商、生产商等、商业学徒、代理商、商业中间人、经理权和代办权等一系列内容。除此之外,还有期货管理条例、股票管理条例、银行管理条例、海商管理条例等等。林林种种汇在一起,就是钦定大周商律。这是前所未有的一部商律,从此,重农抑商的政策不复存在,重农促商、两条腿走路,将会是国策。朝廷要大兴以实业为主的工商业,带动各行业发展,吸纳更多的劳动力,让无地可种的人们可以通过务工挣钱,养活自己和家人。李渊明白这一国策的重要性,但他也知道这意味着新一轮的工商业发展浪潮即将到来。实业兴国,是这段时间以来大辩论里经常提起的一个词,朝廷要靠实业强国,吸收闲散劳动力,生产大量物美价量的产品,造福百姓。与此同时,还要继续大兴海贸,向海外诸国大规模倾销中原的手工业、工业制品,以此带动国内实业的发展。一个工场,同样的产品,可以高价向海外市场销售,同时以低价向国内市场销售,如此一来,工场生产商确保了利润,贸易商得了赚头、百姓得了实惠,朝廷也得了大量税收,可谓一举多得。实业兴旺、经济活跃,意味着交通运输繁忙,无数冒着黑烟的火轮船,还有即将“横行”东西南北的火车,以及各类蒸汽机械,都需要消耗大量的煤炭。那么权贵们名下的煤矿,可真是要忙得无法休息了。窦氏见李渊眉飞色舞的描述美好未来,自宇文温记得西汉时的文景之治,朝廷为了恢复国力,选择与民生息,将传统的什一税改成三十税一,对于商贾的限制也放宽,所以工商业发展迅速。到了汉武帝孙辈时,因为连年用兵,国家财政很快告急,朝廷为了解决财政问题,再次抑商、实行盐铁专营,并且开始“杀猪”。杀猪的办法是收税,名为“缗税”,即财产税,按财产总数的一定比例收,如果有人隐瞒家产,告发者告缗有重赏,此为告缗令。缗税的目标是有钱人,谁有钱商人群体。有商人不想交那么多,被人告发,然后田地、宅院、牲畜、奴婢全部家产悉数充公,告缗令一出,朝廷财政瞬间“回血”,但后果和竭泽而渔差不多,因为各种告密行为可以让商贾有口难辩,于是商贾们等同于被一锅端。告缗令的“战绩”,汉书有记载:中产以上商贾大抵破产。商人,在朝廷眼中,不过是养肥了就能杀的肥猪,哪怕你是做实业发家的,亦是如此。宇文温不希望这样的历史重演,因为时代不同了,到了他孙子那一代,工业时代差不多要降临,若还玩封建王朝定期杀猪的把戏,让工商业的发展出现瓶颈,后果就是有可能错过蜕变的机会。新旧势力的交锋,要么是政治妥协,要么是军事决胜,宇文温当然希望是前者,所以他再烦躁也耐着性子,看着侄子在政事堂会议上“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漫长的拉锯战,不是单纯的浪费时间,正、反双方的不断交锋和妥协,使得宇文理的提案内容已经和一开始有了许多不同。这样的妥协和交锋,最后能够有什么样的结果,正是宇文温所期盼的,比起强制推行,这种经过各方妥协的政策,生命力才会长久。第六百二十一章 律法秋风起,草木黄,雁南归,从门下省归来的唐国公李渊,回到私第后,和夫人窦氏交谈起来,说着说着,透露一个小道消息:“陛下面上看不出来,但真是高兴,以至于一脚就把门槛给踢坏了,然后一瘸一拐的离开,全场肃静,与会人员大概憋着笑。”窦氏听了,脑海里浮现出天子一瘸一拐走路的场面,还真想笑,却不忘问:“三郎没笑吧”“大家都装作没听见、没看见,谁敢笑”李渊喝完一杯茶,长舒一口气,感叹着:“吵了差不多半年,好歹是通过了,这一下,怕不是有许多人已经喜极而泣、奔走呼号。”窦氏方才听李渊说,政事堂会议通过了平章、杞王宇文理所提议案,立法保证商贾的正当权益,取消各项律法中对商贾的歧视性内容,让工、商业者获得与平民相等的地位。与此同时,加强对工、商的管理,一部名为钦定大周商律简称商律的律法即将颁布实施。这部商律,就是近半年来各方激烈辩论、妥协所得产物,其中包括杞王组织人员拟定的公司条例、商人条例。可以说,商律为周国工商业接下来的发展奠定了律令基础,而朝廷大兴工商业的决心,也由商律体现出来。李渊作为四平章之一,府里有上一版商律的修改稿,窦氏让人拿来,一边翻看,一边和李渊确定其中内容。两年前窦氏大病一场,差点就撒手人寰,从那过后,身体不如从前,多亏慢慢调理保住元气,不至于成日里病恹恹、一副苟延残喘的模样。她打理唐国公府名下产业多年,又和皇后及一众外命妇走得近,紧跟“时代潮流”,所以让李家在这二十多年的工商业发展浪潮中收益匪浅。也正是因为自家有产业,所以李渊是杞王提案的支持者,经过半年的努力,不断的辩论、妥协,才让几经修改的商律最终定型。窦氏对这套律法颇为熟悉,其中的公司条例,将各种公司按章分类,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机构,确定了一些定义和概念。首先是公司的定义,明确规定“凡凑齐资本共营、以营利为目的之贸易者均为公司”。其次,确定“法人”的概念。所谓法人,公司律确定“凡公司均为法人”,以律令的形式,确定公司、商社的法人地位。第三,定义责任制:公司责任制,以债务为前提,分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公司条例规定,无限责任公司如遇亏损,若变卖公司资产依旧无法抵债,债务人可向该公司合资人、股东追债,并将其名下财产抵债。也就是说,合资人、股东有责任用自己所有的财产来偿还公司欠下的债务,此即为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如遇亏损,若变卖公司资产依旧无法抵债,债务人可向合资人、股东追债,但合资人、股东只需将自己所持公司股份、合资钱财用来抵债。如果份额用完,依旧无法偿还债务,合资人、股东无需将其个人名下财产拿来抵债,此即有限责任。此外,又对股份制有限公司的成立、公司股份、公司债记名不记名等进行了规定。商人条例,对商人的涵义、商业经营范围、商号、商业帐簿等作了规定。规定凡经营商务、贸易、买卖、贩运货物者,均为商人。又规定,年满十五岁以上之男子方可营商业,而女子可以于法定场所内经营商业。还规定了商人类型贸易商、生产商等、商业学徒、代理商、商业中间人、经理权和代办权等一系列内容。除此之外,还有期货管理条例、股票管理条例、银行管理条例、海商管理条例等等。林林种种汇在一起,就是钦定大周商律。这是前所未有的一部商律,从此,重农抑商的政策不复存在,重农促商、两条腿走路,将会是国策。朝廷要大兴以实业为主的工商业,带动各行业发展,吸纳更多的劳动力,让无地可种的人们可以通过务工挣钱,养活自己和家人。李渊明白这一国策的重要性,但他也知道这意味着新一轮的工商业发展浪潮即将到来。实业兴国,是这段时间以来大辩论里经常提起的一个词,朝廷要靠实业强国,吸收闲散劳动力,生产大量物美价量的产品,造福百姓。与此同时,还要继续大兴海贸,向海外诸国大规模倾销中原的手工业、工业制品,以此带动国内实业的发展。一个工场,同样的产品,可以高价向海外市场销售,同时以低价向国内市场销售,如此一来,工场生产商确保了利润,贸易商得了赚头、百姓得了实惠,朝廷也得了大量税收,可谓一举多得。实业兴旺、经济活跃,意味着交通运输繁忙,无数冒着黑烟的火轮船,还有即将“横行”东西南北的火车,以及各类蒸汽机械,都需要消耗大量的煤炭。那么权贵们名下的煤矿,可真是要忙得无法休息了。窦氏见李渊眉飞色舞的描述美好未来,自宇文温记得西汉时的文景之治,朝廷为了恢复国力,选择与民生息,将传统的什一税改成三十税一,对于商贾的限制也放宽,所以工商业发展迅速。到了汉武帝孙辈时,因为连年用兵,国家财政很快告急,朝廷为了解决财政问题,再次抑商、实行盐铁专营,并且开始“杀猪”。杀猪的办法是收税,名为“缗税”,即财产税,按财产总数的一定比例收,如果有人隐瞒家产,告发者告缗有重赏,此为告缗令。缗税的目标是有钱人,谁有钱商人群体。有商人不想交那么多,被人告发,然后田地、宅院、牲畜、奴婢全部家产悉数充公,告缗令一出,朝廷财政瞬间“回血”,但后果和竭泽而渔差不多,因为各种告密行为可以让商贾有口难辩,于是商贾们等同于被一锅端。告缗令的“战绩”,汉书有记载:中产以上商贾大抵破产。商人,在朝廷眼中,不过是养肥了就能杀的肥猪,哪怕你是做实业发家的,亦是如此。宇文温不希望这样的历史重演,因为时代不同了,到了他孙子那一代,工业时代差不多要降临,若还玩封建王朝定期杀猪的把戏,让工商业的发展出现瓶颈,后果就是有可能错过蜕变的机会。新旧势力的交锋,要么是政治妥协,要么是军事决胜,宇文温当然希望是前者,所以他再烦躁也耐着性子,看着侄子在政事堂会议上“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漫长的拉锯战,不是单纯的浪费时间,正、反双方的不断交锋和妥协,使得宇文理的提案内容已经和一开始有了许多不同。这样的妥协和交锋,最后能够有什么样的结果,正是宇文温所期盼的,比起强制推行,这种经过各方妥协的政策,生命力才会长久。第六百二十一章 律法秋风起,草木黄,雁南归,从门下省归来的唐国公李渊,回到私第后,和夫人窦氏交谈起来,说着说着,透露一个小道消息:“陛下面上看不出来,但真是高兴,以至于一脚就把门槛给踢坏了,然后一瘸一拐的离开,全场肃静,与会人员大概憋着笑。”窦氏听了,脑海里浮现出天子一瘸一拐走路的场面,还真想笑,却不忘问:“三郎没笑吧”“大家都装作没听见、没看见,谁敢笑”李渊喝完一杯茶,长舒一口气,感叹着:“吵了差不多半年,好歹是通过了,这一下,怕不是有许多人已经喜极而泣、奔走呼号。”窦氏方才听李渊说,政事堂会议通过了平章、杞王宇文理所提议案,立法保证商贾的正当权益,取消各项律法中对商贾的歧视性内容,让工、商业者获得与平民相等的地位。与此同时,加强对工、商的管理,一部名为钦定大周商律简称商律的律法即将颁布实施。这部商律,就是近半年来各方激烈辩论、妥协所得产物,其中包括杞王组织人员拟定的公司条例、商人条例。可以说,商律为周国工商业接下来的发展奠定了律令基础,而朝廷大兴工商业的决心,也由商律体现出来。李渊作为四平章之一,府里有上一版商律的修改稿,窦氏让人拿来,一边翻看,一边和李渊确定其中内容。两年前窦氏大病一场,差点就撒手人寰,从那过后,身体不如从前,多亏慢慢调理保住元气,不至于成日里病恹恹、一副苟延残喘的模样。她打理唐国公府名下产业多年,又和皇后及一众外命妇走得近,紧跟“时代潮流”,所以让李家在这二十多年的工商业发展浪潮中收益匪浅。也正是因为自家有产业,所以李渊是杞王提案的支持者,经过半年的努力,不断的辩论、妥协,才让几经修改的商律最终定型。窦氏对这套律法颇为熟悉,其中的公司条例,将各种公司按章分类,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机构,确定了一些定义和概念。首先是公司的定义,明确规定“凡凑齐资本共营、以营利为目的之贸易者均为公司”。其次,确定“法人”的概念。所谓法人,公司律确定“凡公司均为法人”,以律令的形式,确定公司、商社的法人地位。第三,定义责任制:公司责任制,以债务为前提,分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公司条例规定,无限责任公司如遇亏损,若变卖公司资产依旧无法抵债,债务人可向该公司合资人、股东追债,并将其名下财产抵债。也就是说,合资人、股东有责任用自己所有的财产来偿还公司欠下的债务,此即为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如遇亏损,若变卖公司资产依旧无法抵债,债务人可向合资人、股东追债,但合资人、股东只需将自己所持公司股份、合资钱财用来抵债。如果份额用完,依旧无法偿还债务,合资人、股东无需将其个人名下财产拿来抵债,此即有限责任。此外,又对股份制有限公司的成立、公司股份、公司债记名不记名等进行了规定。商人条例,对商人的涵义、商业经营范围、商号、商业帐簿等作了规定。规定凡经营商务、贸易、买卖、贩运货物者,均为商人。又规定,年满十五岁以上之男子方可营商业,而女子可以于法定场所内经营商业。还规定了商人类型贸易商、生产商等、商业学徒、代理商、商业中间人、经理权和代办权等一系列内容。除此之外,还有期货管理条例、股票管理条例、银行管理条例、海商管理条例等等。林林种种汇在一起,就是钦定大周商律。这是前所未有的一部商律,从此,重农抑商的政策不复存在,重农促商、两条腿走路,将会是国策。朝廷要大兴以实业为主的工商业,带动各行业发展,吸纳更多的劳动力,让无地可种的人们可以通过务工挣钱,养活自己和家人。李渊明白这一国策的重要性,但他也知道这意味着新一轮的工商业发展浪潮即将到来。实业兴国,是这段时间以来大辩论里经常提起的一个词,朝廷要靠实业强国,吸收闲散劳动力,生产大量物美价量的产品,造福百姓。与此同时,还要继续大兴海贸,向海外诸国大规模倾销中原的手工业、工业制品,以此带动国内实业的发展。一个工场,同样的产品,可以高价向海外市场销售,同时以低价向国内市场销售,如此一来,工场生产商确保了利润,贸易商得了赚头、百姓得了实惠,朝廷也得了大量税收,可谓一举多得。实业兴旺、经济活跃,意味着交通运输繁忙,无数冒着黑烟的火轮船,还有即将“横行”东西南北的火车,以及各类蒸汽机械,都需要消耗大量的煤炭。那么权贵们名下的煤矿,可真是要忙得无法休息了。窦氏见李渊眉飞色舞的描述美好未来,自宇文温记得西汉时的文景之治,朝廷为了恢复国力,选择与民生息,将传统的什一税改成三十税一,对于商贾的限制也放宽,所以工商业发展迅速。到了汉武帝孙辈时,因为连年用兵,国家财政很快告急,朝廷为了解决财政问题,再次抑商、实行盐铁专营,并且开始“杀猪”。杀猪的办法是收税,名为“缗税”,即财产税,按财产总数的一定比例收,如果有人隐瞒家产,告发者告缗有重赏,此为告缗令。缗税的目标是有钱人,谁有钱商人群体。有商人不想交那么多,被人告发,然后田地、宅院、牲畜、奴婢全部家产悉数充公,告缗令一出,朝廷财政瞬间“回血”,但后果和竭泽而渔差不多,因为各种告密行为可以让商贾有口难辩,于是商贾们等同于被一锅端。告缗令的“战绩”,汉书有记载:中产以上商贾大抵破产。商人,在朝廷眼中,不过是养肥了就能杀的肥猪,哪怕你是做实业发家的,亦是如此。宇文温不希望这样的历史重演,因为时代不同了,到了他孙子那一代,工业时代差不多要降临,若还玩封建王朝定期杀猪的把戏,让工商业的发展出现瓶颈,后果就是有可能错过蜕变的机会。新旧势力的交锋,要么是政治妥协,要么是军事决胜,宇文温当然希望是前者,所以他再烦躁也耐着性子,看着侄子在政事堂会议上“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漫长的拉锯战,不是单纯的浪费时间,正、反双方的不断交锋和妥协,使得宇文理的提案内容已经和一开始有了许多不同。这样的妥协和交锋,最后能够有什么样的结果,正是宇文温所期盼的,比起强制推行,这种经过各方妥协的政策,生命力才会长久。第六百二十一章 律法秋风起,草木黄,雁南归,从门下省归来的唐国公李渊,回到私第后,和夫人窦氏交谈起来,说着说着,透露一个小道消息:“陛下面上看不出来,但真是高兴,以至于一脚就把门槛给踢坏了,然后一瘸一拐的离开,全场肃静,与会人员大概憋着笑。”窦氏听了,脑海里浮现出天子一瘸一拐走路的场面,还真想笑,却不忘问:“三郎没笑吧”“大家都装作没听见、没看见,谁敢笑”李渊喝完一杯茶,长舒一口气,感叹着:“吵了差不多半年,好歹是通过了,这一下,怕不是有许多人已经喜极而泣、奔走呼号。”窦氏方才听李渊说,政事堂会议通过了平章、杞王宇文理所提议案,立法保证商贾的正当权益,取消各项律法中对商贾的歧视性内容,让工、商业者获得与平民相等的地位。与此同时,加强对工、商的管理,一部名为钦定大周商律简称商律的律法即将颁布实施。这部商律,就是近半年来各方激烈辩论、妥协所得产物,其中包括杞王组织人员拟定的公司条例、商人条例。可以说,商律为周国工商业接下来的发展奠定了律令基础,而朝廷大兴工商业的决心,也由商律体现出来。李渊作为四平章之一,府里有上一版商律的修改稿,窦氏让人拿来,一边翻看,一边和李渊确定其中内容。两年前窦氏大病一场,差点就撒手人寰,从那过后,身体不如从前,多亏慢慢调理保住元气,不至于成日里病恹恹、一副苟延残喘的模样。她打理唐国公府名下产业多年,又和皇后及一众外命妇走得近,紧跟“时代潮流”,所以让李家在这二十多年的工商业发展浪潮中收益匪浅。也正是因为自家有产业,所以李渊是杞王提案的支持者,经过半年的努力,不断的辩论、妥协,才让几经修改的商律最终定型。窦氏对这套律法颇为熟悉,其中的公司条例,将各种公司按章分类,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机构,确定了一些定义和概念。首先是公司的定义,明确规定“凡凑齐资本共营、以营利为目的之贸易者均为公司”。其次,确定“法人”的概念。所谓法人,公司律确定“凡公司均为法人”,以律令的形式,确定公司、商社的法人地位。第三,定义责任制:公司责任制,以债务为前提,分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公司条例规定,无限责任公司如遇亏损,若变卖公司资产依旧无法抵债,债务人可向该公司合资人、股东追债,并将其名下财产抵债。也就是说,合资人、股东有责任用自己所有的财产来偿还公司欠下的债务,此即为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如遇亏损,若变卖公司资产依旧无法抵债,债务人可向合资人、股东追债,但合资人、股东只需将自己所持公司股份、合资钱财用来抵债。如果份额用完,依旧无法偿还债务,合资人、股东无需将其个人名下财产拿来抵债,此即有限责任。此外,又对股份制有限公司的成立、公司股份、公司债记名不记名等进行了规定。商人条例,对商人的涵义、商业经营范围、商号、商业帐簿等作了规定。规定凡经营商务、贸易、买卖、贩运货物者,均为商人。又规定,年满十五岁以上之男子方可营商业,而女子可以于法定场所内经营商业。还规定了商人类型贸易商、生产商等、商业学徒、代理商、商业中间人、经理权和代办权等一系列内容。除此之外,还有期货管理条例、股票管理条例、银行管理条例、海商管理条例等等。林林种种汇在一起,就是钦定大周商律。这是前所未有的一部商律,从此,重农抑商的政策不复存在,重农促商、两条腿走路,将会是国策。朝廷要大兴以实业为主的工商业,带动各行业发展,吸纳更多的劳动力,让无地可种的人们可以通过务工挣钱,养活自己和家人。李渊明白这一国策的重要性,但他也知道这意味着新一轮的工商业发展浪潮即将到来。实业兴国,是这段时间以来大辩论里经常提起的一个词,朝廷要靠实业强国,吸收闲散劳动力,生产大量物美价量的产品,造福百姓。与此同时,还要继续大兴海贸,向海外诸国大规模倾销中原的手工业、工业制品,以此带动国内实业的发展。一个工场,同样的产品,可以高价向海外市场销售,同时以低价向国内市场销售,如此一来,工场生产商确保了利润,贸易商得了赚头、百姓得了实惠,朝廷也得了大量税收,可谓一举多得。实业兴旺、经济活跃,意味着交通运输繁忙,无数冒着黑烟的火轮船,还有即将“横行”东西南北的火车,以及各类蒸汽机械,都需要消耗大量的煤炭。那么权贵们名下的煤矿,可真是要忙得无法休息了。窦氏见李渊眉飞色舞的描述美好未来,自宇文温记得西汉时的文景之治,朝廷为了恢复国力,选择与民生息,将传统的什一税改成三十税一,对于商贾的限制也放宽,所以工商业发展迅速。到了汉武帝孙辈时,因为连年用兵,国家财政很快告急,朝廷为了解决财政问题,再次抑商、实行盐铁专营,并且开始“杀猪”。杀猪的办法是收税,名为“缗税”,即财产税,按财产总数的一定比例收,如果有人隐瞒家产,告发者告缗有重赏,此为告缗令。缗税的目标是有钱人,谁有钱商人群体。有商人不想交那么多,被人告发,然后田地、宅院、牲畜、奴婢全部家产悉数充公,告缗令一出,朝廷财政瞬间“回血”,但后果和竭泽而渔差不多,因为各种告密行为可以让商贾有口难辩,于是商贾们等同于被一锅端。告缗令的“战绩”,汉书有记载:中产以上商贾大抵破产。商人,在朝廷眼中,不过是养肥了就能杀的肥猪,哪怕你是做实业发家的,亦是如此。宇文温不希望这样的历史重演,因为时代不同了,到了他孙子那一代,工业时代差不多要降临,若还玩封建王朝定期杀猪的把戏,让工商业的发展出现瓶颈,后果就是有可能错过蜕变的机会。新旧势力的交锋,要么是政治妥协,要么是军事决胜,宇文温当然希望是前者,所以他再烦躁也耐着性子,看着侄子在政事堂会议上“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漫长的拉锯战,不是单纯的浪费时间,正、反双方的不断交锋和妥协,使得宇文理的提案内容已经和一开始有了许多不同。这样的妥协和交锋,最后能够有什么样的结果,正是宇文温所期盼的,比起强制推行,这种经过各方妥协的政策,生命力才会长久。第六百二十一章 律法秋风起,草木黄,雁南归,从门下省归来的唐国公李渊,回到私第后,和夫人窦氏交谈起来,说着说着,透露一个小道消息:“陛下面上看不出来,但真是高兴,以至于一脚就把门槛给踢坏了,然后一瘸一拐的离开,全场肃静,与会人员大概憋着笑。”窦氏听了,脑海里浮现出天子一瘸一拐走路的场面,还真想笑,却不忘问:“三郎没笑吧”“大家都装作没听见、没看见,谁敢笑”李渊喝完一杯茶,长舒一口气,感叹着:“吵了差不多半年,好歹是通过了,这一下,怕不是有许多人已经喜极而泣、奔走呼号。”窦氏方才听李渊说,政事堂会议通过了平章、杞王宇文理所提议案,立法保证商贾的正当权益,取消各项律法中对商贾的歧视性内容,让工、商业者获得与平民相等的地位。与此同时,加强对工、商的管理,一部名为钦定大周商律简称商律的律法即将颁布实施。这部商律,就是近半年来各方激烈辩论、妥协所得产物,其中包括杞王组织人员拟定的公司条例、商人条例。可以说,商律为周国工商业接下来的发展奠定了律令基础,而朝廷大兴工商业的决心,也由商律体现出来。李渊作为四平章之一,府里有上一版商律的修改稿,窦氏让人拿来,一边翻看,一边和李渊确定其中内容。两年前窦氏大病一场,差点就撒手人寰,从那过后,身体不如从前,多亏慢慢调理保住元气,不至于成日里病恹恹、一副苟延残喘的模样。她打理唐国公府名下产业多年,又和皇后及一众外命妇走得近,紧跟“时代潮流”,所以让李家在这二十多年的工商业发展浪潮中收益匪浅。也正是因为自家有产业,所以李渊是杞王提案的支持者,经过半年的努力,不断的辩论、妥协,才让几经修改的商律最终定型。窦氏对这套律法颇为熟悉,其中的公司条例,将各种公司按章分类,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机构,确定了一些定义和概念。首先是公司的定义,明确规定“凡凑齐资本共营、以营利为目的之贸易者均为公司”。其次,确定“法人”的概念。所谓法人,公司律确定“凡公司均为法人”,以律令的形式,确定公司、商社的法人地位。第三,定义责任制:公司责任制,以债务为前提,分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公司条例规定,无限责任公司如遇亏损,若变卖公司资产依旧无法抵债,债务人可向该公司合资人、股东追债,并将其名下财产抵债。也就是说,合资人、股东有责任用自己所有的财产来偿还公司欠下的债务,此即为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如遇亏损,若变卖公司资产依旧无法抵债,债务人可向合资人、股东追债,但合资人、股东只需将自己所持公司股份、合资钱财用来抵债。如果份额用完,依旧无法偿还债务,合资人、股东无需将其个人名下财产拿来抵债,此即有限责任。此外,又对股份制有限公司的成立、公司股份、公司债记名不记名等进行了规定。商人条例,对商人的涵义、商业经营范围、商号、商业帐簿等作了规定。规定凡经营商务、贸易、买卖、贩运货物者,均为商人。又规定,年满十五岁以上之男子方可营商业,而女子可以于法定场所内经营商业。还规定了商人类型贸易商、生产商等、商业学徒、代理商、商业中间人、经理权和代办权等一系列内容。除此之外,还有期货管理条例、股票管理条例、银行管理条例、海商管理条例等等。林林种种汇在一起,就是钦定大周商律。这是前所未有的一部商律,从此,重农抑商的政策不复存在,重农促商、两条腿走路,将会是国策。朝廷要大兴以实业为主的工商业,带动各行业发展,吸纳更多的劳动力,让无地可种的人们可以通过务工挣钱,养活自己和家人。李渊明白这一国策的重要性,但他也知道这意味着新一轮的工商业发展浪潮即将到来。实业兴国,是这段时间以来大辩论里经常提起的一个词,朝廷要靠实业强国,吸收闲散劳动力,生产大量物美价量的产品,造福百姓。与此同时,还要继续大兴海贸,向海外诸国大规模倾销中原的手工业、工业制品,以此带动国内实业的发展。一个工场,同样的产品,可以高价向海外市场销售,同时以低价向国内市场销售,如此一来,工场生产商确保了利润,贸易商得了赚头、百姓得了实惠,朝廷也得了大量税收,可谓一举多得。实业兴旺、经济活跃,意味着交通运输繁忙,无数冒着黑烟的火轮船,还有即将“横行”东西南北的火车,以及各类蒸汽机械,都需要消耗大量的煤炭。那么权贵们名下的煤矿,可真是要忙得无法休息了。窦氏见李渊眉飞色舞的描述美好未来,自宇文温记得西汉时的文景之治,朝廷为了恢复国力,选择与民生息,将传统的什一税改成三十税一,对于商贾的限制也放宽,所以工商业发展迅速。到了汉武帝孙辈时,因为连年用兵,国家财政很快告急,朝廷为了解决财政问题,再次抑商、实行盐铁专营,并且开始“杀猪”。杀猪的办法是收税,名为“缗税”,即财产税,按财产总数的一定比例收,如果有人隐瞒家产,告发者告缗有重赏,此为告缗令。缗税的目标是有钱人,谁有钱商人群体。有商人不想交那么多,被人告发,然后田地、宅院、牲畜、奴婢全部家产悉数充公,告缗令一出,朝廷财政瞬间“回血”,但后果和竭泽而渔差不多,因为各种告密行为可以让商贾有口难辩,于是商贾们等同于被一锅端。告缗令的“战绩”,汉书有记载:中产以上商贾大抵破产。商人,在朝廷眼中,不过是养肥了就能杀的肥猪,哪怕你是做实业发家的,亦是如此。宇文温不希望这样的历史重演,因为时代不同了,到了他孙子那一代,工业时代差不多要降临,若还玩封建王朝定期杀猪的把戏,让工商业的发展出现瓶颈,后果就是有可能错过蜕变的机会。新旧势力的交锋,要么是政治妥协,要么是军事决胜,宇文温当然希望是前者,所以他再烦躁也耐着性子,看着侄子在政事堂会议上“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漫长的拉锯战,不是单纯的浪费时间,正、反双方的不断交锋和妥协,使得宇文理的提案内容已经和一开始有了许多不同。这样的妥协和交锋,最后能够有什么样的结果,正是宇文温所期盼的,比起强制推行,这种经过各方妥协的政策,生命力才会长久。第六百二十一章 律法秋风起,草木黄,雁南归,从门下省归来的唐国公李渊,回到私第后,和夫人窦氏交谈起来,说着说着,透露一个小道消息:“陛下面上看不出来,但真是高兴,以至于一脚就把门槛给踢坏了,然后一瘸一拐的离开,全场肃静,与会人员大概憋着笑。”窦氏听了,脑海里浮现出天子一瘸一拐走路的场面,还真想笑,却不忘问:“三郎没笑吧”“大家都装作没听见、没看见,谁敢笑”李渊喝完一杯茶,长舒一口气,感叹着:“吵了差不多半年,好歹是通过了,这一下,怕不是有许多人已经喜极而泣、奔走呼号。”窦氏方才听李渊说,政事堂会议通过了平章、杞王宇文理所提议案,立法保证商贾的正当权益,取消各项律法中对商贾的歧视性内容,让工、商业者获得与平民相等的地位。与此同时,加强对工、商的管理,一部名为钦定大周商律简称商律的律法即将颁布实施。这部商律,就是近半年来各方激烈辩论、妥协所得产物,其中包括杞王组织人员拟定的公司条例、商人条例。可以说,商律为周国工商业接下来的发展奠定了律令基础,而朝廷大兴工商业的决心,也由商律体现出来。李渊作为四平章之一,府里有上一版商律的修改稿,窦氏让人拿来,一边翻看,一边和李渊确定其中内容。两年前窦氏大病一场,差点就撒手人寰,从那过后,身体不如从前,多亏慢慢调理保住元气,不至于成日里病恹恹、一副苟延残喘的模样。她打理唐国公府名下产业多年,又和皇后及一众外命妇走得近,紧跟“时代潮流”,所以让李家在这二十多年的工商业发展浪潮中收益匪浅。也正是因为自家有产业,所以李渊是杞王提案的支持者,经过半年的努力,不断的辩论、妥协,才让几经修改的商律最终定型。窦氏对这套律法颇为熟悉,其中的公司条例,将各种公司按章分类,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机构,确定了一些定义和概念。首先是公司的定义,明确规定“凡凑齐资本共营、以营利为目的之贸易者均为公司”。其次,确定“法人”的概念。所谓法人,公司律确定“凡公司均为法人”,以律令的形式,确定公司、商社的法人地位。第三,定义责任制:公司责任制,以债务为前提,分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公司条例规定,无限责任公司如遇亏损,若变卖公司资产依旧无法抵债,债务人可向该公司合资人、股东追债,并将其名下财产抵债。也就是说,合资人、股东有责任用自己所有的财产来偿还公司欠下的债务,此即为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如遇亏损,若变卖公司资产依旧无法抵债,债务人可向合资人、股东追债,但合资人、股东只需将自己所持公司股份、合资钱财用来抵债。如果份额用完,依旧无法偿还债务,合资人、股东无需将其个人名下财产拿来抵债,此即有限责任。此外,又对股份制有限公司的成立、公司股份、公司债记名不记名等进行了规定。商人条例,对商人的涵义、商业经营范围、商号、商业帐簿等作了规定。规定凡经营商务、贸易、买卖、贩运货物者,均为商人。又规定,年满十五岁以上之男子方可营商业,而女子可以于法定场所内经营商业。还规定了商人类型贸易商、生产商等、商业学徒、代理商、商业中间人、经理权和代办权等一系列内容。除此之外,还有期货管理条例、股票管理条例、银行管理条例、海商管理条例等等。林林种种汇在一起,就是钦定大周商律。这是前所未有的一部商律,从此,重农抑商的政策不复存在,重农促商、两条腿走路,将会是国策。朝廷要大兴以实业为主的工商业,带动各行业发展,吸纳更多的劳动力,让无地可种的人们可以通过务工挣钱,养活自己和家人。李渊明白这一国策的重要性,但他也知道这意味着新一轮的工商业发展浪潮即将到来。实业兴国,是这段时间以来大辩论里经常提起的一个词,朝廷要靠实业强国,吸收闲散劳动力,生产大量物美价量的产品,造福百姓。与此同时,还要继续大兴海贸,向海外诸国大规模倾销中原的手工业、工业制品,以此带动国内实业的发展。一个工场,同样的产品,可以高价向海外市场销售,同时以低价向国内市场销售,如此一来,工场生产商确保了利润,贸易商得了赚头、百姓得了实惠,朝廷也得了大量税收,可谓一举多得。实业兴旺、经济活跃,意味着交通运输繁忙,无数冒着黑烟的火轮船,还有即将“横行”东西南北的火车,以及各类蒸汽机械,都需要消耗大量的煤炭。那么权贵们名下的煤矿,可真是要忙得无法休息了。窦氏见李渊眉飞色舞的描述美好未来,自宇文温记得西汉时的文景之治,朝廷为了恢复国力,选择与民生息,将传统的什一税改成三十税一,对于商贾的限制也放宽,所以工商业发展迅速。到了汉武帝孙辈时,因为连年用兵,国家财政很快告急,朝廷为了解决财政问题,再次抑商、实行盐铁专营,并且开始“杀猪”。杀猪的办法是收税,名为“缗税”,即财产税,按财产总数的一定比例收,如果有人隐瞒家产,告发者告缗有重赏,此为告缗令。缗税的目标是有钱人,谁有钱商人群体。有商人不想交那么多,被人告发,然后田地、宅院、牲畜、奴婢全部家产悉数充公,告缗令一出,朝廷财政瞬间“回血”,但后果和竭泽而渔差不多,因为各种告密行为可以让商贾有口难辩,于是商贾们等同于被一锅端。告缗令的“战绩”,汉书有记载:中产以上商贾大抵破产。商人,在朝廷眼中,不过是养肥了就能杀的肥猪,哪怕你是做实业发家的,亦是如此。宇文温不希望这样的历史重演,因为时代不同了,到了他孙子那一代,工业时代差不多要降临,若还玩封建王朝定期杀猪的把戏,让工商业的发展出现瓶颈,后果就是有可能错过蜕变的机会。新旧势力的交锋,要么是政治妥协,要么是军事决胜,宇文温当然希望是前者,所以他再烦躁也耐着性子,看着侄子在政事堂会议上“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漫长的拉锯战,不是单纯的浪费时间,正、反双方的不断交锋和妥协,使得宇文理的提案内容已经和一开始有了许多不同。这样的妥协和交锋,最后能够有什么样的结果,正是宇文温所期盼的,比起强制推行,这种经过各方妥协的政策,生命力才会长久。第六百二十一章 律法秋风起,草木黄,雁南归,从门下省归来的唐国公李渊,回到私第后,和夫人窦氏交谈起来,说着说着,透露一个小道消息:“陛下面上看不出来,但真是高兴,以至于一脚就把门槛给踢坏了,然后一瘸一拐的离开,全场肃静,与会人员大概憋着笑。”窦氏听了,脑海里浮现出天子一瘸一拐走路的场面,还真想笑,却不忘问:“三郎没笑吧”“大家都装作没听见、没看见,谁敢笑”李渊喝完一杯茶,长舒一口气,感叹着:“吵了差不多半年,好歹是通过了,这一下,怕不是有许多人已经喜极而泣、奔走呼号。”窦氏方才听李渊说,政事堂会议通过了平章、杞王宇文理所提议案,立法保证商贾的正当权益,取消各项律法中对商贾的歧视性内容,让工、商业者获得与平民相等的地位。与此同时,加强对工、商的管理,一部名为钦定大周商律简称商律的律法即将颁布实施。这部商律,就是近半年来各方激烈辩论、妥协所得产物,其中包括杞王组织人员拟定的公司条例、商人条例。可以说,商律为周国工商业接下来的发展奠定了律令基础,而朝廷大兴工商业的决心,也由商律体现出来。李渊作为四平章之一,府里有上一版商律的修改稿,窦氏让人拿来,一边翻看,一边和李渊确定其中内容。两年前窦氏大病一场,差点就撒手人寰,从那过后,身体不如从前,多亏慢慢调理保住元气,不至于成日里病恹恹、一副苟延残喘的模样。她打理唐国公府名下产业多年,又和皇后及一众外命妇走得近,紧跟“时代潮流”,所以让李家在这二十多年的工商业发展浪潮中收益匪浅。也正是因为自家有产业,所以李渊是杞王提案的支持者,经过半年的努力,不断的辩论、妥协,才让几经修改的商律最终定型。窦氏对这套律法颇为熟悉,其中的公司条例,将各种公司按章分类,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机构,确定了一些定义和概念。首先是公司的定义,明确规定“凡凑齐资本共营、以营利为目的之贸易者均为公司”。其次,确定“法人”的概念。所谓法人,公司律确定“凡公司均为法人”,以律令的形式,确定公司、商社的法人地位。第三,定义责任制:公司责任制,以债务为前提,分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公司条例规定,无限责任公司如遇亏损,若变卖公司资产依旧无法抵债,债务人可向该公司合资人、股东追债,并将其名下财产抵债。也就是说,合资人、股东有责任用自己所有的财产来偿还公司欠下的债务,此即为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如遇亏损,若变卖公司资产依旧无法抵债,债务人可向合资人、股东追债,但合资人、股东只需将自己所持公司股份、合资钱财用来抵债。如果份额用完,依旧无法偿还债务,合资人、股东无需将其个人名下财产拿来抵债,此即有限责任。此外,又对股份制有限公司的成立、公司股份、公司债记名不记名等进行了规定。商人条例,对商人的涵义、商业经营范围、商号、商业帐簿等作了规定。规定凡经营商务、贸易、买卖、贩运货物者,均为商人。又规定,年满十五岁以上之男子方可营商业,而女子可以于法定场所内经营商业。还规定了商人类型贸易商、生产商等、商业学徒、代理商、商业中间人、经理权和代办权等一系列内容。除此之外,还有期货管理条例、股票管理条例、银行管理条例、海商管理条例等等。林林种种汇在一起,就是钦定大周商律。这是前所未有的一部商律,从此,重农抑商的政策不复存在,重农促商、两条腿走路,将会是国策。朝廷要大兴以实业为主的工商业,带动各行业发展,吸纳更多的劳动力,让无地可种的人们可以通过务工挣钱,养活自己和家人。李渊明白这一国策的重要性,但他也知道这意味着新一轮的工商业发展浪潮即将到来。实业兴国,是这段时间以来大辩论里经常提起的一个词,朝廷要靠实业强国,吸收闲散劳动力,生产大量物美价量的产品,造福百姓。与此同时,还要继续大兴海贸,向海外诸国大规模倾销中原的手工业、工业制品,以此带动国内实业的发展。一个工场,同样的产品,可以高价向海外市场销售,同时以低价向国内市场销售,如此一来,工场生产商确保了利润,贸易商得了赚头、百姓得了实惠,朝廷也得了大量税收,可谓一举多得。实业兴旺、经济活跃,意味着交通运输繁忙,无数冒着黑烟的火轮船,还有即将“横行”东西南北的火车,以及各类蒸汽机械,都需要消耗大量的煤炭。那么权贵们名下的煤矿,可真是要忙得无法休息了。窦氏见李渊眉飞色舞的描述美好未来,自宇文温记得西汉时的文景之治,朝廷为了恢复国力,选择与民生息,将传统的什一税改成三十税一,对于商贾的限制也放宽,所以工商业发展迅速。到了汉武帝孙辈时,因为连年用兵,国家财政很快告急,朝廷为了解决财政问题,再次抑商、实行盐铁专营,并且开始“杀猪”。杀猪的办法是收税,名为“缗税”,即财产税,按财产总数的一定比例收,如果有人隐瞒家产,告发者告缗有重赏,此为告缗令。缗税的目标是有钱人,谁有钱商人群体。有商人不想交那么多,被人告发,然后田地、宅院、牲畜、奴婢全部家产悉数充公,告缗令一出,朝廷财政瞬间“回血”,但后果和竭泽而渔差不多,因为各种告密行为可以让商贾有口难辩,于是商贾们等同于被一锅端。告缗令的“战绩”,汉书有记载:中产以上商贾大抵破产。商人,在朝廷眼中,不过是养肥了就能杀的肥猪,哪怕你是做实业发家的,亦是如此。宇文温不希望这样的历史重演,因为时代不同了,到了他孙子那一代,工业时代差不多要降临,若还玩封建王朝定期杀猪的把戏,让工商业的发展出现瓶颈,后果就是有可能错过蜕变的机会。新旧势力的交锋,要么是政治妥协,要么是军事决胜,宇文温当然希望是前者,所以他再烦躁也耐着性子,看着侄子在政事堂会议上“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漫长的拉锯战,不是单纯的浪费时间,正、反双方的不断交锋和妥协,使得宇文理的提案内容已经和一开始有了许多不同。这样的妥协和交锋,最后能够有什么样的结果,正是宇文温所期盼的,比起强制推行,这种经过各方妥协的政策,生命力才会长久。第六百二十一章 律法秋风起,草木黄,雁南归,从门下省归来的唐国公李渊,回到私第后,和夫人窦氏交谈起来,说着说着,透露一个小道消息:“陛下面上看不出来,但真是高兴,以至于一脚就把门槛给踢坏了,然后一瘸一拐的离开,全场肃静,与会人员大概憋着笑。”窦氏听了,脑海里浮现出天子一瘸一拐走路的场面,还真想笑,却不忘问:“三郎没笑吧”“大家都装作没听见、没看见,谁敢笑”李渊喝完一杯茶,长舒一口气,感叹着:“吵了差不多半年,好歹是通过了,这一下,怕不是有许多人已经喜极而泣、奔走呼号。”窦氏方才听李渊说,政事堂会议通过了平章、杞王宇文理所提议案,立法保证商贾的正当权益,取消各项律法中对商贾的歧视性内容,让工、商业者获得与平民相等的地位。与此同时,加强对工、商的管理,一部名为钦定大周商律简称商律的律法即将颁布实施。这部商律,就是近半年来各方激烈辩论、妥协所得产物,其中包括杞王组织人员拟定的公司条例、商人条例。可以说,商律为周国工商业接下来的发展奠定了律令基础,而朝廷大兴工商业的决心,也由商律体现出来。李渊作为四平章之一,府里有上一版商律的修改稿,窦氏让人拿来,一边翻看,一边和李渊确定其中内容。两年前窦氏大病一场,差点就撒手人寰,从那过后,身体不如从前,多亏慢慢调理保住元气,不至于成日里病恹恹、一副苟延残喘的模样。她打理唐国公府名下产业多年,又和皇后及一众外命妇走得近,紧跟“时代潮流”,所以让李家在这二十多年的工商业发展浪潮中收益匪浅。也正是因为自家有产业,所以李渊是杞王提案的支持者,经过半年的努力,不断的辩论、妥协,才让几经修改的商律最终定型。窦氏对这套律法颇为熟悉,其中的公司条例,将各种公司按章分类,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机构,确定了一些定义和概念。首先是公司的定义,明确规定“凡凑齐资本共营、以营利为目的之贸易者均为公司”。其次,确定“法人”的概念。所谓法人,公司律确定“凡公司均为法人”,以律令的形式,确定公司、商社的法人地位。第三,定义责任制:公司责任制,以债务为前提,分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公司条例规定,无限责任公司如遇亏损,若变卖公司资产依旧无法抵债,债务人可向该公司合资人、股东追债,并将其名下财产抵债。也就是说,合资人、股东有责任用自己所有的财产来偿还公司欠下的债务,此即为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如遇亏损,若变卖公司资产依旧无法抵债,债务人可向合资人、股东追债,但合资人、股东只需将自己所持公司股份、合资钱财用来抵债。如果份额用完,依旧无法偿还债务,合资人、股东无需将其个人名下财产拿来抵债,此即有限责任。此外,又对股份制有限公司的成立、公司股份、公司债记名不记名等进行了规定。商人条例,对商人的涵义、商业经营范围、商号、商业帐簿等作了规定。规定凡经营商务、贸易、买卖、贩运货物者,均为商人。又规定,年满十五岁以上之男子方可营商业,而女子可以于法定场所内经营商业。还规定了商人类型贸易商、生产商等、商业学徒、代理商、商业中间人、经理权和代办权等一系列内容。除此之外,还有期货管理条例、股票管理条例、银行管理条例、海商管理条例等等。林林种种汇在一起,就是钦定大周商律。这是前所未有的一部商律,从此,重农抑商的政策不复存在,重农促商、两条腿走路,将会是国策。朝廷要大兴以实业为主的工商业,带动各行业发展,吸纳更多的劳动力,让无地可种的人们可以通过务工挣钱,养活自己和家人。李渊明白这一国策的重要性,但他也知道这意味着新一轮的工商业发展浪潮即将到来。实业兴国,是这段时间以来大辩论里经常提起的一个词,朝廷要靠实业强国,吸收闲散劳动力,生产大量物美价量的产品,造福百姓。与此同时,还要继续大兴海贸,向海外诸国大规模倾销中原的手工业、工业制品,以此带动国内实业的发展。一个工场,同样的产品,可以高价向海外市场销售,同时以低价向国内市场销售,如此一来,工场生产商确保了利润,贸易商得了赚头、百姓得了实惠,朝廷也得了大量税收,可谓一举多得。实业兴旺、经济活跃,意味着交通运输繁忙,无数冒着黑烟的火轮船,还有即将“横行”东西南北的火车,以及各类蒸汽机械,都需要消耗大量的煤炭。那么权贵们名下的煤矿,可真是要忙得无法休息了。窦氏见李渊眉飞色舞的描述美好未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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