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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水行周 分节阅读 1415(1 / 1)

d若不给蒋万年大幅减刑,清议是不会善罢甘休的。然而若是按失手杀人、大幅减刑来判,蒋义黎妻族不会善罢甘休。因为这案子让诸多庶子身份创业的商贾心有戚戚,而这帮商贾,又多为山南荆襄、汉沔出身,亲朋故旧多在朝中为官,若“活动”起来,威力一样不小。那么,父杀子,该当何罪是蓄意谋杀还是失手致死若是蓄意谋杀,人证何在亲亲相隐,如何从这种家庭纠纷中寻找事情真相就算发现真相,父杀子蓄意、意外,该当何罪对此,明德律草案刑律中有相应条款拟定,正是这些条款,引发朝野内外激烈争论,作为刑部尚书的阴世师,现在就如同被人架在火炉上猛火烧烤的羊腿。那滋味,真是一言难尽。想到这里,阴世师再往太阳穴涂清凉油,腹诽不已。修律就修律,其实也没什么,可是陛下,此举是火上浇油啊第六百二十七章 快刀斩乱麻“若母杀父,子告母,是不孝乎”“若母欲杀父,子知,不告于父,是不孝乎”广陵城内,某茶肆,说书先生在念报纸上的一篇文章,所念内容,使得茶客们议论纷纷,因为这个话题关于家庭伦理:母杀父,做儿子的,该不该到官府告母亲若儿子得知母亲密谋杀父亲,那么,儿子应不应该将危险告诉父亲按照亲亲相隐的原则,不该,因为母亲是儿子的尊长,儿卑母尊,儿子告母亲,是卑幼告尊长,等同犯上。再说,儿子到官府告发,导致母亲因罪被杀,那就等同于儿杀母,禽兽不如。问题是,父亲被杀,儿子不为父报仇,禽兽不如。又按亲亲相隐的原则,若母亲意图杀父亲,儿子不能告发,可如此一来,让父亲处于危险之中,这算是人么坐视父亲处于危险之中却无动于衷,禽兽不如。对此,茶客们按照自己的理解,发表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若母杀父,儿子告官不对,那就意味着要求儿子知母不知父,有违人伦。而夫为妻纲、母卑父尊,母意图杀父,首先是杀自己的“天”,同时也是在杀儿子的“天”,杀完之后,自己也要死,等同于让儿子的两个“天”都完了。所以,儿子一旦知道母亲有这种念头,必须及早告发,制止悲剧的发生。这种观点很有道理,认可的人不少,但又有人反问:若是父杀母,儿子该告发么若是儿子知道父亲意图杀母亲,儿子应该告发么告诉母亲再深入一点,庶子得知父亲杀了生母,该不该告官庶子得知父亲意图杀害生母,该不该告发庶子得知嫡母杀了生母,该不该告官庶子得知嫡母意图杀生母,该不该告发虽说庶子要认嫡母为母亲,但是,毕竟是生母怀胎十月生下来的,生母遇害或者面临生命危险,儿子不作为,是不是禽兽不如围绕这几个问题的争论,让茶肆里的气氛愈发火爆,各持己见的茶客们争论起来,谁都有自己的一套说辞,但谁也说服不了对方。说书先生见着争论越来越激烈,赶紧打圆场,把话题主导权重新抓在手上:“诸位稍安勿躁,这文章鄙人尚未念完”“皇朝律法,亲属相犯,以服叙血缘关系远近、尊卑量刑”“卑幼犯尊长,服叙越近处刑越重,尊长犯卑幼,服叙越近处刑越轻”“但是,若是亲属,是为禽兽行,不论尊卑,服叙越近处刑越重”“此次朝廷修订律法,对于亲属相犯,增加不少新规,拟定条款认为,杀人为重罪,不适用于民不举、官不究,只要出了人命,官府必须管。”“且不论是故杀、过失杀,无论父母相杀、夫妇相杀亦或是父母子女相杀,但凡亲属相犯,出了人命一律为公诉案件,亲属亦是如此。”“鄙人所念这篇文章,就是一位州学博士对此发表见解,总体而言,是赞同的”“其人认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黎民百姓,均是陛下之子民,陛下爱名如子,子民若意外殒命,陛下绝无袖手旁观之理”“亲属相犯,出了人命,是故杀、过失杀亦或是另有隐情,须得有司侦查,量刑轻重与否,若无人为原告,有司负责侦查的机构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也就是公诉。““亲属相犯出人命,亲属,均为禽兽行,容不得草草糊弄了事。”“由刑司以事实、证据进行裁决,量刑轻重与否,均由刑司依律酌情决定事涉命案、奸非非婚姻两性关系,若无原告,官府也要作为原告,提起公诉,此即为新律内容。”听到这里,茶客们得以知道原来新律里有“公诉”这么个名堂,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公诉,就是说一旦出现亲属相犯的案件,譬如父母相杀,若子女、亲属不告,官府会让官吏作为原告,提起公诉。那么,大家纠结的“父母相杀,子该不该告”,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大家之前议论的依据,是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加上人伦,纠缠在一起,谁都能扯出一番道理来,争来争去,一团乱麻。现在,朝廷律法以三纲之首的“君为臣纲”压倒一切,管你“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各地官府治下只要出现命案、奸非,即便无人作为原告,官府一样要告。以母杀父的案件来说,官府监察机关,简称控方作为原告,将凶手作为被告起诉,免去苦主也就是儿子的两难境地。此即快刀斩乱麻,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说书先生见听众们若有所思,开始介绍这种“公诉制度”的好处。“大家都知道,扬州最近出了个案子,那就是失手杀子案,如今案情正在侦查当中,案情进展以官府公告为准,鄙人不好乱说,但是,大家想想,若公诉制度实行”“众所周知,庶出子在大家族里的日子大多不好过,其中许多人地位几同奴仆,动辄被尊长甚至嫡兄弟打骂,却不能如何。““一旦庶子被人打死,无论是故杀、过失杀,意味着生母痛失骨肉,却不能做什么,她不可能告官,只能私下里以泪洗面。”“但是,按照公诉制度,官府以控方作为原告,对凶嫌提起公诉,给死者一个交代,给遗属一个交代,大家觉得,这样对不对”说书先生看着大家,见大家默默点头,又说:“按礼,兄弟间无论嫡庶应当是兄友弟恭,但实际呢庶出子地位依旧很低。”“多少年了,官府不断苦口婆心的劝,劝大家兄友弟恭,奈何有人就是不听,官府还不好多说什么,毕竟家务事一团乱,谁也理不清。”“若有了公诉,至少能让那些不顾亲情的人下手轻一些,不要以为用失手为借口就能免责或者减轻刑罚。““心有顾忌,动手就有分寸,打人不打头,踢人不踢裆,否则一旦闹出人命,或者致人严重伤残,无论苦主敢不敢吭声,官府都要介入,让施暴者吃不了兜着走“父母官向来都要教化百姓,面对那些冥顽不灵之人,说话不听,就得用刑罚来让他们知道何为王法,大家说,对不对”众人不约而同点头:“对”第六百二十八章 活该中午,扬州期货交易所暂停营业,工作人员用餐、午休,参与期货交易的人们则离开交易所,到外面找地方打发时间,不过那些在交易所有“包厢”的人,则可以在这名为大客户室的包厢内用餐、休息。这里所称“大客户”,不是户籍中与主户相对应的“客户”,而是顾客的意思,从事期货交易的大顾客,被称为大客户,在交易所有“客籍”,如同上门做客的贵客,有优待。他们可以在大客户室指挥交易员进行期货交易,也可以在设施配套齐全的大客户室休息,虽然吃的是交易所饭堂提供的“工作餐”,倒也干净美味。午休时间在大客户室内休息,可以节约不少时间。某大客户室内,期货商马荃却没有休息,而是在看报纸,如今朝廷修订律法,允许无上书言事权力的州学博士、助教,在报刊上发表意见,他和许多人一样,很关心如今报纸上的评论文章。。或者说,许多商贾,还有经营工商业的庶出子弟们,都很关心律法的修订。修订的律法,暂称明德律,其草案相比原本的大周律多了许多新内容,对于马荃来说,最让他关心的,就是和户籍、财产、婚姻有关的一些条款。首先是“别籍异财”,要求各户但凡男丁成婚,就要另立门户包括户籍,既然另立门户,那么就允许有自己的私财,而不会被家族以同居共财的名义将像样的产业纳入族产之中。然后是婚姻只需双方期亲祖父母、父母、叔伯等近亲见证即可进行,不一定要当事双方父母同意。而且若无期亲见证,男女双方亦能结婚,只是要受笞刑四十下,官府承认事实婚姻,即便父母反对,也不会强制两人离婚,也不会判二人为淫奔、奸非。前提是事前在客户客籍所在地官府进行登记,确定两人结婚符合律法相关要求,不可以是同姓,或者女方亡夫须守丧满三年等。这其中,官府扮演着“媒妁”的角色。这样的条款是从流动人口管理条例中引用,明德律草案想要将其变成通用条款。也就是说,即便不是客户,男女想要成亲,只需在官府登记并经过审核,然后在期亲的见证下,就能合法成婚,不需要父母同意。至于不告诉父母,在官府登记了、结婚时却没有期亲做见证,这样的婚姻也合法,只是男女双方要承受笞刑四十下,此为不告父母自己成亲的后果。即便家族不承认这样的婚姻,官府在律法层面上也承认,之后涉及到各类户籍、财产纠纷,都会把两人当做正式夫妇看待。当然,一旦男女双方之中,有人故意隐瞒实情,造成重婚,或者男方以娶妻之名骗婚姘居,惩罚也是很严厉的:流放一万里,至澳州,终身不得离开。这是结婚,如果男方纳妾,也有一系列相关规定,确保一切行为合法。再有,就是公诉制度,一旦事涉亲属相犯、,不管苦主、凶嫌是谁,即便苦主及其家属放弃诉讼,官府会以官吏作为原告提起公诉,追究亲属相犯、之罪。马荃对于这公诉制度,有一种“久旱逢甘霖”的感觉,他是真心希望,包括公诉制度在内的新法悉数成立,也好让天下庶子们有点尊严。尊严是什么能够自食其力,不需要看家族尊长、宗子眼色而生活的尊严;能够自己择偶,不需要哀求父亲、嫡母同意的尊严,哪怕为此要挨上四十下鞭子;自己被父亲、嫡母或者族中尊长甚至嫡兄“失手打死”后,好歹有人出来主持公道,不至于像一条野狗死去那样。这些尊严,曾经是那么遥远。作为婢生子的马荃,在家中地位很低,父亲不怎么待见,嫡母就别说了,家族尊长更不会把他当回事,至于嫡兄弟们,只当他是仆。他的生母,虽然得以升为妾,但地位很低,只比奴婢好一点,母子二人在这大家族中苦苦挣扎,低声下气的活着。礼,要求父慈子孝,要求兄友弟恭,要求尊长爱护卑幼,然而,当父亲随意打骂他、尊长随意呵斥他、嫡兄弟随意侮辱他时,礼,不见了。无论他怎么努力讨好父亲、低声下气的伺候兄长,他受的苦,都是理所当然的,但他应该享受到的亲情,除了生母能给,谁也没给。同居共财,使得庶子们难得享受族产的恩泽,婚姻大事须得父母做主,使得庶子们宛若猪圈里的猪,婚姻只能吃残羹剩饭。大家族本该是温暖的,但就马荃和友人的经历,大家族对于旁支、庶出子弟是冰冷的相对,许多人,包括马荃都有个念头,那就是“我惹不起,躲,总能躲得起吧”与其在家族如同猪狗一般活着,不如自己出去闯荡,务工、经商,换得一口饭吃,争取像样活着的尊严,总可以吧但是,“礼”又限制他们,不能分家另立门户户籍,祖父母、父母在,不该有自己的私财,因为这不对。所以,即便马荃和许多人都在外闯荡出了名堂,但理论上他们创下的产业,父亲可以过问,还属于族产。父亲要你拿钱出来救济兄弟,哪怕那兄弟当年侮辱过你、看不起你,你敢不给父亲要你提携兄弟,带着兄弟做买卖,让兄弟到商社、工场里帮忙,你敢不同意不给、不同意,那就是不听父亲的话,要是多说几句,吵起来,父亲说你忤逆不孝打死你,报个失手杀人就屁事没有了想到这里,马荃呼吸都急促起来,之前在扬州发生的失手杀子案,死者蒋义渠他认识,而对方的遭遇,让所有庶子出身、自己出来拼事业的商贾们都觉得后背发凉。礼,要求同居共财,要求儿子服从父亲,要求兄友弟恭,分家产时,诸子均分。但实际上呢无论身为庶子的他们怎么守礼,当父亲、尊长、嫡兄弟不遵守礼时,族产没分、父产“众所周知,庶出子在大家族里的日子大多不好过,其中许多人地位几同奴仆,动辄被尊长甚至嫡兄弟打骂,却不能如何。““一旦庶子被人打死,无论是故杀、过失杀,意味着生母痛失骨肉,却不能做什么,她不可能告官,只能私下里以泪洗面。”“但是,按照公诉制度,官府以控方作为原告,对凶嫌提起公诉,给死者一个交代,给遗属一个交代,大家觉得,这样对不对”说书先生看着大家,见大家默默点头,又说:“按礼,兄弟间无论嫡庶应当是兄友弟恭,但实际呢庶出子地位依旧很低。”“多少年了,官府不断苦口婆心的劝,劝大家兄友弟恭,奈何有人就是不听,官府还不好多说什么,毕竟家务事一团乱,谁也理不清。”“若有了公诉,至少能让那些不顾亲情的人下手轻一些,不要以为用失手为借口就能免责或者减轻刑罚。““心有顾忌,动手就有分寸,打人不打头,踢人不踢裆,否则一旦闹出人命,或者致人严重伤残,无论苦主敢不敢吭声,官府都要介入,让施暴者吃不了兜着走“父母官向来都要教化百姓,面对那些冥顽不灵之人,说话不听,就得用刑罚来让他们知道何为王法,大家说,对不对”众人不约而同点头:“对”第六百二十八章 活该中午,扬州期货交易所暂停营业,工作人员用餐、午休,参与期货交易的人们则离开交易所,到外面找地方打发时间,不过那些在交易所有“包厢”的人,则可以在这名为大客户室的包厢内用餐、休息。这里所称“大客户”,不是户籍中与主户相对应的“客户”,而是顾客的意思,从事期货交易的大顾客,被称为大客户,在交易所有“客籍”,如同上门做客的贵客,有优待。他们可以在大客户室指挥交易员进行期货交易,也可以在设施配套齐全的大客户室休息,虽然吃的是交易所饭堂提供的“工作餐”,倒也干净美味。午休时间在大客户室内休息,可以节约不少时间。某大客户室内,期货商马荃却没有休息,而是在看报纸,如今朝廷修订律法,允许无上书言事权力的州学博士、助教,在报刊上发表意见,他和许多人一样,很关心如今报纸上的评论文章。。或者说,许多商贾,还有经营工商业的庶出子弟们,都很关心律法的修订。修订的律法,暂称明德律,其草案相比原本的大周律多了许多新内容,对于马荃来说,最让他关心的,就是和户籍、财产、婚姻有关的一些条款。首先是“别籍异财”,要求各户但凡男丁成婚,就要另立门户包括户籍,既然另立门户,那么就允许有自己的私财,而不会被家族以同居共财的名义将像样的产业纳入族产之中。然后是婚姻只需双方期亲祖父母、父母、叔伯等近亲见证即可进行,不一定要当事双方父母同意。而且若无期亲见证,男女双方亦能结婚,只是要受笞刑四十下,官府承认事实婚姻,即便父母反对,也不会强制两人离婚,也不会判二人为淫奔、奸非。前提是事前在客户客籍所在地官府进行登记,确定两人结婚符合律法相关要求,不可以是同姓,或者女方亡夫须守丧满三年等。这其中,官府扮演着“媒妁”的角色。这样的条款是从流动人口管理条例中引用,明德律草案想要将其变成通用条款。也就是说,即便不是客户,男女想要成亲,只需在官府登记并经过审核,然后在期亲的见证下,就能合法成婚,不需要父母同意。至于不告诉父母,在官府登记了、结婚时却没有期亲做见证,这样的婚姻也合法,只是男女双方要承受笞刑四十下,此为不告父母自己成亲的后果。即便家族不承认这样的婚姻,官府在律法层面上也承认,之后涉及到各类户籍、财产纠纷,都会把两人当做正式夫妇看待。当然,一旦男女双方之中,有人故意隐瞒实情,造成重婚,或者男方以娶妻之名骗婚姘居,惩罚也是很严厉的:流放一万里,至澳州,终身不得离开。这是结婚,如果男方纳妾,也有一系列相关规定,确保一切行为合法。再有,就是公诉制度,一旦事涉亲属相犯、,不管苦主、凶嫌是谁,即便苦主及其家属放弃诉讼,官府会以官吏作为原告提起公诉,追究亲属相犯、之罪。马荃对于这公诉制度,有一种“久旱逢甘霖”的感觉,他是真心希望,包括公诉制度在内的新法悉数成立,也好让天下庶子们有点尊严。尊严是什么能够自食其力,不需要看家族尊长、宗子眼色而生活的尊严;能够自己择偶,不需要哀求父亲、嫡母同意的尊严,哪怕为此要挨上四十下鞭子;自己被父亲、嫡母或者族中尊长甚至嫡兄“失手打死”后,好歹有人出来主持公道,不至于像一条野狗死去那样。这些尊严,曾经是那么遥远。作为婢生子的马荃,在家中地位很低,父亲不怎么待见,嫡母就别说了,家族尊长更不会把他当回事,至于嫡兄弟们,只当他是仆。他的生母,虽然得以升为妾,但地位很低,只比奴婢好一点,母子二人在这大家族中苦苦挣扎,低声下气的活着。礼,要求父慈子孝,要求兄友弟恭,要求尊长爱护卑幼,然而,当父亲随意打骂他、尊长随意呵斥他、嫡兄弟随意侮辱他时,礼,不见了。无论他怎么努力讨好父亲、低声下气的伺候兄长,他受的苦,都是理所当然的,但他应该享受到的亲情,除了生母能给,谁也没给。同居共财,使得庶子们难得享受族产的恩泽,婚姻大事须得父母做主,使得庶子们宛若猪圈里的猪,婚姻只能吃残羹剩饭。大家族本该是温暖的,但就马荃和友人的经历,大家族对于旁支、庶出子弟是冰冷的相对,许多人,包括马荃都有个念头,那就是“我惹不起,躲,总能躲得起吧”与其在家族如同猪狗一般活着,不如自己出去闯荡,务工、经商,换得一口饭吃,争取像样活着的尊严,总可以吧但是,“礼”又限制他们,不能分家另立门户户籍,祖父母、父母在,不该有自己的私财,因为这不对。所以,即便马荃和许多人都在外闯荡出了名堂,但理论上他们创下的产业,父亲可以过问,还属于族产。父亲要你拿钱出来救济兄弟,哪怕那兄弟当年侮辱过你、看不起你,你敢不给父亲要你提携兄弟,带着兄弟做买卖,让兄弟到商社、工场里帮忙,你敢不同意不给、不同意,那就是不听父亲的话,要是多说几句,吵起来,父亲说你忤逆不孝打死你,报个失手杀人就屁事没有了想到这里,马荃呼吸都急促起来,之前在扬州发生的失手杀子案,死者蒋义渠他认识,而对方的遭遇,让所有庶子出身、自己出来拼事业的商贾们都觉得后背发凉。礼,要求同居共财,要求儿子服从父亲,要求兄友弟恭,分家产时,诸子均分。但实际上呢无论身为庶子的他们怎么守礼,当父亲、尊长、嫡兄弟不遵守礼时,族产没分、父产“众所周知,庶出子在大家族里的日子大多不好过,其中许多人地位几同奴仆,动辄被尊长甚至嫡兄弟打骂,却不能如何。““一旦庶子被人打死,无论是故杀、过失杀,意味着生母痛失骨肉,却不能做什么,她不可能告官,只能私下里以泪洗面。”“但是,按照公诉制度,官府以控方作为原告,对凶嫌提起公诉,给死者一个交代,给遗属一个交代,大家觉得,这样对不对”说书先生看着大家,见大家默默点头,又说:“按礼,兄弟间无论嫡庶应当是兄友弟恭,但实际呢庶出子地位依旧很低。”“多少年了,官府不断苦口婆心的劝,劝大家兄友弟恭,奈何有人就是不听,官府还不好多说什么,毕竟家务事一团乱,谁也理不清。”“若有了公诉,至少能让那些不顾亲情的人下手轻一些,不要以为用失手为借口就能免责或者减轻刑罚。““心有顾忌,动手就有分寸,打人不打头,踢人不踢裆,否则一旦闹出人命,或者致人严重伤残,无论苦主敢不敢吭声,官府都要介入,让施暴者吃不了兜着走“父母官向来都要教化百姓,面对那些冥顽不灵之人,说话不听,就得用刑罚来让他们知道何为王法,大家说,对不对”众人不约而同点头:“对”第六百二十八章 活该中午,扬州期货交易所暂停营业,工作人员用餐、午休,参与期货交易的人们则离开交易所,到外面找地方打发时间,不过那些在交易所有“包厢”的人,则可以在这名为大客户室的包厢内用餐、休息。这里所称“大客户”,不是户籍中与主户相对应的“客户”,而是顾客的意思,从事期货交易的大顾客,被称为大客户,在交易所有“客籍”,如同上门做客的贵客,有优待。他们可以在大客户室指挥交易员进行期货交易,也可以在设施配套齐全的大客户室休息,虽然吃的是交易所饭堂提供的“工作餐”,倒也干净美味。午休时间在大客户室内休息,可以节约不少时间。某大客户室内,期货商马荃却没有休息,而是在看报纸,如今朝廷修订律法,允许无上书言事权力的州学博士、助教,在报刊上发表意见,他和许多人一样,很关心如今报纸上的评论文章。。或者说,许多商贾,还有经营工商业的庶出子弟们,都很关心律法的修订。修订的律法,暂称明德律,其草案相比原本的大周律多了许多新内容,对于马荃来说,最让他关心的,就是和户籍、财产、婚姻有关的一些条款。首先是“别籍异财”,要求各户但凡男丁成婚,就要另立门户包括户籍,既然另立门户,那么就允许有自己的私财,而不会被家族以同居共财的名义将像样的产业纳入族产之中。然后是婚姻只需双方期亲祖父母、父母、叔伯等近亲见证即可进行,不一定要当事双方父母同意。而且若无期亲见证,男女双方亦能结婚,只是要受笞刑四十下,官府承认事实婚姻,即便父母反对,也不会强制两人离婚,也不会判二人为淫奔、奸非。前提是事前在客户客籍所在地官府进行登记,确定两人结婚符合律法相关要求,不可以是同姓,或者女方亡夫须守丧满三年等。这其中,官府扮演着“媒妁”的角色。这样的条款是从流动人口管理条例中引用,明德律草案想要将其变成通用条款。也就是说,即便不是客户,男女想要成亲,只需在官府登记并经过审核,然后在期亲的见证下,就能合法成婚,不需要父母同意。至于不告诉父母,在官府登记了、结婚时却没有期亲做见证,这样的婚姻也合法,只是男女双方要承受笞刑四十下,此为不告父母自己成亲的后果。即便家族不承认这样的婚姻,官府在律法层面上也承认,之后涉及到各类户籍、财产纠纷,都会把两人当做正式夫妇看待。当然,一旦男女双方之中,有人故意隐瞒实情,造成重婚,或者男方以娶妻之名骗婚姘居,惩罚也是很严厉的:流放一万里,至澳州,终身不得离开。这是结婚,如果男方纳妾,也有一系列相关规定,确保一切行为合法。再有,就是公诉制度,一旦事涉亲属相犯、,不管苦主、凶嫌是谁,即便苦主及其家属放弃诉讼,官府会以官吏作为原告提起公诉,追究亲属相犯、之罪。马荃对于这公诉制度,有一种“久旱逢甘霖”的感觉,他是真心希望,包括公诉制度在内的新法悉数成立,也好让天下庶子们有点尊严。尊严是什么能够自食其力,不需要看家族尊长、宗子眼色而生活的尊严;能够自己择偶,不需要哀求父亲、嫡母同意的尊严,哪怕为此要挨上四十下鞭子;自己被父亲、嫡母或者族中尊长甚至嫡兄“失手打死”后,好歹有人出来主持公道,不至于像一条野狗死去那样。这些尊严,曾经是那么遥远。作为婢生子的马荃,在家中地位很低,父亲不怎么待见,嫡母就别说了,家族尊长更不会把他当回事,至于嫡兄弟们,只当他是仆。他的生母,虽然得以升为妾,但地位很低,只比奴婢好一点,母子二人在这大家族中苦苦挣扎,低声下气的活着。礼,要求父慈子孝,要求兄友弟恭,要求尊长爱护卑幼,然而,当父亲随意打骂他、尊长随意呵斥他、嫡兄弟随意侮辱他时,礼,不见了。无论他怎么努力讨好父亲、低声下气的伺候兄长,他受的苦,都是理所当然的,但他应该享受到的亲情,除了生母能给,谁也没给。同居共财,使得庶子们难得享受族产的恩泽,婚姻大事须得父母做主,使得庶子们宛若猪圈里的猪,婚姻只能吃残羹剩饭。大家族本该是温暖的,但就马荃和友人的经历,大家族对于旁支、庶出子弟是冰冷的相对,许多人,包括马荃都有个念头,那就是“我惹不起,躲,总能躲得起吧”与其在家族如同猪狗一般活着,不如自己出去闯荡,务工、经商,换得一口饭吃,争取像样活着的尊严,总可以吧但是,“礼”又限制他们,不能分家另立门户户籍,祖父母、父母在,不该有自己的私财,因为这不对。所以,即便马荃和许多人都在外闯荡出了名堂,但理论上他们创下的产业,父亲可以过问,还属于族产。父亲要你拿钱出来救济兄弟,哪怕那兄弟当年侮辱过你、看不起你,你敢不给父亲要你提携兄弟,带着兄弟做买卖,让兄弟到商社、工场里帮忙,你敢不同意不给、不同意,那就是不听父亲的话,要是多说几句,吵起来,父亲说你忤逆不孝打死你,报个失手杀人就屁事没有了想到这里,马荃呼吸都急促起来,之前在扬州发生的失手杀子案,死者蒋义渠他认识,而对方的遭遇,让所有庶子出身、自己出来拼事业的商贾们都觉得后背发凉。礼,要求同居共财,要求儿子服从父亲,要求兄友弟恭,分家产时,诸子均分。但实际上呢无论身为庶子的他们怎么守礼,当父亲、尊长、嫡兄弟不遵守礼时,族产没分、父产“众所周知,庶出子在大家族里的日子大多不好过,其中许多人地位几同奴仆,动辄被尊长甚至嫡兄弟打骂,却不能如何。““一旦庶子被人打死,无论是故杀、过失杀,意味着生母痛失骨肉,却不能做什么,她不可能告官,只能私下里以泪洗面。”“但是,按照公诉制度,官府以控方作为原告,对凶嫌提起公诉,给死者一个交代,给遗属一个交代,大家觉得,这样对不对”说书先生看着大家,见大家默默点头,又说:“按礼,兄弟间无论嫡庶应当是兄友弟恭,但实际呢庶出子地位依旧很低。”“多少年了,官府不断苦口婆心的劝,劝大家兄友弟恭,奈何有人就是不听,官府还不好多说什么,毕竟家务事一团乱,谁也理不清。”“若有了公诉,至少能让那些不顾亲情的人下手轻一些,不要以为用失手为借口就能免责或者减轻刑罚。““心有顾忌,动手就有分寸,打人不打头,踢人不踢裆,否则一旦闹出人命,或者致人严重伤残,无论苦主敢不敢吭声,官府都要介入,让施暴者吃不了兜着走“父母官向来都要教化百姓,面对那些冥顽不灵之人,说话不听,就得用刑罚来让他们知道何为王法,大家说,对不对”众人不约而同点头:“对”第六百二十八章 活该中午,扬州期货交易所暂停营业,工作人员用餐、午休,参与期货交易的人们则离开交易所,到外面找地方打发时间,不过那些在交易所有“包厢”的人,则可以在这名为大客户室的包厢内用餐、休息。这里所称“大客户”,不是户籍中与主户相对应的“客户”,而是顾客的意思,从事期货交易的大顾客,被称为大客户,在交易所有“客籍”,如同上门做客的贵客,有优待。他们可以在大客户室指挥交易员进行期货交易,也可以在设施配套齐全的大客户室休息,虽然吃的是交易所饭堂提供的“工作餐”,倒也干净美味。午休时间在大客户室内休息,可以节约不少时间。某大客户室内,期货商马荃却没有休息,而是在看报纸,如今朝廷修订律法,允许无上书言事权力的州学博士、助教,在报刊上发表意见,他和许多人一样,很关心如今报纸上的评论文章。。或者说,许多商贾,还有经营工商业的庶出子弟们,都很关心律法的修订。修订的律法,暂称明德律,其草案相比原本的大周律多了许多新内容,对于马荃来说,最让他关心的,就是和户籍、财产、婚姻有关的一些条款。首先是“别籍异财”,要求各户但凡男丁成婚,就要另立门户包括户籍,既然另立门户,那么就允许有自己的私财,而不会被家族以同居共财的名义将像样的产业纳入族产之中。然后是婚姻只需双方期亲祖父母、父母、叔伯等近亲见证即可进行,不一定要当事双方父母同意。而且若无期亲见证,男女双方亦能结婚,只是要受笞刑四十下,官府承认事实婚姻,即便父母反对,也不会强制两人离婚,也不会判二人为淫奔、奸非。前提是事前在客户客籍所在地官府进行登记,确定两人结婚符合律法相关要求,不可以是同姓,或者女方亡夫须守丧满三年等。这其中,官府扮演着“媒妁”的角色。这样的条款是从流动人口管理条例中引用,明德律草案想要将其变成通用条款。也就是说,即便不是客户,男女想要成亲,只需在官府登记并经过审核,然后在期亲的见证下,就能合法成婚,不需要父母同意。至于不告诉父母,在官府登记了、结婚时却没有期亲做见证,这样的婚姻也合法,只是男女双方要承受笞刑四十下,此为不告父母自己成亲的后果。即便家族不承认这样的婚姻,官府在律法层面上也承认,之后涉及到各类户籍、财产纠纷,都会把两人当做正式夫妇看待。当然,一旦男女双方之中,有人故意隐瞒实情,造成重婚,或者男方以娶妻之名骗婚姘居,惩罚也是很严厉的:流放一万里,至澳州,终身不得离开。这是结婚,如果男方纳妾,也有一系列相关规定,确保一切行为合法。再有,就是公诉制度,一旦事涉亲属相犯、,不管苦主、凶嫌是谁,即便苦主及其家属放弃诉讼,官府会以官吏作为原告提起公诉,追究亲属相犯、之罪。马荃对于这公诉制度,有一种“久旱逢甘霖”的感觉,他是真心希望,包括公诉制度在内的新法悉数成立,也好让天下庶子们有点尊严。尊严是什么能够自食其力,不需要看家族尊长、宗子眼色而生活的尊严;能够自己择偶,不需要哀求父亲、嫡母同意的尊严,哪怕为此要挨上四十下鞭子;自己被父亲、嫡母或者族中尊长甚至嫡兄“失手打死”后,好歹有人出来主持公道,不至于像一条野狗死去那样。这些尊严,曾经是那么遥远。作为婢生子的马荃,在家中地位很低,父亲不怎么待见,嫡母就别说了,家族尊长更不会把他当回事,至于嫡兄弟们,只当他是仆。他的生母,虽然得以升为妾,但地位很低,只比奴婢好一点,母子二人在这大家族中苦苦挣扎,低声下气的活着。礼,要求父慈子孝,要求兄友弟恭,要求尊长爱护卑幼,然而,当父亲随意打骂他、尊长随意呵斥他、嫡兄弟随意侮辱他时,礼,不见了。无论他怎么努力讨好父亲、低声下气的伺候兄长,他受的苦,都是理所当然的,但他应该享受到的亲情,除了生母能给,谁也没给。同居共财,使得庶子们难得享受族产的恩泽,婚姻大事须得父母做主,使得庶子们宛若猪圈里的猪,婚姻只能吃残羹剩饭。大家族本该是温暖的,但就马荃和友人的经历,大家族对于旁支、庶出子弟是冰冷的相对,许多人,包括马荃都有个念头,那就是“我惹不起,躲,总能躲得起吧”与其在家族如同猪狗一般活着,不如自己出去闯荡,务工、经商,换得一口饭吃,争取像样活着的尊严,总可以吧但是,“礼”又限制他们,不能分家另立门户户籍,祖父母、父母在,不该有自己的私财,因为这不对。所以,即便马荃和许多人都在外闯荡出了名堂,但理论上他们创下的产业,父亲可以过问,还属于族产。父亲要你拿钱出来救济兄弟,哪怕那兄弟当年侮辱过你、看不起你,你敢不给父亲要你提携兄弟,带着兄弟做买卖,让兄弟到商社、工场里帮忙,你敢不同意不给、不同意,那就是不听父亲的话,要是多说几句,吵起来,父亲说你忤逆不孝打死你,报个失手杀人就屁事没有了想到这里,马荃呼吸都急促起来,之前在扬州发生的失手杀子案,死者蒋义渠他认识,而对方的遭遇,让所有庶子出身、自己出来拼事业的商贾们都觉得后背发凉。礼,要求同居共财,要求儿子服从父亲,要求兄友弟恭,分家产时,诸子均分。但实际上呢无论身为庶子的他们怎么守礼,当父亲、尊长、嫡兄弟不遵守礼时,族产没分、父产“众所周知,庶出子在大家族里的日子大多不好过,其中许多人地位几同奴仆,动辄被尊长甚至嫡兄弟打骂,却不能如何。““一旦庶子被人打死,无论是故杀、过失杀,意味着生母痛失骨肉,却不能做什么,她不可能告官,只能私下里以泪洗面。”“但是,按照公诉制度,官府以控方作为原告,对凶嫌提起公诉,给死者一个交代,给遗属一个交代,大家觉得,这样对不对”说书先生看着大家,见大家默默点头,又说:“按礼,兄弟间无论嫡庶应当是兄友弟恭,但实际呢庶出子地位依旧很低。”“多少年了,官府不断苦口婆心的劝,劝大家兄友弟恭,奈何有人就是不听,官府还不好多说什么,毕竟家务事一团乱,谁也理不清。”“若有了公诉,至少能让那些不顾亲情的人下手轻一些,不要以为用失手为借口就能免责或者减轻刑罚。““心有顾忌,动手就有分寸,打人不打头,踢人不踢裆,否则一旦闹出人命,或者致人严重伤残,无论苦主敢不敢吭声,官府都要介入,让施暴者吃不了兜着走“父母官向来都要教化百姓,面对那些冥顽不灵之人,说话不听,就得用刑罚来让他们知道何为王法,大家说,对不对”众人不约而同点头:“对”第六百二十八章 活该中午,扬州期货交易所暂停营业,工作人员用餐、午休,参与期货交易的人们则离开交易所,到外面找地方打发时间,不过那些在交易所有“包厢”的人,则可以在这名为大客户室的包厢内用餐、休息。这里所称“大客户”,不是户籍中与主户相对应的“客户”,而是顾客的意思,从事期货交易的大顾客,被称为大客户,在交易所有“客籍”,如同上门做客的贵客,有优待。他们可以在大客户室指挥交易员进行期货交易,也可以在设施配套齐全的大客户室休息,虽然吃的是交易所饭堂提供的“工作餐”,倒也干净美味。午休时间在大客户室内休息,可以节约不少时间。某大客户室内,期货商马荃却没有休息,而是在看报纸,如今朝廷修订律法,允许无上书言事权力的州学博士、助教,在报刊上发表意见,他和许多人一样,很关心如今报纸上的评论文章。。或者说,许多商贾,还有经营工商业的庶出子弟们,都很关心律法的修订。修订的律法,暂称明德律,其草案相比原本的大周律多了许多新内容,对于马荃来说,最让他关心的,就是和户籍、财产、婚姻有关的一些条款。首先是“别籍异财”,要求各户但凡男丁成婚,就要另立门户包括户籍,既然另立门户,那么就允许有自己的私财,而不会被家族以同居共财的名义将像样的产业纳入族产之中。然后是婚姻只需双方期亲祖父母、父母、叔伯等近亲见证即可进行,不一定要当事双方父母同意。而且若无期亲见证,男女双方亦能结婚,只是要受笞刑四十下,官府承认事实婚姻,即便父母反对,也不会强制两人离婚,也不会判二人为淫奔、奸非。前提是事前在客户客籍所在地官府进行登记,确定两人结婚符合律法相关要求,不可以是同姓,或者女方亡夫须守丧满三年等。这其中,官府扮演着“媒妁”的角色。这样的条款是从流动人口管理条例中引用,明德律草案想要将其变成通用条款。也就是说,即便不是客户,男女想要成亲,只需在官府登记并经过审核,然后在期亲的见证下,就能合法成婚,不需要父母同意。至于不告诉父母,在官府登记了、结婚时却没有期亲做见证,这样的婚姻也合法,只是男女双方要承受笞刑四十下,此为不告父母自己成亲的后果。即便家族不承认这样的婚姻,官府在律法层面上也承认,之后涉及到各类户籍、财产纠纷,都会把两人当做正式夫妇看待。当然,一旦男女双方之中,有人故意隐瞒实情,造成重婚,或者男方以娶妻之名骗婚姘居,惩罚也是很严厉的:流放一万里,至澳州,终身不得离开。这是结婚,如果男方纳妾,也有一系列相关规定,确保一切行为合法。再有,就是公诉制度,一旦事涉亲属相犯、,不管苦主、凶嫌是谁,即便苦主及其家属放弃诉讼,官府会以官吏作为原告提起公诉,追究亲属相犯、之罪。马荃对于这公诉制度,有一种“久旱逢甘霖”的感觉,他是真心希望,包括公诉制度在内的新法悉数成立,也好让天下庶子们有点尊严。尊严是什么能够自食其力,不需要看家族尊长、宗子眼色而生活的尊严;能够自己择偶,不需要哀求父亲、嫡母同意的尊严,哪怕为此要挨上四十下鞭子;自己被父亲、嫡母或者族中尊长甚至嫡兄“失手打死”后,好歹有人出来主持公道,不至于像一条野狗死去那样。这些尊严,曾经是那么遥远。作为婢生子的马荃,在家中地位很低,父亲不怎么待见,嫡母就别说了,家族尊长更不会把他当回事,至于嫡兄弟们,只当他是仆。他的生母,虽然得以升为妾,但地位很低,只比奴婢好一点,母子二人在这大家族中苦苦挣扎,低声下气的活着。礼,要求父慈子孝,要求兄友弟恭,要求尊长爱护卑幼,然而,当父亲随意打骂他、尊长随意呵斥他、嫡兄弟随意侮辱他时,礼,不见了。无论他怎么努力讨好父亲、低声下气的伺候兄长,他受的苦,都是理所当然的,但他应该享受到的亲情,除了生母能给,谁也没给。同居共财,使得庶子们难得享受族产的恩泽,婚姻大事须得父母做主,使得庶子们宛若猪圈里的猪,婚姻只能吃残羹剩饭。大家族本该是温暖的,但就马荃和友人的经历,大家族对于旁支、庶出子弟是冰冷的相对,许多人,包括马荃都有个念头,那就是“我惹不起,躲,总能躲得起吧”与其在家族如同猪狗一般活着,不如自己出去闯荡,务工、经商,换得一口饭吃,争取像样活着的尊严,总可以吧但是,“礼”又限制他们,不能分家另立门户户籍,祖父母、父母在,不该有自己的私财,因为这不对。所以,即便马荃和许多人都在外闯荡出了名堂,但理论上他们创下的产业,父亲可以过问,还属于族产。父亲要你拿钱出来救济兄弟,哪怕那兄弟当年侮辱过你、看不起你,你敢不给父亲要你提携兄弟,带着兄弟做买卖,让兄弟到商社、工场里帮忙,你敢不同意不给、不同意,那就是不听父亲的话,要是多说几句,吵起来,父亲说你忤逆不孝打死你,报个失手杀人就屁事没有了想到这里,马荃呼吸都急促起来,之前在扬州发生的失手杀子案,死者蒋义渠他认识,而对方的遭遇,让所有庶子出身、自己出来拼事业的商贾们都觉得后背发凉。礼,要求同居共财,要求儿子服从父亲,要求兄友弟恭,分家产时,诸子均分。但实际上呢无论身为庶子的他们怎么守礼,当父亲、尊长、嫡兄弟不遵守礼时,族产没分、父产“众所周知,庶出子在大家族里的日子大多不好过,其中许多人地位几同奴仆,动辄被尊长甚至嫡兄弟打骂,却不能如何。““一旦庶子被人打死,无论是故杀、过失杀,意味着生母痛失骨肉,却不能做什么,她不可能告官,只能私下里以泪洗面。”“但是,按照公诉制度,官府以控方作为原告,对凶嫌提起公诉,给死者一个交代,给遗属一个交代,大家觉得,这样对不对”说书先生看着大家,见大家默默点头,又说:“按礼,兄弟间无论嫡庶应当是兄友弟恭,但实际呢庶出子地位依旧很低。”“多少年了,官府不断苦口婆心的劝,劝大家兄友弟恭,奈何有人就是不听,官府还不好多说什么,毕竟家务事一团乱,谁也理不清。”“若有了公诉,至少能让那些不顾亲情的人下手轻一些,不要以为用失手为借口就能免责或者减轻刑罚。““心有顾忌,动手就有分寸,打人不打头,踢人不踢裆,否则一旦闹出人命,或者致人严重伤残,无论苦主敢不敢吭声,官府都要介入,让施暴者吃不了兜着走“父母官向来都要教化百姓,面对那些冥顽不灵之人,说话不听,就得用刑罚来让他们知道何为王法,大家说,对不对”众人不约而同点头:“对”第六百二十八章 活该中午,扬州期货交易所暂停营业,工作人员用餐、午休,参与期货交易的人们则离开交易所,到外面找地方打发时间,不过那些在交易所有“包厢”的人,则可以在这名为大客户室的包厢内用餐、休息。这里所称“大客户”,不是户籍中与主户相对应的“客户”,而是顾客的意思,从事期货交易的大顾客,被称为大客户,在交易所有“客籍”,如同上门做客的贵客,有优待。他们可以在大客户室指挥交易员进行期货交易,也可以在设施配套齐全的大客户室休息,虽然吃的是交易所饭堂提供的“工作餐”,倒也干净美味。午休时间在大客户室内休息,可以节约不少时间。某大客户室内,期货商马荃却没有休息,而是在看报纸,如今朝廷修订律法,允许无上书言事权力的州学博士、助教,在报刊上发表意见,他和许多人一样,很关心如今报纸上的评论文章。。或者说,许多商贾,还有经营工商业的庶出子弟们,都很关心律法的修订。修订的律法,暂称明德律,其草案相比原本的大周律多了许多新内容,对于马荃来说,最让他关心的,就是和户籍、财产、婚姻有关的一些条款。首先是“别籍异财”,要求各户但凡男丁成婚,就要另立门户包括户籍,既然另立门户,那么就允许有自己的私财,而不会被家族以同居共财的名义将像样的产业纳入族产之中。然后是婚姻只需双方期亲祖父母、父母、叔伯等近亲见证即可进行,不一定要当事双方父母同意。而且若无期亲见证,男女双方亦能结婚,只是要受笞刑四十下,官府承认事实婚姻,即便父母反对,也不会强制两人离婚,也不会判二人为淫奔、奸非。前提是事前在客户客籍所在地官府进行登记,确定两人结婚符合律法相关要求,不可以是同姓,或者女方亡夫须守丧满三年等。这其中,官府扮演着“媒妁”的角色。这样的条款是从流动人口管理条例中引用,明德律草案想要将其变成通用条款。也就是说,即便不是客户,男女想要成亲,只需在官府登记并经过审核,然后在期亲的见证下,就能合法成婚,不需要父母同意。至于不告诉父母,在官府登记了、结婚时却没有期亲做见证,这样的婚姻也合法,只是男女双方要承受笞刑四十下,此为不告父母自己成亲的后果。即便家族不承认这样的婚姻,官府在律法层面上也承认,之后涉及到各类户籍、财产纠纷,都会把两人当做正式夫妇看待。当然,一旦男女双方之中,有人故意隐瞒实情,造成重婚,或者男方以娶妻之名骗婚姘居,惩罚也是很严厉的:流放一万里,至澳州,终身不得离开。这是结婚,如果男方纳妾,也有一系列相关规定,确保一切行为合法。再有,就是公诉制度,一旦事涉亲属相犯、,不管苦主、凶嫌是谁,即便苦主及其家属放弃诉讼,官府会以官吏作为原告提起公诉,追究亲属相犯、之罪。马荃对于这公诉制度,有一种“久旱逢甘霖”的感觉,他是真心希望,包括公诉制度在内的新法悉数成立,也好让天下庶子们有点尊严。尊严是什么能够自食其力,不需要看家族尊长、宗子眼色而生活的尊严;能够自己择偶,不需要哀求父亲、嫡母同意的尊严,哪怕为此要挨上四十下鞭子;自己被父亲、嫡母或者族中尊长甚至嫡兄“失手打死”后,好歹有人出来主持公道,不至于像一条野狗死去那样。这些尊严,曾经是那么遥远。作为婢生子的马荃,在家中地位很低,父亲不怎么待见,嫡母就别说了,家族尊长更不会把他当回事,至于嫡兄弟们,只当他是仆。他的生母,虽然得以升为妾,但地位很低,只比奴婢好一点,母子二人在这大家族中苦苦挣扎,低声下气的活着。礼,要求父慈子孝,要求兄友弟恭,要求尊长爱护卑幼,然而,当父亲随意打骂他、尊长随意呵斥他、嫡兄弟随意侮辱他时,礼,不见了。无论他怎么努力讨好父亲、低声下气的伺候兄长,他受的苦,都是理所当然的,但他应该享受到的亲情,除了生母能给,谁也没给。同居共财,使得庶子们难得享受族产的恩泽,婚姻大事须得父母做主,使得庶子们宛若猪圈里的猪,婚姻只能吃残羹剩饭。大家族本该是温暖的,但就马荃和友人的经历,大家族对于旁支、庶出子弟是冰冷的相对,许多人,包括马荃都有个念头,那就是“我惹不起,躲,总能躲得起吧”与其在家族如同猪狗一般活着,不如自己出去闯荡,务工、经商,换得一口饭吃,争取像样活着的尊严,总可以吧但是,“礼”又限制他们,不能分家另立门户户籍,祖父母、父母在,不该有自己的私财,因为这不对。所以,即便马荃和许多人都在外闯荡出了名堂,但理论上他们创下的产业,父亲可以过问,还属于族产。父亲要你拿钱出来救济兄弟,哪怕那兄弟当年侮辱过你、看不起你,你敢不给父亲要你提携兄弟,带着兄弟做买卖,让兄弟到商社、工场里帮忙,你敢不同意不给、不同意,那就是不听父亲的话,要是多说几句,吵起来,父亲说你忤逆不孝打死你,报个失手杀人就屁事没有了想到这里,马荃呼吸都急促起来,之前在扬州发生的失手杀子案,死者蒋义渠他认识,而对方的遭遇,让所有庶子出身、自己出来拼事业的商贾们都觉得后背发凉。礼,要求同居共财,要求儿子服从父亲,要求兄友弟恭,分家产时,诸子均分。但实际上呢无论身为庶子的他们怎么守礼,当父亲、尊长、嫡兄弟不遵守礼时,族产没分、父产“众所周知,庶出子在大家族里的日子大多不好过,其中许多人地位几同奴仆,动辄被尊长甚至嫡兄弟打骂,却不能如何。““一旦庶子被人打死,无论是故杀、过失杀,意味着生母痛失骨肉,却不能做什么,她不可能告官,只能私下里以泪洗面。”“但是,按照公诉制度,官府以控方作为原告,对凶嫌提起公诉,给死者一个交代,给遗属一个交代,大家觉得,这样对不对”说书先生看着大家,见大家默默点头,又说:“按礼,兄弟间无论嫡庶应当是兄友弟恭,但实际呢庶出子地位依旧很低。”“多少年了,官府不断苦口婆心的劝,劝大家兄友弟恭,奈何有人就是不听,官府还不好多说什么,毕竟家务事一团乱,谁也理不清。”“若有了公诉,至少能让那些不顾亲情的人下手轻一些,不要以为用失手为借口就能免责或者减轻刑罚。““心有顾忌,动手就有分寸,打人不打头,踢人不踢裆,否则一旦闹出人命,或者致人严重伤残,无论苦主敢不敢吭声,官府都要介入,让施暴者吃不了兜着走“父母官向来都要教化百姓,面对那些冥顽不灵之人,说话不听,就得用刑罚来让他们知道何为王法,大家说,对不对”众人不约而同点头:“对”第六百二十八章 活该中午,扬州期货交易所暂停营业,工作人员用餐、午休,参与期货交易的人们则离开交易所,到外面找地方打发时间,不过那些在交易所有“包厢”的人,则可以在这名为大客户室的包厢内用餐、休息。这里所称“大客户”,不是户籍中与主户相对应的“客户”,而是顾客的意思,从事期货交易的大顾客,被称为大客户,在交易所有“客籍”,如同上门做客的贵客,有优待。他们可以在大客户室指挥交易员进行期货交易,也可以在设施配套齐全的大客户室休息,虽然吃的是交易所饭堂提供的“工作餐”,倒也干净美味。午休时间在大客户室内休息,可以节约不少时间。某大客户室内,期货商马荃却没有休息,而是在看报纸,如今朝廷修订律法,允许无上书言事权力的州学博士、助教,在报刊上发表意见,他和许多人一样,很关心如今报纸上的评论文章。。或者说,许多商贾,还有经营工商业的庶出子弟们,都很关心律法的修订。修订的律法,暂称明德律,其草案相比原本的大周律多了许多新内容,对于马荃来说,最让他关心的,就是和户籍、财产、婚姻有关的一些条款。首先是“别籍异财”,要求各户但凡男丁成婚,就要另立门户包括户籍,既然另立门户,那么就允许有自己的私财,而不会被家族以同居共财的名义将像样的产业纳入族产之中。然后是婚姻只需双方期亲祖父母、父母、叔伯等近亲见证即可进行,不一定要当事双方父母同意。而且若无期亲见证,男女双方亦能结婚,只是要受笞刑四十下,官府承认事实婚姻,即便父母反对,也不会强制两人离婚,也不会判二人为淫奔、奸非。前提是事前在客户客籍所在地官府进行登记,确定两人结婚符合律法相关要求,不可以是同姓,或者女方亡夫须守丧满三年等。这其中,官府扮演着“媒妁”的角色。这样的条款是从流动人口管理条例中引用,明德律草案想要将其变成通用条款。也就是说,即便不是客户,男女想要成亲,只需在官府登记并经过审核,然后在期亲的见证下,就能合法成婚,不需要父母同意。至于不告诉父母,在官府登记了、结婚时却没有期亲做见证,这样的婚姻也合法,只是男女双方要承受笞刑四十下,此为不告父母自己成亲的后果。即便家族不承认这样的婚姻,官府在律法层面上也承认,之后涉及到各类户籍、财产纠纷,都会把两人当做正式夫妇看待。当然,一旦男女双方之中,有人故意隐瞒实情,造成重婚,或者男方以娶妻之名骗婚姘居,惩罚也是很严厉的:流放一万里,至澳州,终身不得离开。这是结婚,如果男方纳妾,也有一系列相关规定,确保一切行为合法。再有,就是公诉制度,一旦事涉亲属相犯、,不管苦主、凶嫌是谁,即便苦主及其家属放弃诉讼,官府会以官吏作为原告提起公诉,追究亲属相犯、之罪。马荃对于这公诉制度,有一种“久旱逢甘霖”的感觉,他是真心希望,包括公诉制度在内的新法悉数成立,也好让天下庶子们有点尊严。尊严是什么能够自食其力,不需要看家族尊长、宗子眼色而生活的尊严;能够自己择偶,不需要哀求父亲、嫡母同意的尊严,哪怕为此要挨上四十下鞭子;自己被父亲、嫡母或者族中尊长甚至嫡兄“失手打死”后,好歹有人出来主持公道,不至于像一条野狗死去那样。这些尊严,曾经是那么遥远。作为婢生子的马荃,在家中地位很低,父亲不怎么待见,嫡母就别说了,家族尊长更不会把他当回事,至于嫡兄弟们,只当他是仆。他的生母,虽然得以升为妾,但地位很低,只比奴婢好一点,母子二人在这大家族中苦苦挣扎,低声下气的活着。礼,要求父慈子孝,要求兄友弟恭,要求尊长爱护卑幼,然而,当父亲随意打骂他、尊长随意呵斥他、嫡兄弟随意侮辱他时,礼,不见了。无论他怎么努力讨好父亲、低声下气的伺候兄长,他受的苦,都是理所当然的,但他应该享受到的亲情,除了生母能给,谁也没给。同居共财,使得庶子们难得享受族产的恩泽,婚姻大事须得父母做主,使得庶子们宛若猪圈里的猪,婚姻只能吃残羹剩饭。大家族本该是温暖的,但就马荃和友人的经历,大家族对于旁支、庶出子弟是冰冷的相对,许多人,包括马荃都有个念头,那就是“我惹不起,躲,总能躲得起吧”与其在家族如同猪狗一般活着,不如自己出去闯荡,务工、经商,换得一口饭吃,争取像样活着的尊严,总可以吧但是,“礼”又限制他们,不能分家另立门户户籍,祖父母、父母在,不该有自己的私财,因为这不对。所以,即便马荃和许多人都在外闯荡出了名堂,但理论上他们创下的产业,父亲可以过问,还属于族产。父亲要你拿钱出来救济兄弟,哪怕那兄弟当年侮辱过你、看不起你,你敢不给父亲要你提携兄弟,带着兄弟做买卖,让兄弟到商社、工场里帮忙,你敢不同意不给、不同意,那就是不听父亲的话,要是多说几句,吵起来,父亲说你忤逆不孝打死你,报个失手杀人就屁事没有了想到这里,马荃呼吸都急促起来,之前在扬州发生的失手杀子案,死者蒋义渠他认识,而对方的遭遇,让所有庶子出身、自己出来拼事业的商贾们都觉得后背发凉。礼,要求同居共财,要求儿子服从父亲,要求兄友弟恭,分家产时,诸子均分。但实际上呢无论身为庶子的他们怎么守礼,当父亲、尊长、嫡兄弟不遵守礼时,族产没分、父产“众所周知,庶出子在大家族里的日子大多不好过,其中许多人地位几同奴仆,动辄被尊长甚至嫡兄弟打骂,却不能如何。““一旦庶子被人打死,无论是故杀、过失杀,意味着生母痛失骨肉,却不能做什么,她不可能告官,只能私下里以泪洗面。”“但是,按照公诉制度,官府以控方作为原告,对凶嫌提起公诉,给死者一个交代,给遗属一个交代,大家觉得,这样对不对”说书先生看着大家,见大家默默点头,又说:“按礼,兄弟间无论嫡庶应当是兄友弟恭,但实际呢庶出子地位依旧很低。”“多少年了,官府不断苦口婆心的劝,劝大家兄友弟恭,奈何有人就是不听,官府还不好多说什么,毕竟家务事一团乱,谁也理不清。”“若有了公诉,至少能让那些不顾亲情的人下手轻一些,不要以为用失手为借口就能免责或者减轻刑罚。““心有顾忌,动手就有分寸,打人不打头,踢人不踢裆,否则一旦闹出人命,或者致人严重伤残,无论苦主敢不敢吭声,官府都要介入,让施暴者吃不了兜着走“父母官向来都要教化百姓,面对那些冥顽不灵之人,说话不听,就得用刑罚来让他们知道何为王法,大家说,对不对”众人不约而同点头:“对”第六百二十八章 活该中午,扬州期货交易所暂停营业,工作人员用餐、午休,参与期货交易的人们则离开交易所,到外面找地方打发时间,不过那些在交易所有“包厢”的人,则可以在这名为大客户室的包厢内用餐、休息。这里所称“大客户”,不是户籍中与主户相对应的“客户”,而是顾客的意思,从事期货交易的大顾客,被称为大客户,在交易所有“客籍”,如同上门做客的贵客,有优待。他们可以在大客户室指挥交易员进行期货交易,也可以在设施配套齐全的大客户室休息,虽然吃的是交易所饭堂提供的“工作餐”,倒也干净美味。午休时间在大客户室内休息,可以节约不少时间。某大客户室内,期货商马荃却没有休息,而是在看报纸,如今朝廷修订律法,允许无上书言事权力的州学博士、助教,在报刊上发表意见,他和许多人一样,很关心如今报纸上的评论文章。。或者说,许多商贾,还有经营工商业的庶出子弟们,都很关心律法的修订。修订的律法,暂称明德律,其草案相比原本的大周律多了许多新内容,对于马荃来说,最让他关心的,就是和户籍、财产、婚姻有关的一些条款。首先是“别籍异财”,要求各户但凡男丁成婚,就要另立门户包括户籍,既然另立门户,那么就允许有自己的私财,而不会被家族以同居共财的名义将像样的产业纳入族产之中。然后是婚姻只需双方期亲祖父母、父母、叔伯等近亲见证即可进行,不一定要当事双方父母同意。而且若无期亲见证,男女双方亦能结婚,只是要受笞刑四十下,官府承认事实婚姻,即便父母反对,也不会强制两人离婚,也不会判二人为淫奔、奸非。前提是事前在客户客籍所在地官府进行登记,确定两人结婚符合律法相关要求,不可以是同姓,或者女方亡夫须守丧满三年等。这其中,官府扮演着“媒妁”的角色。这样的条款是从流动人口管理条例中引用,明德律草案想要将其变成通用条款。也就是说,即便不是客户,男女想要成亲,只需在官府登记并经过审核,然后在期亲的见证下,就能合法成婚,不需要父母同意。至于不告诉父母,在官府登记了、结婚时却没有期亲做见证,这样的婚姻也合法,只是男女双方要承受笞刑四十下,此为不告父母自己成亲的后果。即便家族不承认这样的婚姻,官府在律法层面上也承认,之后涉及到各类户籍、财产纠纷,都会把两人当做正式夫妇看待。当然,一旦男女双方之中,有人故意隐瞒实情,造成重婚,或者男方以娶妻之名骗婚姘居,惩罚也是很严厉的:流放一万里,至澳州,终身不得离开。这是结婚,如果男方纳妾,也有一系列相关规定,确保一切行为合法。再有,就是公诉制度,一旦事涉亲属相犯、,不管苦主、凶嫌是谁,即便苦主及其家属放弃诉讼,官府会以官吏作为原告提起公诉,追究亲属相犯、之罪。马荃对于这公诉制度,有一种“久旱逢甘霖”的感觉,他是真心希望,包括公诉制度在内的新法悉数成立,也好让天下庶子们有点尊严。尊严是什么能够自食其力,不需要看家族尊长、宗子眼色而生活的尊严;能够自己择偶,不需要哀求父亲、嫡母同意的尊严,哪怕为此要挨上四十下鞭子;自己被父亲、嫡母或者族中尊长甚至嫡兄“失手打死”后,好歹有人出来主持公道,不至于像一条野狗死去那样。这些尊严,曾经是那么遥远。作为婢生子的马荃,在家中地位很低,父亲不怎么待见,嫡母就别说了,家族尊长更不会把他当回事,至于嫡兄弟们,只当他是仆。他的生母,虽然得以升为妾,但地位很低,只比奴婢好一点,母子二人在这大家族中苦苦挣扎,低声下气的活着。礼,要求父慈子孝,要求兄友弟恭,要求尊长爱护卑幼,然而,当父亲随意打骂他、尊长随意呵斥他、嫡兄弟随意侮辱他时,礼,不见了。无论他怎么努力讨好父亲、低声下气的伺候兄长,他受的苦,都是理所当然的,但他应该享受到的亲情,除了生母能给,谁也没给。同居共财,使得庶子们难得享受族产的恩泽,婚姻大事须得父母做主,使得庶子们宛若猪圈里的猪,婚姻只能吃残羹剩饭。大家族本该是温暖的,但就马荃和友人的经历,大家族对于旁支、庶出子弟是冰冷的相对,许多人,包括马荃都有个念头,那就是“我惹不起,躲,总能躲得起吧”与其在家族如同猪狗一般活着,不如自己出去闯荡,务工、经商,换得一口饭吃,争取像样活着的尊严,总可以吧但是,“礼”又限制他们,不能分家另立门户户籍,祖父母、父母在,不该有自己的私财,因为这不对。所以,即便马荃和许多人都在外闯荡出了名堂,但理论上他们创下的产业,父亲可以过问,还属于族产。父亲要你拿钱出来救济兄弟,哪怕那兄弟当年侮辱过你、看不起你,你敢不给父亲要你提携兄弟,带着兄弟做买卖,让兄弟到商社、工场里帮忙,你敢不同意不给、不同意,那就是不听父亲的话,要是多说几句,吵起来,父亲说你忤逆不孝打死你,报个失手杀人就屁事没有了想到这里,马荃呼吸都急促起来,之前在扬州发生的失手杀子案,死者蒋义渠他认识,而对方的遭遇,让所有庶子出身、自己出来拼事业的商贾们都觉得后背发凉。礼,要求同居共财,要求儿子服从父亲,要求兄友弟恭,分家产时,诸子均分。但实际上呢无论身为庶子的他们怎么守礼,当父亲、尊长、嫡兄弟不遵守礼时,族产没分、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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