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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你是我的(1 / 1)

契约骑士的授剑式将在次日的正殿中举行。在这之前的一天里, 受封者将先接受光明神的洗礼,而册封者则需整夜为骑士的武器和铠甲祈祷祝福。圣水从兰斯头顶浇下,他微微垂下睫毛, 口中诵经,接受神的净化。圣池之中, 兰斯身穿白色长衫以示圣洁, 身体发肤皆为纯白,让路加联想到神像。喁喁圣曲从教堂的四面八方传来, 唱诵无欲于现世, 无求于来生, 唱诵对神的忠诚、贞洁与信仰。那些歌声循环往复地冲刷着路加的脑海,他胸口憋闷,只觉这整座殿堂中都是行尸走肉。行尸走肉们从他手中夺走兰斯,把兰斯供奉为一尊纯白的神像。路加烦闷地用指节敲了一下长桌,圣曲中插|入了一个不和谐的音符。因为这个音符, 兰斯在圣水的冲刷下抬起眼来。他望向路加的方向, 那双翠绿的眼睛忽然就让纯白的神像活了过来。路加与那双活着的眼睛对视。“请您闭上眼。”神甫对兰斯道。兰斯置若罔闻。圣水仍旧浇下,打湿睫毛, 渗入他眼中, 他的眼中泛起血丝。然而兰斯一眨不眨地凝视着路加。路加平静下来, 唇角勾起一个笑,走到圣池边。神甫无奈地摇了摇头, 收起圣水瓶, 将圣膏交给他。与其它骑士的册封不同,契约骑士强调主从忠诚更甚于对教廷的忠诚。因此除了最开始的洗礼由神甫完成,其余步骤都属于路加。“殿下,我们先告退了。”神甫说。所有人陆续离开教堂, 剩下只有他们两个人。外面下着雨,雨点打在彩绘玻璃上,圣烛幽幽燃烧,整个教堂安静得只剩下雨声。“殿下。”兰斯柔和道。路加高傲地向他伸出手,兰斯吻在他的衔尾蛇戒指上,牵着他的指尖走出圣池。湿透的薄衫紧密贴合他的身体,肌肤色泽若隐若现,路加看了一眼,便低头打开了圣膏盒。里面是色泽金黄的油脂,有香肉桂、菖蒲和橄榄油的香气。他思索了一下。授膏仪式是一种非常私密神圣的宗教仪式,也非常少见,只有王室以及王室相关的契约骑士才有资格获取,路加此前从未见过授膏仪式。现在要……要把这些膏油涂抹到兰斯身体上?“你可以自己涂吗?”路加有些为难。“由册封者授膏,这是契约的重要一环,殿下。”兰斯温和地注视着他。啧。路加烦躁道:“那还等什么,等着我服侍你脱衣服吗?”他没看到,兰斯眼中闪过的一丝疑惑。授膏仪式只需要将圣油从头淋下,将圣膏涂抹在发间,并不需要除衣。殿下这是要做什么?殊不知以路加现代人的经验来思考,这么大量的精油都应该用来涂抹身体。从头浇下油腻腻的一滩,根本无法想象。虽然不理解……但兰斯还是听话的脱下了薄衫。然后殿下蘸了油膏的手触了上来。兰斯身形微震,眼中透露出些许惊讶。路加感受到手下身躯的震动,动作也随之一顿。他忽略了心中微微的痒意,收敛下心神,专心为兰斯涂抹圣膏。作为神选者,兰斯身体的每一个细节都如神的胴|体般完美无缺,完美到成为一件艺术品,很难让人产生亵渎之心。涂抹的时候,心情也随之安静平和下来。肌肉紧实,手感绵密,冰凉的石像在油膏的涂抹下泛着蜜色,体温也逐渐变得温暖。只是涂完了上半|身,盒中的圣膏便用完了。“教廷真是吝啬鬼。”路加挑剔道,“这种原料不到一枚金币的东西,也不给多一些。”兰斯笑了笑,完全无意告诉他真相。路加撇掉圣膏盒,擦掉手中的油脂,转眼就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他深吸一口气背过身去,心中难得产生了些许嫉妒。兰斯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殿下不必害怕。”他歉然道,“偶尔我会发生这种情况,只要背诵圣籍,很快就好了。”他语气中未露羞耻,纯真地担心路加被自己身体的“疾病”吓到,无知如同伊甸园里没吃过智慧果的亚当。从小在修道院里的生活,局限了兰斯对正常生活的认知。而路加自然不会蠢到去做诱惑他偷吃禁果的蛇。凭他们之前身体的亲密关系,兰斯什么都不知道是最好的了。他也不再去看兰斯的“恢复状况”如何,走向供奉着骑士剑和骑士铠甲的圣台。作为册封者,路加需要整夜礼拜祷告,为武器和护甲赐福,明早将它们赠予自己的骑士。这有些讽刺——由一只恶魔来为骑士求得神的祝福。“空泛无用的仪式。”路加嗤笑道,“普通人的祝福根本没有实际效用,让我来祈祷祝福?施加诅咒还差不多。”“我想这只是一种内心的希望,一种作用于心灵的强大力量。”兰斯道。“自欺欺人罢了。”路加道,“祈祷唯一的效果就是让祈祷者误以为自己能派上用场,从而获得内心的平静。我不需要那种无用的安慰。”“并非如此,殿下。”兰斯在他身后道,“殿下的期望与祝福会是我在战场上所向披靡的动力。”“而这一点,无论您是人类或者恶魔,内心的希望都不会变。”他虔诚地单膝下跪。“——请赐予我您的祝福。”教堂的彩绘玻璃上,圣徒面上无欲无求杀死恶魔;而在空旷静谧的教堂之内,神选者正恳求着来自恶魔的祝福。“……我知道了。”路加道。他注意到了兰斯的用词:“无论您是人类或者恶魔”。他欺骗兰斯说自己受到诅咒才会偶尔魅魔化,但似乎除了最开始兰斯还想要解除那个不存在的诅咒,最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提起了。现在想来……或许兰斯早就知道了魅魔化并非诅咒所为。兰斯知道了他是半魅魔,却仍旧忠于他,拒绝教皇的橄榄枝,成为他的契约骑士。如果说路加不感动,那是假的。“我会为你祈福,如果那确实对你有帮助。”路加郑重地凝视兰斯,“从此往后,我们风雨同舟。”他望向王宫的方向,仿佛穿越层层铁栏与石壁,看到了那张由铁与血打造,由金银珠宝镶嵌的王座。“我终将会坐在那里。”路加目光灼灼,“无论我是什么。”就算他是恶魔又如何?他有他的亲人、朋友、忠诚的下属,他还有兰斯洛特。“如您所愿,殿下。”兰斯许下誓言。授剑式在整个国都地位最高的王公贵族和教皇主教的注目下举行。兰斯穿上了由路加整夜祝福过的铠甲,铠甲银光崭然,行动时发出噌然之音。他的俊美让所有贵女为之侧目,所有贵族为之钦羡。他铿锵走过漫长的红毯,走向长殿尽头的小王子。红毯两边的贵族传来窃窃私语之声。“老公爵的儿子……不愧……忍辱负重……”“光有一副花架子,这仪式简直荒谬。”也有人说,“小王子为了抢夺他竟然用了这么一招,让一个从未碰过剑的奴隶当契约骑士。”另一个人戳穿他:“你在嫉妒兰斯洛特。听说你昨晚醉酒疯言,可声称要做小王子殿下的契约骑士呢。”那一圈年轻的贵族骑士都发出了低低的笑声。第一个骑士恼羞成怒:“笑什么笑,谁不想当王子殿下的契约骑士?!”另一个揶揄他:“是呢,当了小王子殿下的契约骑士,殿下肯定天天保护你,不让你受一点伤!”又是一阵年轻的笑声。那天的决斗他们都在场,无不为路加的敏捷和英勇而折服。相比于一事无成的大王子,惊才绝艳的小王子才是年轻贵族们心中的楷模与领袖。至于老头子们看不起小王子的出身?看不起同性|恋?得了吧,他们才不吃那一套。他们可以为了脏血的王者献出心脏,至于为了绝世的美人献出屁|股……也不是不可以。殿上路加顿了一下长剑,所有声音都停下了。落针可闻的正殿中,路加手持长剑,居高临下地审视他的骑士。他还从未见过兰斯穿铠甲。英俊、挺拔,银发高竖脑后,不必再收敛锋芒,绿眸锋锐而专注,仿佛即刻便要奔赴战场。一名真正的圣骑士。路加不由想,在书中兰斯洛特带领骑士踏破暴君的宫门,持剑走向王座上的暴君时,会不会也是这副模样?说不定就是这柄剑锋,曾对准了暴君的喉颈。路加眼中露出兴味的光芒。征服一名强大的骑士,可比征服一名奴仆要有趣多了。他以长剑剑背在兰斯肩头敲击三下,停下时故意侧过长剑,将剑锋对着兰斯的颈项。兰斯纹丝不动,以脆弱的颈侧对着锋刃,念出了契约骑士的誓词。“我发誓善待弱者,我发誓勇敢地对抗□□。我发誓抗击一切错误,我发誓为手无寸铁的人战斗……我发誓,对所爱至死不渝。”他清朗中正的声音回荡在正殿之中。之后轮到路加为契约骑士赠予箴言谏句。昨晚背诵过的箴言在他脑海中转了一圈,路加忽然觉得那些词句冗长乏味。他张了张口,勾起一个漂亮的笑。“——你是我的。”箴言结束。路加唇边带笑,挑衅地睨了一眼教皇。从教皇眼皮子底下抢人,他成功了。教皇仍是慈眉善目的模样,但从那微微眯缝起的眼缝中,路加捕捉到了愤怒和不屑的目光。王子那一笑仿佛摄魂夺魄,全场静默,半晌才从那极富霸道占有欲的短短一句箴言中醒神。人群中有贵族少女晕了过去。年轻骑士拍了拍他心碎的同伴,安抚道:“嗨,你是真的没机会了,你长得屁|股再好看也没用,没想到我妹妹说的是真的……”那个晕过去被抬出去的贵女确实病症奇怪,竟是情绪过于激荡、鼻前流血才晕倒的。路加扫视了一圈王公大臣,将所有人的神色尽收眼底,最后收回剑锋,插|入鞘中,将剑递给兰斯。双手接剑之后,兰斯亲吻了他的手指。契约骑士的受封礼,就在各种心思的交锋之中完成了。兰斯虽然免除了奴隶身份,却没有姓氏和家族,照例仍是和小王子一起住。“他们说,要为契约骑士准备和主人同等的卧室。”路加靠在马车的软枕里,单手撑着头。“不必了,殿下。”兰斯笑道,“我知道这只是权宜之计,一切吃穿用度照常便可,我依旧和原来一样服侍您。”“算你懂事。”路加满意地挑眉,“不过供一名贵族的吃穿用度我还是供得起的——你原来那身衣服太硌手了。”“谨遵殿下的意愿。”兰斯道。路加懒洋洋地歪在软枕堆里。离开王子府邸去圣鸿林夏宫的时候,他身边有妹妹,有夏佐,有熟识的仆人,倒不觉得孤独。这几日在外遭逢惊变,风餐露宿,竟有些想念他的卧室了。这大概就是家的感觉吧。路加心中温暖。……奇怪的是,他穿越前从未感受过的亲情、友情和家,穿越不过两三个月,便全部体会到了。就好像这里才是他真正属于的地方一样。王子府里的那些人早就知道了他安然无恙的消息,阿芙拉传口信给他,说她在紧急为安其罗治疗手臂,而赫卡庄园里的其他孩子也将会被引到府邸里落脚。其实路加本还担心黑暗神殿与赫卡庄园连在一起,教廷会找出什么证据。但据说那里坍塌后和普通的光明神小教堂没有任何差别,有关“圣餐”的痕迹,也被那些聪明的少年们毁得一干二净。意外的是,欧西里斯的善后工作做得很好,没有给路加的恶魔身份暴露带来风险。这让路加不由怀疑,欧西里斯真如兰斯所言,完完全全消失了吗?他那时候昏过去了,毕竟没有亲眼看到欧西里斯烧作灰烬的一幕。怀揣着对欧西里斯的疑虑和对家的思念,路加渐渐睡了过去。兰斯放轻了呼吸,没有打扰他。马车停靠在王子府邸的时候,路加睡得香甜,脸上带着纯真的笑,像个熟睡的婴孩。兰斯向拉开车门的仆从比了“嘘”的手势,然后轻柔地揽住路加的后颈与膝弯,将他缓缓抱了起来。路加不自觉向他怀里蹭了蹭脸。兰斯心中微热。他不由想起此前在赫卡庄园的时候——殿下身体虚弱却仍保留着警惕,他还未及触碰,便被殿下呵止。而现在的殿下很熟悉他的气息,已经能非常信任地卧靠在他臂弯间安眠了。兰斯初时还担心骑士的铠甲太过冷硬,或者铠甲发出的声音会吵醒殿下。但路加睡得非常沉酣。于是王子府邸的仆人们在盼望殿下平安归来的两天两夜之后,便看到——新晋的契约骑士身披银月而来,怀中抱着他们娇贵的玫瑰。两人看起来都身体安康。这座无主的府邸终于迎回了他们的主心骨,受府邸庇护的仆人们提起的心终于落了下来,纷纷喜极而泣。路加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次日清晨。他侧过头,兰斯正趴在他床头阖眼浅眠,身上铠甲未除。他一动,兰斯就睁开了眼。路加没有斥责他碰到了自己的床,问道:“为什么不去卸甲休息?”“怕吵到殿下。”兰斯嗓音带着晨起的沙哑。兰斯从前总是在路加之前醒来,路加惊讶地发现,这竟然是自己第一次见到他睡眼惺忪的样子。兰斯也同样两天两夜没有休息了,刚醒时脸上没什么表情,有点呆呆的感觉。“呆子,你若是累死我可不救你。”路加不由笑道,“收拾一下去睡,待会儿我叫人把早餐端进来。”兰斯面上一柔,微笑着谢过他,还是爬起来服侍路加穿衣盥洗。整装之后,路加先去找了阿芙拉——或者说是阿芙拉正在救治的安其罗。黑发少年陷在客房的大床里,小小的苍白的一只,虚弱地闭着眼。他的右臂被齐根吞噬,现在恢复了人类的形貌,在阿芙拉的治愈术下,空荡荡的地方正重生出新的骨骼、经络与血肉。那消耗了他大量精力和体力。见到路加的到来,阿芙拉紧紧拥抱了哥哥,眼中喜悦溢于言表。离开时她拍了拍路加的手,小声道:“你陪陪他吧。他的心理状态不太好。”恶魔是欲|望的生物,失去欲|望的恶魔也就离死不远了。路加点头。他在安其罗床边坐下,说:“不用装睡。我知道你醒了。”安其罗眼皮下的眼珠滚了滚,没有睁开眼睛。“我可不知道我养的猎犬有这么脆弱。”路加冷笑道,“不就是打不过别的恶魔吗?我都打不过,你还妄想能在他手上讨到好处,是在看不起我?”“不是的!”安其罗一睁眼,看到路加的笑容,就知道主人没有生气,只是在骗他。路加弹了一下他的脑壳,笑道:“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吗?你尽力了,英勇负伤,没有必要为此愧疚。”“可我没有保护好您。”“你已经足够好了,安其罗。”路加抓起他完整的另一只手,“你是我养育的最好的孩子,我一直都很感激你的效忠。”安其罗握着他的手,眼泪汪汪,吸鼻子撇嘴,强行兜住了满满的泪水。他年纪其实还比路加小一点。“可以和我讲讲你和小王子的过往吗?”路加嗓音柔和。“为什么那样说?”安其罗带着鼻音道,“您就是小王子,是路加·查理曼,即便失忆了也不会改变这个事实。”路加讶异。“……你早就知道了吗?”安其罗抿唇:“上个月您迟到的时候。我待在主人身边可比兰斯时间长多了,只是您忘了而已。”路加从安其罗的讲述中听到了一个故事。黑发小孩出生在有六个孩子的贫穷家庭,爸爸经常殴打妈妈,而在某次殴打中,妈妈突然变成了一只巨大的食人魔,吃掉了他的爸爸,又吃掉了附近的很多人类。小孩和他的兄姐们活了下来,作为半恶魔的孩子,手背被烙上了骷髅头的印记。“在主人来之前,我的兄姐们已经被圣光净化了。负责处决的神甫说我太小,不可能变成恶魔,要修道院随便找个普通方法处死。”“我很饿。他们怕我吃人,于是骗我吃掉许多石头。饱腹之后,肚子反而更疼了……”“有人喂了我食物。”“那是我生平遇到最美味的食物,但我发誓一辈子只吃那一次。”听着安其罗的讲述,路加仿佛猜到了什么。“我吃掉的是主人的血肉。”安其罗道,“然后变成了食人魔,吐出那些石头……获得了新生。”“让我获得新生的人就是您。”“所以,您是我要用全部生命和灵魂守护的神明。”说完最后一个字之后,少年眼角垂下了一颗泪珠。路加怔住。幼年的小王子用自己的血肉,救了一只小恶魔。或许小王子知道自己是只半魅魔,才给予同样的半恶魔安其罗同情心吧?可是他这个外来的灵魂却占据了小王子的身体,利用小王子给予安其罗的恩惠——“主人还在犹豫自己的身份吗?”安其罗说,“您就是小王子,千真万确,我的嗅觉不可能出错。”“我知道了。”路加半信半疑道。他转向安其罗,郑重道:“那么你也要好起来。如果想报恩,想效忠,就用全身心的欲|望来做,无论输赢,无论结果如何,都不能轻易放弃自己。”“嗯。是,我的主人。”安其罗道。等到路加离开的时候,猎犬少年的气色已经好得多了。在他彻底好转之前,都会在王子府邸里住下。安其罗并不是个特例——由于赫卡庄园被兰斯的圣力轰炸得毁了一半,庄园里所有少年都暂住进了王子府邸,等待庄园修葺完善再送回去。一共五十二名大大小小的“情人”,正巧路加清除了各方势力送来做眼线的仆人,那些少年们便自告奋勇,补全了职位的空缺。至于剩下的少年,路加为他们找来了新的工作——处理夏佐·塞西尔从北方寄回来的“礼物”。“把它们种出来。”路加扬起下颌点向花园里堆放的三个编织袋。少年解开编织袋,发现里面是一些椭圆形、淡黄色的块茎,还连着根须和泥土。他们沦为奴隶以前大多出自贫苦的农家,熟知种植农作物,却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植物。“殿下,这是花朵的根茎吗?”其中一个问。“这么说也没错,它们会开出非常漂亮的白|粉色花朵。”路加笑道,“不过更大的作用是在它的根茎。这些块茎可以食用,而且在北方寒冷贫瘠的土地上也能种植。”北方土地贫寒,几乎无法种植农作物,他们靠射猎和渔业为生,不济时便只能劫掠圣国边境的城镇,或者航海南下去侵略其它南方国度。缺失种植业是北方战乱的主要原因——而现在殿下竟说,这些可食用的块茎能在北方种植?!天方夜谭。——其实这些块茎就是现代的马铃薯。夏佐临走前,路加给他列了长长一份清单,描述现代拥有、但圣国没有发现的农作物,两个世界的许多植物动物并不相同,路加只是抱着碰运气的想法。没想到真被夏佐撞到了其中最重要的一种。几袋马铃薯快马加鞭运来的时候,路加挑了一点让厨娘做熟,味道竟与现代的马铃薯大同小异。总之——有了马铃薯作为与北方蛮族交易的筹码,阿芙拉的安全系数又提高了。“那么,这些茎块种植的时候有什么特殊要求呢?”少年们拿着能带来和平的茎块问。路加思考了一会儿,沉默了。少年们还以为主人在生气,直到他们看到了自家小王子脸颊上浮现出可爱的浅粉。哦,是因为不知道,所以在羞窘呀。也是,殿下贵为王子,身上干干净净,又香又软,天生就该受到悉心呵护,怎么会接触到污秽的泥土和肥料呢?少年们心底发出善意的笑,面上恭敬道:“我们会参考种植花朵和的方式,换多种方法试验最佳种植方法,请殿下放心交给我们。”少年们自此有了一项只有路加知道的秘密工作。想着那些在花园和府邸中穿梭的美少年们,兰斯在制作甜点时好几次把盐误当做糖,路加一口咬下差点没喷出来。然后又是一顿雷声大雨点小的责罚,还有接下来兰斯的将功赎罪。与此同时,贝洛克和夏洛特小姐也应邀约住进了王子府邸。他们二人加上查理曼兄妹和兰斯,还有每日一份的马铃薯试验菜品,每天的餐桌都非常热闹。日子平静地过去,路加难得偷了几天闲,偶尔带着兰斯去花园里画画,画着画着就睡熟了。有一次他睡在花丛里时,听到了女仆们唱了他从未听过诗歌,便把她们叫到身边询问。路加从她们口中听完了完整的长诗,诗歌辞藻风格古朴宏大,描写一位少年英雄如何在决斗中战胜敌人,伸张正义。“诗歌的主人公是以您为原型的,殿下。”女仆们双眸闪亮,“殿下在加沙角斗场上的英勇事迹已经传遍了整个圣国。”路加讶异地挑了一下眉。小王子在民间一直很出名——虽然大多是贬损的名气。但从上一次角斗场上听来的传言,他的名声似乎在无意间有所好转。这给路加提供了一个新的灵感:从民间声望入手,或许是个不错的决定。而这首朗朗上口的长诗,将他在决斗中的胜利宣扬得更加广泛深远,经过口耳相传,甚至影响到了圣都以外。优秀的诗人永远是引领舆论的弄潮儿。“这首长诗是谁写的?”路加有意拉拢这位诗人,让他为自己服务。“海曼,殿下。”海曼?路加深觉耳熟,思索了一下,脸色忽然僵住了。海曼不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写了《媚上的男仆》的那个狗血言情小说作者吗??他正想着,便听一个女仆接着道:“我想海曼先生一定很崇拜您,他最近还发表了《媚上的男仆》增订精修版本呢。”另一个女仆连忙用手肘顶她,示意她不要多嘴。整个王子府邸的女仆们都把《媚上的男仆》当小王子殿下的代餐吃,不由自主就把两者等同了起来。还敢出增订精修版?路加翘起腿,露出一个危险的笑容。可以,很好。还没找他清算害自己社死的账呢,这位“海曼先生”自己就撞到枪上了。不把藏在“海曼”笔名背后的那个人扒出来,他就不姓查理曼!作者有话要说:文中“”的誓词有参考网络。基友开新啦~推荐她的双重生年下小甜文~(不要离开!后面还有路加兰斯的小剧场!)《国师他是病美人》作者:廿四铜钱大楚有位国师名唤沈辞,是个不折不扣的佞臣,掌控着皇室,操控傀儡皇帝,只手遮天。最后被小皇帝楚阆在祭天大典上一箭穿心,落得个被后世唾骂的下场。重来一世,沈辞回到了祭天大典的前一个月,于是他决定辞职,这个国师他不干了。他带着辞呈和天子金印送进宫里,结果被楚阆撕了。不仅如此,沈辞连宫门都走不出去,小皇帝将他变相软禁在身边,日日看着他。直到某天小皇帝对着他这个国师兼帝师以下犯上,沈辞终于忍无可忍:“或许你不知道,但是我们之间确实隔着血海深仇。”楚阆前世不听沈辞的话,错信了旁人,不仅杀了沈辞,还丢了自己的命。他执念太深得以重生,发誓再也不相信任何人,只是必要将沈辞困在自己身边,查清上一世的真相。然而他将人困着困着,发现沈辞并不似前世那般意图皇位,反而可爱得像只小狐狸。直到那人终于逃离他的身边,他才惊觉自己已经沉沦。他当真,离不开沈辞了。接下来的内容属于本文!并不ooc的小剧场:兰斯:原来我只和殿下认识了两三个月吗?感觉已经爱了他三辈子了=w=写了一段 沙雕 情节,因为不符合正剧文风,就放在这里啦。话说五十二名美少年各司其职,深得路加满意。“他们可比我从前的仆人们贴心多了,兰斯。”路加边走边夸赞道,“又不会乱嚼舌根又不会偷懒——你看,这片地板擦得多干净?”“是,殿下。”兰斯平和道。他心里却想,当时杀死恶魔的时候为什么不小心一点别把庄园也弄塌,或者更过分一些干脆把整座庄园都毁掉——光明神在上,原谅他过激的想法。总归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为自己搞来了一整座庄园的情敌。兰斯认真思考着补救措施。于是隔日路加一走进大厅,便被金碧辉煌的地板晃得睁不开眼。真·干净到反光。在他到来之前,兰斯用圣力清除了整片区域的灰尘,又细细修补了所有最细微的裂痕,让每一块地砖平滑到完美无缺,堪比最精密的镜面。而过于完美的地砖总是格外光滑的。路加被镜子一样的地砖一晃眼,本能向后撤了一步,又脚底打滑,“啪”地滑倒在地。好在兰斯危急时刻抱住了他的上半|身,才让他免于尾椎骨碎裂。路加被他扯着两条胳膊,仰起脸发出了一声怒吼。“——兰斯,看看你都做了些什么!”兰斯:qaq殿下吼我,是地板擦得还不够干净光滑吗?路加(掀桌):干净到都能溜冰了!!兰斯初时还担心骑士的铠甲太过冷硬,或者铠甲发出的声音会吵醒殿下。但路加睡得非常沉酣。于是王子府邸的仆人们在盼望殿下平安归来的两天两夜之后,便看到——新晋的契约骑士身披银月而来,怀中抱着他们娇贵的玫瑰。两人看起来都身体安康。这座无主的府邸终于迎回了他们的主心骨,受府邸庇护的仆人们提起的心终于落了下来,纷纷喜极而泣。路加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次日清晨。他侧过头,兰斯正趴在他床头阖眼浅眠,身上铠甲未除。他一动,兰斯就睁开了眼。路加没有斥责他碰到了自己的床,问道:“为什么不去卸甲休息?”“怕吵到殿下。”兰斯嗓音带着晨起的沙哑。兰斯从前总是在路加之前醒来,路加惊讶地发现,这竟然是自己第一次见到他睡眼惺忪的样子。兰斯也同样两天两夜没有休息了,刚醒时脸上没什么表情,有点呆呆的感觉。“呆子,你若是累死我可不救你。”路加不由笑道,“收拾一下去睡,待会儿我叫人把早餐端进来。”兰斯面上一柔,微笑着谢过他,还是爬起来服侍路加穿衣盥洗。整装之后,路加先去找了阿芙拉——或者说是阿芙拉正在救治的安其罗。黑发少年陷在客房的大床里,小小的苍白的一只,虚弱地闭着眼。他的右臂被齐根吞噬,现在恢复了人类的形貌,在阿芙拉的治愈术下,空荡荡的地方正重生出新的骨骼、经络与血肉。那消耗了他大量精力和体力。见到路加的到来,阿芙拉紧紧拥抱了哥哥,眼中喜悦溢于言表。离开时她拍了拍路加的手,小声道:“你陪陪他吧。他的心理状态不太好。”恶魔是欲|望的生物,失去欲|望的恶魔也就离死不远了。路加点头。他在安其罗床边坐下,说:“不用装睡。我知道你醒了。”安其罗眼皮下的眼珠滚了滚,没有睁开眼睛。“我可不知道我养的猎犬有这么脆弱。”路加冷笑道,“不就是打不过别的恶魔吗?我都打不过,你还妄想能在他手上讨到好处,是在看不起我?”“不是的!”安其罗一睁眼,看到路加的笑容,就知道主人没有生气,只是在骗他。路加弹了一下他的脑壳,笑道:“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吗?你尽力了,英勇负伤,没有必要为此愧疚。”“可我没有保护好您。”“你已经足够好了,安其罗。”路加抓起他完整的另一只手,“你是我养育的最好的孩子,我一直都很感激你的效忠。”安其罗握着他的手,眼泪汪汪,吸鼻子撇嘴,强行兜住了满满的泪水。他年纪其实还比路加小一点。“可以和我讲讲你和小王子的过往吗?”路加嗓音柔和。“为什么那样说?”安其罗带着鼻音道,“您就是小王子,是路加·查理曼,即便失忆了也不会改变这个事实。”路加讶异。“……你早就知道了吗?”安其罗抿唇:“上个月您迟到的时候。我待在主人身边可比兰斯时间长多了,只是您忘了而已。”路加从安其罗的讲述中听到了一个故事。黑发小孩出生在有六个孩子的贫穷家庭,爸爸经常殴打妈妈,而在某次殴打中,妈妈突然变成了一只巨大的食人魔,吃掉了他的爸爸,又吃掉了附近的很多人类。小孩和他的兄姐们活了下来,作为半恶魔的孩子,手背被烙上了骷髅头的印记。“在主人来之前,我的兄姐们已经被圣光净化了。负责处决的神甫说我太小,不可能变成恶魔,要修道院随便找个普通方法处死。”“我很饿。他们怕我吃人,于是骗我吃掉许多石头。饱腹之后,肚子反而更疼了……”“有人喂了我食物。”“那是我生平遇到最美味的食物,但我发誓一辈子只吃那一次。”听着安其罗的讲述,路加仿佛猜到了什么。“我吃掉的是主人的血肉。”安其罗道,“然后变成了食人魔,吐出那些石头……获得了新生。”“让我获得新生的人就是您。”“所以,您是我要用全部生命和灵魂守护的神明。”说完最后一个字之后,少年眼角垂下了一颗泪珠。路加怔住。幼年的小王子用自己的血肉,救了一只小恶魔。或许小王子知道自己是只半魅魔,才给予同样的半恶魔安其罗同情心吧?可是他这个外来的灵魂却占据了小王子的身体,利用小王子给予安其罗的恩惠——“主人还在犹豫自己的身份吗?”安其罗说,“您就是小王子,千真万确,我的嗅觉不可能出错。”“我知道了。”路加半信半疑道。他转向安其罗,郑重道:“那么你也要好起来。如果想报恩,想效忠,就用全身心的欲|望来做,无论输赢,无论结果如何,都不能轻易放弃自己。”“嗯。是,我的主人。”安其罗道。等到路加离开的时候,猎犬少年的气色已经好得多了。在他彻底好转之前,都会在王子府邸里住下。安其罗并不是个特例——由于赫卡庄园被兰斯的圣力轰炸得毁了一半,庄园里所有少年都暂住进了王子府邸,等待庄园修葺完善再送回去。一共五十二名大大小小的“情人”,正巧路加清除了各方势力送来做眼线的仆人,那些少年们便自告奋勇,补全了职位的空缺。至于剩下的少年,路加为他们找来了新的工作——处理夏佐·塞西尔从北方寄回来的“礼物”。“把它们种出来。”路加扬起下颌点向花园里堆放的三个编织袋。少年解开编织袋,发现里面是一些椭圆形、淡黄色的块茎,还连着根须和泥土。他们沦为奴隶以前大多出自贫苦的农家,熟知种植农作物,却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植物。“殿下,这是花朵的根茎吗?”其中一个问。“这么说也没错,它们会开出非常漂亮的白|粉色花朵。”路加笑道,“不过更大的作用是在它的根茎。这些块茎可以食用,而且在北方寒冷贫瘠的土地上也能种植。”北方土地贫寒,几乎无法种植农作物,他们靠射猎和渔业为生,不济时便只能劫掠圣国边境的城镇,或者航海南下去侵略其它南方国度。缺失种植业是北方战乱的主要原因——而现在殿下竟说,这些可食用的块茎能在北方种植?!天方夜谭。——其实这些块茎就是现代的马铃薯。夏佐临走前,路加给他列了长长一份清单,描述现代拥有、但圣国没有发现的农作物,两个世界的许多植物动物并不相同,路加只是抱着碰运气的想法。没想到真被夏佐撞到了其中最重要的一种。几袋马铃薯快马加鞭运来的时候,路加挑了一点让厨娘做熟,味道竟与现代的马铃薯大同小异。总之——有了马铃薯作为与北方蛮族交易的筹码,阿芙拉的安全系数又提高了。“那么,这些茎块种植的时候有什么特殊要求呢?”少年们拿着能带来和平的茎块问。路加思考了一会儿,沉默了。少年们还以为主人在生气,直到他们看到了自家小王子脸颊上浮现出可爱的浅粉。哦,是因为不知道,所以在羞窘呀。也是,殿下贵为王子,身上干干净净,又香又软,天生就该受到悉心呵护,怎么会接触到污秽的泥土和肥料呢?少年们心底发出善意的笑,面上恭敬道:“我们会参考种植花朵和的方式,换多种方法试验最佳种植方法,请殿下放心交给我们。”少年们自此有了一项只有路加知道的秘密工作。想着那些在花园和府邸中穿梭的美少年们,兰斯在制作甜点时好几次把盐误当做糖,路加一口咬下差点没喷出来。然后又是一顿雷声大雨点小的责罚,还有接下来兰斯的将功赎罪。与此同时,贝洛克和夏洛特小姐也应邀约住进了王子府邸。他们二人加上查理曼兄妹和兰斯,还有每日一份的马铃薯试验菜品,每天的餐桌都非常热闹。日子平静地过去,路加难得偷了几天闲,偶尔带着兰斯去花园里画画,画着画着就睡熟了。有一次他睡在花丛里时,听到了女仆们唱了他从未听过诗歌,便把她们叫到身边询问。路加从她们口中听完了完整的长诗,诗歌辞藻风格古朴宏大,描写一位少年英雄如何在决斗中战胜敌人,伸张正义。“诗歌的主人公是以您为原型的,殿下。”女仆们双眸闪亮,“殿下在加沙角斗场上的英勇事迹已经传遍了整个圣国。”路加讶异地挑了一下眉。小王子在民间一直很出名——虽然大多是贬损的名气。但从上一次角斗场上听来的传言,他的名声似乎在无意间有所好转。这给路加提供了一个新的灵感:从民间声望入手,或许是个不错的决定。而这首朗朗上口的长诗,将他在决斗中的胜利宣扬得更加广泛深远,经过口耳相传,甚至影响到了圣都以外。优秀的诗人永远是引领舆论的弄潮儿。“这首长诗是谁写的?”路加有意拉拢这位诗人,让他为自己服务。“海曼,殿下。”海曼?路加深觉耳熟,思索了一下,脸色忽然僵住了。海曼不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写了《媚上的男仆》的那个狗血言情小说作者吗??他正想着,便听一个女仆接着道:“我想海曼先生一定很崇拜您,他最近还发表了《媚上的男仆》增订精修版本呢。”另一个女仆连忙用手肘顶她,示意她不要多嘴。整个王子府邸的女仆们都把《媚上的男仆》当小王子殿下的代餐吃,不由自主就把两者等同了起来。还敢出增订精修版?路加翘起腿,露出一个危险的笑容。可以,很好。还没找他清算害自己社死的账呢,这位“海曼先生”自己就撞到枪上了。不把藏在“海曼”笔名背后的那个人扒出来,他就不姓查理曼!作者有话要说:文中“”的誓词有参考网络。基友开新啦~推荐她的双重生年下小甜文~(不要离开!后面还有路加兰斯的小剧场!)《国师他是病美人》作者:廿四铜钱大楚有位国师名唤沈辞,是个不折不扣的佞臣,掌控着皇室,操控傀儡皇帝,只手遮天。最后被小皇帝楚阆在祭天大典上一箭穿心,落得个被后世唾骂的下场。重来一世,沈辞回到了祭天大典的前一个月,于是他决定辞职,这个国师他不干了。他带着辞呈和天子金印送进宫里,结果被楚阆撕了。不仅如此,沈辞连宫门都走不出去,小皇帝将他变相软禁在身边,日日看着他。直到某天小皇帝对着他这个国师兼帝师以下犯上,沈辞终于忍无可忍:“或许你不知道,但是我们之间确实隔着血海深仇。”楚阆前世不听沈辞的话,错信了旁人,不仅杀了沈辞,还丢了自己的命。他执念太深得以重生,发誓再也不相信任何人,只是必要将沈辞困在自己身边,查清上一世的真相。然而他将人困着困着,发现沈辞并不似前世那般意图皇位,反而可爱得像只小狐狸。直到那人终于逃离他的身边,他才惊觉自己已经沉沦。他当真,离不开沈辞了。接下来的内容属于本文!并不ooc的小剧场:兰斯:原来我只和殿下认识了两三个月吗?感觉已经爱了他三辈子了=w=写了一段 沙雕 情节,因为不符合正剧文风,就放在这里啦。话说五十二名美少年各司其职,深得路加满意。“他们可比我从前的仆人们贴心多了,兰斯。”路加边走边夸赞道,“又不会乱嚼舌根又不会偷懒——你看,这片地板擦得多干净?”“是,殿下。”兰斯平和道。他心里却想,当时杀死恶魔的时候为什么不小心一点别把庄园也弄塌,或者更过分一些干脆把整座庄园都毁掉——光明神在上,原谅他过激的想法。总归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为自己搞来了一整座庄园的情敌。兰斯认真思考着补救措施。于是隔日路加一走进大厅,便被金碧辉煌的地板晃得睁不开眼。真·干净到反光。在他到来之前,兰斯用圣力清除了整片区域的灰尘,又细细修补了所有最细微的裂痕,让每一块地砖平滑到完美无缺,堪比最精密的镜面。而过于完美的地砖总是格外光滑的。路加被镜子一样的地砖一晃眼,本能向后撤了一步,又脚底打滑,“啪”地滑倒在地。好在兰斯危急时刻抱住了他的上半|身,才让他免于尾椎骨碎裂。路加被他扯着两条胳膊,仰起脸发出了一声怒吼。“——兰斯,看看你都做了些什么!”兰斯:qaq殿下吼我,是地板擦得还不够干净光滑吗?路加(掀桌):干净到都能溜冰了!!兰斯初时还担心骑士的铠甲太过冷硬,或者铠甲发出的声音会吵醒殿下。但路加睡得非常沉酣。于是王子府邸的仆人们在盼望殿下平安归来的两天两夜之后,便看到——新晋的契约骑士身披银月而来,怀中抱着他们娇贵的玫瑰。两人看起来都身体安康。这座无主的府邸终于迎回了他们的主心骨,受府邸庇护的仆人们提起的心终于落了下来,纷纷喜极而泣。路加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次日清晨。他侧过头,兰斯正趴在他床头阖眼浅眠,身上铠甲未除。他一动,兰斯就睁开了眼。路加没有斥责他碰到了自己的床,问道:“为什么不去卸甲休息?”“怕吵到殿下。”兰斯嗓音带着晨起的沙哑。兰斯从前总是在路加之前醒来,路加惊讶地发现,这竟然是自己第一次见到他睡眼惺忪的样子。兰斯也同样两天两夜没有休息了,刚醒时脸上没什么表情,有点呆呆的感觉。“呆子,你若是累死我可不救你。”路加不由笑道,“收拾一下去睡,待会儿我叫人把早餐端进来。”兰斯面上一柔,微笑着谢过他,还是爬起来服侍路加穿衣盥洗。整装之后,路加先去找了阿芙拉——或者说是阿芙拉正在救治的安其罗。黑发少年陷在客房的大床里,小小的苍白的一只,虚弱地闭着眼。他的右臂被齐根吞噬,现在恢复了人类的形貌,在阿芙拉的治愈术下,空荡荡的地方正重生出新的骨骼、经络与血肉。那消耗了他大量精力和体力。见到路加的到来,阿芙拉紧紧拥抱了哥哥,眼中喜悦溢于言表。离开时她拍了拍路加的手,小声道:“你陪陪他吧。他的心理状态不太好。”恶魔是欲|望的生物,失去欲|望的恶魔也就离死不远了。路加点头。他在安其罗床边坐下,说:“不用装睡。我知道你醒了。”安其罗眼皮下的眼珠滚了滚,没有睁开眼睛。“我可不知道我养的猎犬有这么脆弱。”路加冷笑道,“不就是打不过别的恶魔吗?我都打不过,你还妄想能在他手上讨到好处,是在看不起我?”“不是的!”安其罗一睁眼,看到路加的笑容,就知道主人没有生气,只是在骗他。路加弹了一下他的脑壳,笑道:“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吗?你尽力了,英勇负伤,没有必要为此愧疚。”“可我没有保护好您。”“你已经足够好了,安其罗。”路加抓起他完整的另一只手,“你是我养育的最好的孩子,我一直都很感激你的效忠。”安其罗握着他的手,眼泪汪汪,吸鼻子撇嘴,强行兜住了满满的泪水。他年纪其实还比路加小一点。“可以和我讲讲你和小王子的过往吗?”路加嗓音柔和。“为什么那样说?”安其罗带着鼻音道,“您就是小王子,是路加·查理曼,即便失忆了也不会改变这个事实。”路加讶异。“……你早就知道了吗?”安其罗抿唇:“上个月您迟到的时候。我待在主人身边可比兰斯时间长多了,只是您忘了而已。”路加从安其罗的讲述中听到了一个故事。黑发小孩出生在有六个孩子的贫穷家庭,爸爸经常殴打妈妈,而在某次殴打中,妈妈突然变成了一只巨大的食人魔,吃掉了他的爸爸,又吃掉了附近的很多人类。小孩和他的兄姐们活了下来,作为半恶魔的孩子,手背被烙上了骷髅头的印记。“在主人来之前,我的兄姐们已经被圣光净化了。负责处决的神甫说我太小,不可能变成恶魔,要修道院随便找个普通方法处死。”“我很饿。他们怕我吃人,于是骗我吃掉许多石头。饱腹之后,肚子反而更疼了……”“有人喂了我食物。”“那是我生平遇到最美味的食物,但我发誓一辈子只吃那一次。”听着安其罗的讲述,路加仿佛猜到了什么。“我吃掉的是主人的血肉。”安其罗道,“然后变成了食人魔,吐出那些石头……获得了新生。”“让我获得新生的人就是您。”“所以,您是我要用全部生命和灵魂守护的神明。”说完最后一个字之后,少年眼角垂下了一颗泪珠。路加怔住。幼年的小王子用自己的血肉,救了一只小恶魔。或许小王子知道自己是只半魅魔,才给予同样的半恶魔安其罗同情心吧?可是他这个外来的灵魂却占据了小王子的身体,利用小王子给予安其罗的恩惠——“主人还在犹豫自己的身份吗?”安其罗说,“您就是小王子,千真万确,我的嗅觉不可能出错。”“我知道了。”路加半信半疑道。他转向安其罗,郑重道:“那么你也要好起来。如果想报恩,想效忠,就用全身心的欲|望来做,无论输赢,无论结果如何,都不能轻易放弃自己。”“嗯。是,我的主人。”安其罗道。等到路加离开的时候,猎犬少年的气色已经好得多了。在他彻底好转之前,都会在王子府邸里住下。安其罗并不是个特例——由于赫卡庄园被兰斯的圣力轰炸得毁了一半,庄园里所有少年都暂住进了王子府邸,等待庄园修葺完善再送回去。一共五十二名大大小小的“情人”,正巧路加清除了各方势力送来做眼线的仆人,那些少年们便自告奋勇,补全了职位的空缺。至于剩下的少年,路加为他们找来了新的工作——处理夏佐·塞西尔从北方寄回来的“礼物”。“把它们种出来。”路加扬起下颌点向花园里堆放的三个编织袋。少年解开编织袋,发现里面是一些椭圆形、淡黄色的块茎,还连着根须和泥土。他们沦为奴隶以前大多出自贫苦的农家,熟知种植农作物,却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植物。“殿下,这是花朵的根茎吗?”其中一个问。“这么说也没错,它们会开出非常漂亮的白|粉色花朵。”路加笑道,“不过更大的作用是在它的根茎。这些块茎可以食用,而且在北方寒冷贫瘠的土地上也能种植。”北方土地贫寒,几乎无法种植农作物,他们靠射猎和渔业为生,不济时便只能劫掠圣国边境的城镇,或者航海南下去侵略其它南方国度。缺失种植业是北方战乱的主要原因——而现在殿下竟说,这些可食用的块茎能在北方种植?!天方夜谭。——其实这些块茎就是现代的马铃薯。夏佐临走前,路加给他列了长长一份清单,描述现代拥有、但圣国没有发现的农作物,两个世界的许多植物动物并不相同,路加只是抱着碰运气的想法。没想到真被夏佐撞到了其中最重要的一种。几袋马铃薯快马加鞭运来的时候,路加挑了一点让厨娘做熟,味道竟与现代的马铃薯大同小异。总之——有了马铃薯作为与北方蛮族交易的筹码,阿芙拉的安全系数又提高了。“那么,这些茎块种植的时候有什么特殊要求呢?”少年们拿着能带来和平的茎块问。路加思考了一会儿,沉默了。少年们还以为主人在生气,直到他们看到了自家小王子脸颊上浮现出可爱的浅粉。哦,是因为不知道,所以在羞窘呀。也是,殿下贵为王子,身上干干净净,又香又软,天生就该受到悉心呵护,怎么会接触到污秽的泥土和肥料呢?少年们心底发出善意的笑,面上恭敬道:“我们会参考种植花朵和的方式,换多种方法试验最佳种植方法,请殿下放心交给我们。”少年们自此有了一项只有路加知道的秘密工作。想着那些在花园和府邸中穿梭的美少年们,兰斯在制作甜点时好几次把盐误当做糖,路加一口咬下差点没喷出来。然后又是一顿雷声大雨点小的责罚,还有接下来兰斯的将功赎罪。与此同时,贝洛克和夏洛特小姐也应邀约住进了王子府邸。他们二人加上查理曼兄妹和兰斯,还有每日一份的马铃薯试验菜品,每天的餐桌都非常热闹。日子平静地过去,路加难得偷了几天闲,偶尔带着兰斯去花园里画画,画着画着就睡熟了。有一次他睡在花丛里时,听到了女仆们唱了他从未听过诗歌,便把她们叫到身边询问。路加从她们口中听完了完整的长诗,诗歌辞藻风格古朴宏大,描写一位少年英雄如何在决斗中战胜敌人,伸张正义。“诗歌的主人公是以您为原型的,殿下。”女仆们双眸闪亮,“殿下在加沙角斗场上的英勇事迹已经传遍了整个圣国。”路加讶异地挑了一下眉。小王子在民间一直很出名——虽然大多是贬损的名气。但从上一次角斗场上听来的传言,他的名声似乎在无意间有所好转。这给路加提供了一个新的灵感:从民间声望入手,或许是个不错的决定。而这首朗朗上口的长诗,将他在决斗中的胜利宣扬得更加广泛深远,经过口耳相传,甚至影响到了圣都以外。优秀的诗人永远是引领舆论的弄潮儿。“这首长诗是谁写的?”路加有意拉拢这位诗人,让他为自己服务。“海曼,殿下。”海曼?路加深觉耳熟,思索了一下,脸色忽然僵住了。海曼不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写了《媚上的男仆》的那个狗血言情小说作者吗??他正想着,便听一个女仆接着道:“我想海曼先生一定很崇拜您,他最近还发表了《媚上的男仆》增订精修版本呢。”另一个女仆连忙用手肘顶她,示意她不要多嘴。整个王子府邸的女仆们都把《媚上的男仆》当小王子殿下的代餐吃,不由自主就把两者等同了起来。还敢出增订精修版?路加翘起腿,露出一个危险的笑容。可以,很好。还没找他清算害自己社死的账呢,这位“海曼先生”自己就撞到枪上了。不把藏在“海曼”笔名背后的那个人扒出来,他就不姓查理曼!作者有话要说:文中“”的誓词有参考网络。基友开新啦~推荐她的双重生年下小甜文~(不要离开!后面还有路加兰斯的小剧场!)《国师他是病美人》作者:廿四铜钱大楚有位国师名唤沈辞,是个不折不扣的佞臣,掌控着皇室,操控傀儡皇帝,只手遮天。最后被小皇帝楚阆在祭天大典上一箭穿心,落得个被后世唾骂的下场。重来一世,沈辞回到了祭天大典的前一个月,于是他决定辞职,这个国师他不干了。他带着辞呈和天子金印送进宫里,结果被楚阆撕了。不仅如此,沈辞连宫门都走不出去,小皇帝将他变相软禁在身边,日日看着他。直到某天小皇帝对着他这个国师兼帝师以下犯上,沈辞终于忍无可忍:“或许你不知道,但是我们之间确实隔着血海深仇。”楚阆前世不听沈辞的话,错信了旁人,不仅杀了沈辞,还丢了自己的命。他执念太深得以重生,发誓再也不相信任何人,只是必要将沈辞困在自己身边,查清上一世的真相。然而他将人困着困着,发现沈辞并不似前世那般意图皇位,反而可爱得像只小狐狸。直到那人终于逃离他的身边,他才惊觉自己已经沉沦。他当真,离不开沈辞了。接下来的内容属于本文!并不ooc的小剧场:兰斯:原来我只和殿下认识了两三个月吗?感觉已经爱了他三辈子了=w=写了一段 沙雕 情节,因为不符合正剧文风,就放在这里啦。话说五十二名美少年各司其职,深得路加满意。“他们可比我从前的仆人们贴心多了,兰斯。”路加边走边夸赞道,“又不会乱嚼舌根又不会偷懒——你看,这片地板擦得多干净?”“是,殿下。”兰斯平和道。他心里却想,当时杀死恶魔的时候为什么不小心一点别把庄园也弄塌,或者更过分一些干脆把整座庄园都毁掉——光明神在上,原谅他过激的想法。总归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为自己搞来了一整座庄园的情敌。兰斯认真思考着补救措施。于是隔日路加一走进大厅,便被金碧辉煌的地板晃得睁不开眼。真·干净到反光。在他到来之前,兰斯用圣力清除了整片区域的灰尘,又细细修补了所有最细微的裂痕,让每一块地砖平滑到完美无缺,堪比最精密的镜面。而过于完美的地砖总是格外光滑的。路加被镜子一样的地砖一晃眼,本能向后撤了一步,又脚底打滑,“啪”地滑倒在地。好在兰斯危急时刻抱住了他的上半|身,才让他免于尾椎骨碎裂。路加被他扯着两条胳膊,仰起脸发出了一声怒吼。“——兰斯,看看你都做了些什么!”兰斯:qaq殿下吼我,是地板擦得还不够干净光滑吗?路加(掀桌):干净到都能溜冰了!!兰斯初时还担心骑士的铠甲太过冷硬,或者铠甲发出的声音会吵醒殿下。但路加睡得非常沉酣。于是王子府邸的仆人们在盼望殿下平安归来的两天两夜之后,便看到——新晋的契约骑士身披银月而来,怀中抱着他们娇贵的玫瑰。两人看起来都身体安康。这座无主的府邸终于迎回了他们的主心骨,受府邸庇护的仆人们提起的心终于落了下来,纷纷喜极而泣。路加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次日清晨。他侧过头,兰斯正趴在他床头阖眼浅眠,身上铠甲未除。他一动,兰斯就睁开了眼。路加没有斥责他碰到了自己的床,问道:“为什么不去卸甲休息?”“怕吵到殿下。”兰斯嗓音带着晨起的沙哑。兰斯从前总是在路加之前醒来,路加惊讶地发现,这竟然是自己第一次见到他睡眼惺忪的样子。兰斯也同样两天两夜没有休息了,刚醒时脸上没什么表情,有点呆呆的感觉。“呆子,你若是累死我可不救你。”路加不由笑道,“收拾一下去睡,待会儿我叫人把早餐端进来。”兰斯面上一柔,微笑着谢过他,还是爬起来服侍路加穿衣盥洗。整装之后,路加先去找了阿芙拉——或者说是阿芙拉正在救治的安其罗。黑发少年陷在客房的大床里,小小的苍白的一只,虚弱地闭着眼。他的右臂被齐根吞噬,现在恢复了人类的形貌,在阿芙拉的治愈术下,空荡荡的地方正重生出新的骨骼、经络与血肉。那消耗了他大量精力和体力。见到路加的到来,阿芙拉紧紧拥抱了哥哥,眼中喜悦溢于言表。离开时她拍了拍路加的手,小声道:“你陪陪他吧。他的心理状态不太好。”恶魔是欲|望的生物,失去欲|望的恶魔也就离死不远了。路加点头。他在安其罗床边坐下,说:“不用装睡。我知道你醒了。”安其罗眼皮下的眼珠滚了滚,没有睁开眼睛。“我可不知道我养的猎犬有这么脆弱。”路加冷笑道,“不就是打不过别的恶魔吗?我都打不过,你还妄想能在他手上讨到好处,是在看不起我?”“不是的!”安其罗一睁眼,看到路加的笑容,就知道主人没有生气,只是在骗他。路加弹了一下他的脑壳,笑道:“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吗?你尽力了,英勇负伤,没有必要为此愧疚。”“可我没有保护好您。”“你已经足够好了,安其罗。”路加抓起他完整的另一只手,“你是我养育的最好的孩子,我一直都很感激你的效忠。”安其罗握着他的手,眼泪汪汪,吸鼻子撇嘴,强行兜住了满满的泪水。他年纪其实还比路加小一点。“可以和我讲讲你和小王子的过往吗?”路加嗓音柔和。“为什么那样说?”安其罗带着鼻音道,“您就是小王子,是路加·查理曼,即便失忆了也不会改变这个事实。”路加讶异。“……你早就知道了吗?”安其罗抿唇:“上个月您迟到的时候。我待在主人身边可比兰斯时间长多了,只是您忘了而已。”路加从安其罗的讲述中听到了一个故事。黑发小孩出生在有六个孩子的贫穷家庭,爸爸经常殴打妈妈,而在某次殴打中,妈妈突然变成了一只巨大的食人魔,吃掉了他的爸爸,又吃掉了附近的很多人类。小孩和他的兄姐们活了下来,作为半恶魔的孩子,手背被烙上了骷髅头的印记。“在主人来之前,我的兄姐们已经被圣光净化了。负责处决的神甫说我太小,不可能变成恶魔,要修道院随便找个普通方法处死。”“我很饿。他们怕我吃人,于是骗我吃掉许多石头。饱腹之后,肚子反而更疼了……”“有人喂了我食物。”“那是我生平遇到最美味的食物,但我发誓一辈子只吃那一次。”听着安其罗的讲述,路加仿佛猜到了什么。“我吃掉的是主人的血肉。”安其罗道,“然后变成了食人魔,吐出那些石头……获得了新生。”“让我获得新生的人就是您。”“所以,您是我要用全部生命和灵魂守护的神明。”说完最后一个字之后,少年眼角垂下了一颗泪珠。路加怔住。幼年的小王子用自己的血肉,救了一只小恶魔。或许小王子知道自己是只半魅魔,才给予同样的半恶魔安其罗同情心吧?可是他这个外来的灵魂却占据了小王子的身体,利用小王子给予安其罗的恩惠——“主人还在犹豫自己的身份吗?”安其罗说,“您就是小王子,千真万确,我的嗅觉不可能出错。”“我知道了。”路加半信半疑道。他转向安其罗,郑重道:“那么你也要好起来。如果想报恩,想效忠,就用全身心的欲|望来做,无论输赢,无论结果如何,都不能轻易放弃自己。”“嗯。是,我的主人。”安其罗道。等到路加离开的时候,猎犬少年的气色已经好得多了。在他彻底好转之前,都会在王子府邸里住下。安其罗并不是个特例——由于赫卡庄园被兰斯的圣力轰炸得毁了一半,庄园里所有少年都暂住进了王子府邸,等待庄园修葺完善再送回去。一共五十二名大大小小的“情人”,正巧路加清除了各方势力送来做眼线的仆人,那些少年们便自告奋勇,补全了职位的空缺。至于剩下的少年,路加为他们找来了新的工作——处理夏佐·塞西尔从北方寄回来的“礼物”。“把它们种出来。”路加扬起下颌点向花园里堆放的三个编织袋。少年解开编织袋,发现里面是一些椭圆形、淡黄色的块茎,还连着根须和泥土。他们沦为奴隶以前大多出自贫苦的农家,熟知种植农作物,却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植物。“殿下,这是花朵的根茎吗?”其中一个问。“这么说也没错,它们会开出非常漂亮的白|粉色花朵。”路加笑道,“不过更大的作用是在它的根茎。这些块茎可以食用,而且在北方寒冷贫瘠的土地上也能种植。”北方土地贫寒,几乎无法种植农作物,他们靠射猎和渔业为生,不济时便只能劫掠圣国边境的城镇,或者航海南下去侵略其它南方国度。缺失种植业是北方战乱的主要原因——而现在殿下竟说,这些可食用的块茎能在北方种植?!天方夜谭。——其实这些块茎就是现代的马铃薯。夏佐临走前,路加给他列了长长一份清单,描述现代拥有、但圣国没有发现的农作物,两个世界的许多植物动物并不相同,路加只是抱着碰运气的想法。没想到真被夏佐撞到了其中最重要的一种。几袋马铃薯快马加鞭运来的时候,路加挑了一点让厨娘做熟,味道竟与现代的马铃薯大同小异。总之——有了马铃薯作为与北方蛮族交易的筹码,阿芙拉的安全系数又提高了。“那么,这些茎块种植的时候有什么特殊要求呢?”少年们拿着能带来和平的茎块问。路加思考了一会儿,沉默了。少年们还以为主人在生气,直到他们看到了自家小王子脸颊上浮现出可爱的浅粉。哦,是因为不知道,所以在羞窘呀。也是,殿下贵为王子,身上干干净净,又香又软,天生就该受到悉心呵护,怎么会接触到污秽的泥土和肥料呢?少年们心底发出善意的笑,面上恭敬道:“我们会参考种植花朵和的方式,换多种方法试验最佳种植方法,请殿下放心交给我们。”少年们自此有了一项只有路加知道的秘密工作。想着那些在花园和府邸中穿梭的美少年们,兰斯在制作甜点时好几次把盐误当做糖,路加一口咬下差点没喷出来。然后又是一顿雷声大雨点小的责罚,还有接下来兰斯的将功赎罪。与此同时,贝洛克和夏洛特小姐也应邀约住进了王子府邸。他们二人加上查理曼兄妹和兰斯,还有每日一份的马铃薯试验菜品,每天的餐桌都非常热闹。日子平静地过去,路加难得偷了几天闲,偶尔带着兰斯去花园里画画,画着画着就睡熟了。有一次他睡在花丛里时,听到了女仆们唱了他从未听过诗歌,便把她们叫到身边询问。路加从她们口中听完了完整的长诗,诗歌辞藻风格古朴宏大,描写一位少年英雄如何在决斗中战胜敌人,伸张正义。“诗歌的主人公是以您为原型的,殿下。”女仆们双眸闪亮,“殿下在加沙角斗场上的英勇事迹已经传遍了整个圣国。”路加讶异地挑了一下眉。小王子在民间一直很出名——虽然大多是贬损的名气。但从上一次角斗场上听来的传言,他的名声似乎在无意间有所好转。这给路加提供了一个新的灵感:从民间声望入手,或许是个不错的决定。而这首朗朗上口的长诗,将他在决斗中的胜利宣扬得更加广泛深远,经过口耳相传,甚至影响到了圣都以外。优秀的诗人永远是引领舆论的弄潮儿。“这首长诗是谁写的?”路加有意拉拢这位诗人,让他为自己服务。“海曼,殿下。”海曼?路加深觉耳熟,思索了一下,脸色忽然僵住了。海曼不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写了《媚上的男仆》的那个狗血言情小说作者吗??他正想着,便听一个女仆接着道:“我想海曼先生一定很崇拜您,他最近还发表了《媚上的男仆》增订精修版本呢。”另一个女仆连忙用手肘顶她,示意她不要多嘴。整个王子府邸的女仆们都把《媚上的男仆》当小王子殿下的代餐吃,不由自主就把两者等同了起来。还敢出增订精修版?路加翘起腿,露出一个危险的笑容。可以,很好。还没找他清算害自己社死的账呢,这位“海曼先生”自己就撞到枪上了。不把藏在“海曼”笔名背后的那个人扒出来,他就不姓查理曼!作者有话要说:文中“”的誓词有参考网络。基友开新啦~推荐她的双重生年下小甜文~(不要离开!后面还有路加兰斯的小剧场!)《国师他是病美人》作者:廿四铜钱大楚有位国师名唤沈辞,是个不折不扣的佞臣,掌控着皇室,操控傀儡皇帝,只手遮天。最后被小皇帝楚阆在祭天大典上一箭穿心,落得个被后世唾骂的下场。重来一世,沈辞回到了祭天大典的前一个月,于是他决定辞职,这个国师他不干了。他带着辞呈和天子金印送进宫里,结果被楚阆撕了。不仅如此,沈辞连宫门都走不出去,小皇帝将他变相软禁在身边,日日看着他。直到某天小皇帝对着他这个国师兼帝师以下犯上,沈辞终于忍无可忍:“或许你不知道,但是我们之间确实隔着血海深仇。”楚阆前世不听沈辞的话,错信了旁人,不仅杀了沈辞,还丢了自己的命。他执念太深得以重生,发誓再也不相信任何人,只是必要将沈辞困在自己身边,查清上一世的真相。然而他将人困着困着,发现沈辞并不似前世那般意图皇位,反而可爱得像只小狐狸。直到那人终于逃离他的身边,他才惊觉自己已经沉沦。他当真,离不开沈辞了。接下来的内容属于本文!并不ooc的小剧场:兰斯:原来我只和殿下认识了两三个月吗?感觉已经爱了他三辈子了=w=写了一段 沙雕 情节,因为不符合正剧文风,就放在这里啦。话说五十二名美少年各司其职,深得路加满意。“他们可比我从前的仆人们贴心多了,兰斯。”路加边走边夸赞道,“又不会乱嚼舌根又不会偷懒——你看,这片地板擦得多干净?”“是,殿下。”兰斯平和道。他心里却想,当时杀死恶魔的时候为什么不小心一点别把庄园也弄塌,或者更过分一些干脆把整座庄园都毁掉——光明神在上,原谅他过激的想法。总归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为自己搞来了一整座庄园的情敌。兰斯认真思考着补救措施。于是隔日路加一走进大厅,便被金碧辉煌的地板晃得睁不开眼。真·干净到反光。在他到来之前,兰斯用圣力清除了整片区域的灰尘,又细细修补了所有最细微的裂痕,让每一块地砖平滑到完美无缺,堪比最精密的镜面。而过于完美的地砖总是格外光滑的。路加被镜子一样的地砖一晃眼,本能向后撤了一步,又脚底打滑,“啪”地滑倒在地。好在兰斯危急时刻抱住了他的上半|身,才让他免于尾椎骨碎裂。路加被他扯着两条胳膊,仰起脸发出了一声怒吼。“——兰斯,看看你都做了些什么!”兰斯:qaq殿下吼我,是地板擦得还不够干净光滑吗?路加(掀桌):干净到都能溜冰了!!兰斯初时还担心骑士的铠甲太过冷硬,或者铠甲发出的声音会吵醒殿下。但路加睡得非常沉酣。于是王子府邸的仆人们在盼望殿下平安归来的两天两夜之后,便看到——新晋的契约骑士身披银月而来,怀中抱着他们娇贵的玫瑰。两人看起来都身体安康。这座无主的府邸终于迎回了他们的主心骨,受府邸庇护的仆人们提起的心终于落了下来,纷纷喜极而泣。路加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次日清晨。他侧过头,兰斯正趴在他床头阖眼浅眠,身上铠甲未除。他一动,兰斯就睁开了眼。路加没有斥责他碰到了自己的床,问道:“为什么不去卸甲休息?”“怕吵到殿下。”兰斯嗓音带着晨起的沙哑。兰斯从前总是在路加之前醒来,路加惊讶地发现,这竟然是自己第一次见到他睡眼惺忪的样子。兰斯也同样两天两夜没有休息了,刚醒时脸上没什么表情,有点呆呆的感觉。“呆子,你若是累死我可不救你。”路加不由笑道,“收拾一下去睡,待会儿我叫人把早餐端进来。”兰斯面上一柔,微笑着谢过他,还是爬起来服侍路加穿衣盥洗。整装之后,路加先去找了阿芙拉——或者说是阿芙拉正在救治的安其罗。黑发少年陷在客房的大床里,小小的苍白的一只,虚弱地闭着眼。他的右臂被齐根吞噬,现在恢复了人类的形貌,在阿芙拉的治愈术下,空荡荡的地方正重生出新的骨骼、经络与血肉。那消耗了他大量精力和体力。见到路加的到来,阿芙拉紧紧拥抱了哥哥,眼中喜悦溢于言表。离开时她拍了拍路加的手,小声道:“你陪陪他吧。他的心理状态不太好。”恶魔是欲|望的生物,失去欲|望的恶魔也就离死不远了。路加点头。他在安其罗床边坐下,说:“不用装睡。我知道你醒了。”安其罗眼皮下的眼珠滚了滚,没有睁开眼睛。“我可不知道我养的猎犬有这么脆弱。”路加冷笑道,“不就是打不过别的恶魔吗?我都打不过,你还妄想能在他手上讨到好处,是在看不起我?”“不是的!”安其罗一睁眼,看到路加的笑容,就知道主人没有生气,只是在骗他。路加弹了一下他的脑壳,笑道:“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吗?你尽力了,英勇负伤,没有必要为此愧疚。”“可我没有保护好您。”“你已经足够好了,安其罗。”路加抓起他完整的另一只手,“你是我养育的最好的孩子,我一直都很感激你的效忠。”安其罗握着他的手,眼泪汪汪,吸鼻子撇嘴,强行兜住了满满的泪水。他年纪其实还比路加小一点。“可以和我讲讲你和小王子的过往吗?”路加嗓音柔和。“为什么那样说?”安其罗带着鼻音道,“您就是小王子,是路加·查理曼,即便失忆了也不会改变这个事实。”路加讶异。“……你早就知道了吗?”安其罗抿唇:“上个月您迟到的时候。我待在主人身边可比兰斯时间长多了,只是您忘了而已。”路加从安其罗的讲述中听到了一个故事。黑发小孩出生在有六个孩子的贫穷家庭,爸爸经常殴打妈妈,而在某次殴打中,妈妈突然变成了一只巨大的食人魔,吃掉了他的爸爸,又吃掉了附近的很多人类。小孩和他的兄姐们活了下来,作为半恶魔的孩子,手背被烙上了骷髅头的印记。“在主人来之前,我的兄姐们已经被圣光净化了。负责处决的神甫说我太小,不可能变成恶魔,要修道院随便找个普通方法处死。”“我很饿。他们怕我吃人,于是骗我吃掉许多石头。饱腹之后,肚子反而更疼了……”“有人喂了我食物。”“那是我生平遇到最美味的食物,但我发誓一辈子只吃那一次。”听着安其罗的讲述,路加仿佛猜到了什么。“我吃掉的是主人的血肉。”安其罗道,“然后变成了食人魔,吐出那些石头……获得了新生。”“让我获得新生的人就是您。”“所以,您是我要用全部生命和灵魂守护的神明。”说完最后一个字之后,少年眼角垂下了一颗泪珠。路加怔住。幼年的小王子用自己的血肉,救了一只小恶魔。或许小王子知道自己是只半魅魔,才给予同样的半恶魔安其罗同情心吧?可是他这个外来的灵魂却占据了小王子的身体,利用小王子给予安其罗的恩惠——“主人还在犹豫自己的身份吗?”安其罗说,“您就是小王子,千真万确,我的嗅觉不可能出错。”“我知道了。”路加半信半疑道。他转向安其罗,郑重道:“那么你也要好起来。如果想报恩,想效忠,就用全身心的欲|望来做,无论输赢,无论结果如何,都不能轻易放弃自己。”“嗯。是,我的主人。”安其罗道。等到路加离开的时候,猎犬少年的气色已经好得多了。在他彻底好转之前,都会在王子府邸里住下。安其罗并不是个特例——由于赫卡庄园被兰斯的圣力轰炸得毁了一半,庄园里所有少年都暂住进了王子府邸,等待庄园修葺完善再送回去。一共五十二名大大小小的“情人”,正巧路加清除了各方势力送来做眼线的仆人,那些少年们便自告奋勇,补全了职位的空缺。至于剩下的少年,路加为他们找来了新的工作——处理夏佐·塞西尔从北方寄回来的“礼物”。“把它们种出来。”路加扬起下颌点向花园里堆放的三个编织袋。少年解开编织袋,发现里面是一些椭圆形、淡黄色的块茎,还连着根须和泥土。他们沦为奴隶以前大多出自贫苦的农家,熟知种植农作物,却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植物。“殿下,这是花朵的根茎吗?”其中一个问。“这么说也没错,它们会开出非常漂亮的白|粉色花朵。”路加笑道,“不过更大的作用是在它的根茎。这些块茎可以食用,而且在北方寒冷贫瘠的土地上也能种植。”北方土地贫寒,几乎无法种植农作物,他们靠射猎和渔业为生,不济时便只能劫掠圣国边境的城镇,或者航海南下去侵略其它南方国度。缺失种植业是北方战乱的主要原因——而现在殿下竟说,这些可食用的块茎能在北方种植?!天方夜谭。——其实这些块茎就是现代的马铃薯。夏佐临走前,路加给他列了长长一份清单,描述现代拥有、但圣国没有发现的农作物,两个世界的许多植物动物并不相同,路加只是抱着碰运气的想法。没想到真被夏佐撞到了其中最重要的一种。几袋马铃薯快马加鞭运来的时候,路加挑了一点让厨娘做熟,味道竟与现代的马铃薯大同小异。总之——有了马铃薯作为与北方蛮族交易的筹码,阿芙拉的安全系数又提高了。“那么,这些茎块种植的时候有什么特殊要求呢?”少年们拿着能带来和平的茎块问。路加思考了一会儿,沉默了。少年们还以为主人在生气,直到他们看到了自家小王子脸颊上浮现出可爱的浅粉。哦,是因为不知道,所以在羞窘呀。也是,殿下贵为王子,身上干干净净,又香又软,天生就该受到悉心呵护,怎么会接触到污秽的泥土和肥料呢?少年们心底发出善意的笑,面上恭敬道:“我们会参考种植花朵和的方式,换多种方法试验最佳种植方法,请殿下放心交给我们。”少年们自此有了一项只有路加知道的秘密工作。想着那些在花园和府邸中穿梭的美少年们,兰斯在制作甜点时好几次把盐误当做糖,路加一口咬下差点没喷出来。然后又是一顿雷声大雨点小的责罚,还有接下来兰斯的将功赎罪。与此同时,贝洛克和夏洛特小姐也应邀约住进了王子府邸。他们二人加上查理曼兄妹和兰斯,还有每日一份的马铃薯试验菜品,每天的餐桌都非常热闹。日子平静地过去,路加难得偷了几天闲,偶尔带着兰斯去花园里画画,画着画着就睡熟了。有一次他睡在花丛里时,听到了女仆们唱了他从未听过诗歌,便把她们叫到身边询问。路加从她们口中听完了完整的长诗,诗歌辞藻风格古朴宏大,描写一位少年英雄如何在决斗中战胜敌人,伸张正义。“诗歌的主人公是以您为原型的,殿下。”女仆们双眸闪亮,“殿下在加沙角斗场上的英勇事迹已经传遍了整个圣国。”路加讶异地挑了一下眉。小王子在民间一直很出名——虽然大多是贬损的名气。但从上一次角斗场上听来的传言,他的名声似乎在无意间有所好转。这给路加提供了一个新的灵感:从民间声望入手,或许是个不错的决定。而这首朗朗上口的长诗,将他在决斗中的胜利宣扬得更加广泛深远,经过口耳相传,甚至影响到了圣都以外。优秀的诗人永远是引领舆论的弄潮儿。“这首长诗是谁写的?”路加有意拉拢这位诗人,让他为自己服务。“海曼,殿下。”海曼?路加深觉耳熟,思索了一下,脸色忽然僵住了。海曼不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写了《媚上的男仆》的那个狗血言情小说作者吗??他正想着,便听一个女仆接着道:“我想海曼先生一定很崇拜您,他最近还发表了《媚上的男仆》增订精修版本呢。”另一个女仆连忙用手肘顶她,示意她不要多嘴。整个王子府邸的女仆们都把《媚上的男仆》当小王子殿下的代餐吃,不由自主就把两者等同了起来。还敢出增订精修版?路加翘起腿,露出一个危险的笑容。可以,很好。还没找他清算害自己社死的账呢,这位“海曼先生”自己就撞到枪上了。不把藏在“海曼”笔名背后的那个人扒出来,他就不姓查理曼!作者有话要说:文中“”的誓词有参考网络。基友开新啦~推荐她的双重生年下小甜文~(不要离开!后面还有路加兰斯的小剧场!)《国师他是病美人》作者:廿四铜钱大楚有位国师名唤沈辞,是个不折不扣的佞臣,掌控着皇室,操控傀儡皇帝,只手遮天。最后被小皇帝楚阆在祭天大典上一箭穿心,落得个被后世唾骂的下场。重来一世,沈辞回到了祭天大典的前一个月,于是他决定辞职,这个国师他不干了。他带着辞呈和天子金印送进宫里,结果被楚阆撕了。不仅如此,沈辞连宫门都走不出去,小皇帝将他变相软禁在身边,日日看着他。直到某天小皇帝对着他这个国师兼帝师以下犯上,沈辞终于忍无可忍:“或许你不知道,但是我们之间确实隔着血海深仇。”楚阆前世不听沈辞的话,错信了旁人,不仅杀了沈辞,还丢了自己的命。他执念太深得以重生,发誓再也不相信任何人,只是必要将沈辞困在自己身边,查清上一世的真相。然而他将人困着困着,发现沈辞并不似前世那般意图皇位,反而可爱得像只小狐狸。直到那人终于逃离他的身边,他才惊觉自己已经沉沦。他当真,离不开沈辞了。接下来的内容属于本文!并不ooc的小剧场:兰斯:原来我只和殿下认识了两三个月吗?感觉已经爱了他三辈子了=w=写了一段 沙雕 情节,因为不符合正剧文风,就放在这里啦。话说五十二名美少年各司其职,深得路加满意。“他们可比我从前的仆人们贴心多了,兰斯。”路加边走边夸赞道,“又不会乱嚼舌根又不会偷懒——你看,这片地板擦得多干净?”“是,殿下。”兰斯平和道。他心里却想,当时杀死恶魔的时候为什么不小心一点别把庄园也弄塌,或者更过分一些干脆把整座庄园都毁掉——光明神在上,原谅他过激的想法。总归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为自己搞来了一整座庄园的情敌。兰斯认真思考着补救措施。于是隔日路加一走进大厅,便被金碧辉煌的地板晃得睁不开眼。真·干净到反光。在他到来之前,兰斯用圣力清除了整片区域的灰尘,又细细修补了所有最细微的裂痕,让每一块地砖平滑到完美无缺,堪比最精密的镜面。而过于完美的地砖总是格外光滑的。路加被镜子一样的地砖一晃眼,本能向后撤了一步,又脚底打滑,“啪”地滑倒在地。好在兰斯危急时刻抱住了他的上半|身,才让他免于尾椎骨碎裂。路加被他扯着两条胳膊,仰起脸发出了一声怒吼。“——兰斯,看看你都做了些什么!”兰斯:qaq殿下吼我,是地板擦得还不够干净光滑吗?路加(掀桌):干净到都能溜冰了!!兰斯初时还担心骑士的铠甲太过冷硬,或者铠甲发出的声音会吵醒殿下。但路加睡得非常沉酣。于是王子府邸的仆人们在盼望殿下平安归来的两天两夜之后,便看到——新晋的契约骑士身披银月而来,怀中抱着他们娇贵的玫瑰。两人看起来都身体安康。这座无主的府邸终于迎回了他们的主心骨,受府邸庇护的仆人们提起的心终于落了下来,纷纷喜极而泣。路加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次日清晨。他侧过头,兰斯正趴在他床头阖眼浅眠,身上铠甲未除。他一动,兰斯就睁开了眼。路加没有斥责他碰到了自己的床,问道:“为什么不去卸甲休息?”“怕吵到殿下。”兰斯嗓音带着晨起的沙哑。兰斯从前总是在路加之前醒来,路加惊讶地发现,这竟然是自己第一次见到他睡眼惺忪的样子。兰斯也同样两天两夜没有休息了,刚醒时脸上没什么表情,有点呆呆的感觉。“呆子,你若是累死我可不救你。”路加不由笑道,“收拾一下去睡,待会儿我叫人把早餐端进来。”兰斯面上一柔,微笑着谢过他,还是爬起来服侍路加穿衣盥洗。整装之后,路加先去找了阿芙拉——或者说是阿芙拉正在救治的安其罗。黑发少年陷在客房的大床里,小小的苍白的一只,虚弱地闭着眼。他的右臂被齐根吞噬,现在恢复了人类的形貌,在阿芙拉的治愈术下,空荡荡的地方正重生出新的骨骼、经络与血肉。那消耗了他大量精力和体力。见到路加的到来,阿芙拉紧紧拥抱了哥哥,眼中喜悦溢于言表。离开时她拍了拍路加的手,小声道:“你陪陪他吧。他的心理状态不太好。”恶魔是欲|望的生物,失去欲|望的恶魔也就离死不远了。路加点头。他在安其罗床边坐下,说:“不用装睡。我知道你醒了。”安其罗眼皮下的眼珠滚了滚,没有睁开眼睛。“我可不知道我养的猎犬有这么脆弱。”路加冷笑道,“不就是打不过别的恶魔吗?我都打不过,你还妄想能在他手上讨到好处,是在看不起我?”“不是的!”安其罗一睁眼,看到路加的笑容,就知道主人没有生气,只是在骗他。路加弹了一下他的脑壳,笑道:“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吗?你尽力了,英勇负伤,没有必要为此愧疚。”“可我没有保护好您。”“你已经足够好了,安其罗。”路加抓起他完整的另一只手,“你是我养育的最好的孩子,我一直都很感激你的效忠。”安其罗握着他的手,眼泪汪汪,吸鼻子撇嘴,强行兜住了满满的泪水。他年纪其实还比路加小一点。“可以和我讲讲你和小王子的过往吗?”路加嗓音柔和。“为什么那样说?”安其罗带着鼻音道,“您就是小王子,是路加·查理曼,即便失忆了也不会改变这个事实。”路加讶异。“……你早就知道了吗?”安其罗抿唇:“上个月您迟到的时候。我待在主人身边可比兰斯时间长多了,只是您忘了而已。”路加从安其罗的讲述中听到了一个故事。黑发小孩出生在有六个孩子的贫穷家庭,爸爸经常殴打妈妈,而在某次殴打中,妈妈突然变成了一只巨大的食人魔,吃掉了他的爸爸,又吃掉了附近的很多人类。小孩和他的兄姐们活了下来,作为半恶魔的孩子,手背被烙上了骷髅头的印记。“在主人来之前,我的兄姐们已经被圣光净化了。负责处决的神甫说我太小,不可能变成恶魔,要修道院随便找个普通方法处死。”“我很饿。他们怕我吃人,于是骗我吃掉许多石头。饱腹之后,肚子反而更疼了……”“有人喂了我食物。”“那是我生平遇到最美味的食物,但我发誓一辈子只吃那一次。”听着安其罗的讲述,路加仿佛猜到了什么。“我吃掉的是主人的血肉。”安其罗道,“然后变成了食人魔,吐出那些石头……获得了新生。”“让我获得新生的人就是您。”“所以,您是我要用全部生命和灵魂守护的神明。”说完最后一个字之后,少年眼角垂下了一颗泪珠。路加怔住。幼年的小王子用自己的血肉,救了一只小恶魔。或许小王子知道自己是只半魅魔,才给予同样的半恶魔安其罗同情心吧?可是他这个外来的灵魂却占据了小王子的身体,利用小王子给予安其罗的恩惠——“主人还在犹豫自己的身份吗?”安其罗说,“您就是小王子,千真万确,我的嗅觉不可能出错。”“我知道了。”路加半信半疑道。他转向安其罗,郑重道:“那么你也要好起来。如果想报恩,想效忠,就用全身心的欲|望来做,无论输赢,无论结果如何,都不能轻易放弃自己。”“嗯。是,我的主人。”安其罗道。等到路加离开的时候,猎犬少年的气色已经好得多了。在他彻底好转之前,都会在王子府邸里住下。安其罗并不是个特例——由于赫卡庄园被兰斯的圣力轰炸得毁了一半,庄园里所有少年都暂住进了王子府邸,等待庄园修葺完善再送回去。一共五十二名大大小小的“情人”,正巧路加清除了各方势力送来做眼线的仆人,那些少年们便自告奋勇,补全了职位的空缺。至于剩下的少年,路加为他们找来了新的工作——处理夏佐·塞西尔从北方寄回来的“礼物”。“把它们种出来。”路加扬起下颌点向花园里堆放的三个编织袋。少年解开编织袋,发现里面是一些椭圆形、淡黄色的块茎,还连着根须和泥土。他们沦为奴隶以前大多出自贫苦的农家,熟知种植农作物,却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植物。“殿下,这是花朵的根茎吗?”其中一个问。“这么说也没错,它们会开出非常漂亮的白|粉色花朵。”路加笑道,“不过更大的作用是在它的根茎。这些块茎可以食用,而且在北方寒冷贫瘠的土地上也能种植。”北方土地贫寒,几乎无法种植农作物,他们靠射猎和渔业为生,不济时便只能劫掠圣国边境的城镇,或者航海南下去侵略其它南方国度。缺失种植业是北方战乱的主要原因——而现在殿下竟说,这些可食用的块茎能在北方种植?!天方夜谭。——其实这些块茎就是现代的马铃薯。夏佐临走前,路加给他列了长长一份清单,描述现代拥有、但圣国没有发现的农作物,两个世界的许多植物动物并不相同,路加只是抱着碰运气的想法。没想到真被夏佐撞到了其中最重要的一种。几袋马铃薯快马加鞭运来的时候,路加挑了一点让厨娘做熟,味道竟与现代的马铃薯大同小异。总之——有了马铃薯作为与北方蛮族交易的筹码,阿芙拉的安全系数又提高了。“那么,这些茎块种植的时候有什么特殊要求呢?”少年们拿着能带来和平的茎块问。路加思考了一会儿,沉默了。少年们还以为主人在生气,直到他们看到了自家小王子脸颊上浮现出可爱的浅粉。哦,是因为不知道,所以在羞窘呀。也是,殿下贵为王子,身上干干净净,又香又软,天生就该受到悉心呵护,怎么会接触到污秽的泥土和肥料呢?少年们心底发出善意的笑,面上恭敬道:“我们会参考种植花朵和的方式,换多种方法试验最佳种植方法,请殿下放心交给我们。”少年们自此有了一项只有路加知道的秘密工作。想着那些在花园和府邸中穿梭的美少年们,兰斯在制作甜点时好几次把盐误当做糖,路加一口咬下差点没喷出来。然后又是一顿雷声大雨点小的责罚,还有接下来兰斯的将功赎罪。与此同时,贝洛克和夏洛特小姐也应邀约住进了王子府邸。他们二人加上查理曼兄妹和兰斯,还有每日一份的马铃薯试验菜品,每天的餐桌都非常热闹。日子平静地过去,路加难得偷了几天闲,偶尔带着兰斯去花园里画画,画着画着就睡熟了。有一次他睡在花丛里时,听到了女仆们唱了他从未听过诗歌,便把她们叫到身边询问。路加从她们口中听完了完整的长诗,诗歌辞藻风格古朴宏大,描写一位少年英雄如何在决斗中战胜敌人,伸张正义。“诗歌的主人公是以您为原型的,殿下。”女仆们双眸闪亮,“殿下在加沙角斗场上的英勇事迹已经传遍了整个圣国。”路加讶异地挑了一下眉。小王子在民间一直很出名——虽然大多是贬损的名气。但从上一次角斗场上听来的传言,他的名声似乎在无意间有所好转。这给路加提供了一个新的灵感:从民间声望入手,或许是个不错的决定。而这首朗朗上口的长诗,将他在决斗中的胜利宣扬得更加广泛深远,经过口耳相传,甚至影响到了圣都以外。优秀的诗人永远是引领舆论的弄潮儿。“这首长诗是谁写的?”路加有意拉拢这位诗人,让他为自己服务。“海曼,殿下。”海曼?路加深觉耳熟,思索了一下,脸色忽然僵住了。海曼不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写了《媚上的男仆》的那个狗血言情小说作者吗??他正想着,便听一个女仆接着道:“我想海曼先生一定很崇拜您,他最近还发表了《媚上的男仆》增订精修版本呢。”另一个女仆连忙用手肘顶她,示意她不要多嘴。整个王子府邸的女仆们都把《媚上的男仆》当小王子殿下的代餐吃,不由自主就把两者等同了起来。还敢出增订精修版?路加翘起腿,露出一个危险的笑容。可以,很好。还没找他清算害自己社死的账呢,这位“海曼先生”自己就撞到枪上了。不把藏在“海曼”笔名背后的那个人扒出来,他就不姓查理曼!作者有话要说:文中“”的誓词有参考网络。基友开新啦~推荐她的双重生年下小甜文~(不要离开!后面还有路加兰斯的小剧场!)《国师他是病美人》作者:廿四铜钱大楚有位国师名唤沈辞,是个不折不扣的佞臣,掌控着皇室,操控傀儡皇帝,只手遮天。最后被小皇帝楚阆在祭天大典上一箭穿心,落得个被后世唾骂的下场。重来一世,沈辞回到了祭天大典的前一个月,于是他决定辞职,这个国师他不干了。他带着辞呈和天子金印送进宫里,结果被楚阆撕了。不仅如此,沈辞连宫门都走不出去,小皇帝将他变相软禁在身边,日日看着他。直到某天小皇帝对着他这个国师兼帝师以下犯上,沈辞终于忍无可忍:“或许你不知道,但是我们之间确实隔着血海深仇。”楚阆前世不听沈辞的话,错信了旁人,不仅杀了沈辞,还丢了自己的命。他执念太深得以重生,发誓再也不相信任何人,只是必要将沈辞困在自己身边,查清上一世的真相。然而他将人困着困着,发现沈辞并不似前世那般意图皇位,反而可爱得像只小狐狸。直到那人终于逃离他的身边,他才惊觉自己已经沉沦。他当真,离不开沈辞了。接下来的内容属于本文!并不ooc的小剧场:兰斯:原来我只和殿下认识了两三个月吗?感觉已经爱了他三辈子了=w=写了一段 沙雕 情节,因为不符合正剧文风,就放在这里啦。话说五十二名美少年各司其职,深得路加满意。“他们可比我从前的仆人们贴心多了,兰斯。”路加边走边夸赞道,“又不会乱嚼舌根又不会偷懒——你看,这片地板擦得多干净?”“是,殿下。”兰斯平和道。他心里却想,当时杀死恶魔的时候为什么不小心一点别把庄园也弄塌,或者更过分一些干脆把整座庄园都毁掉——光明神在上,原谅他过激的想法。总归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为自己搞来了一整座庄园的情敌。兰斯认真思考着补救措施。于是隔日路加一走进大厅,便被金碧辉煌的地板晃得睁不开眼。真·干净到反光。在他到来之前,兰斯用圣力清除了整片区域的灰尘,又细细修补了所有最细微的裂痕,让每一块地砖平滑到完美无缺,堪比最精密的镜面。而过于完美的地砖总是格外光滑的。路加被镜子一样的地砖一晃眼,本能向后撤了一步,又脚底打滑,“啪”地滑倒在地。好在兰斯危急时刻抱住了他的上半|身,才让他免于尾椎骨碎裂。路加被他扯着两条胳膊,仰起脸发出了一声怒吼。“——兰斯,看看你都做了些什么!”兰斯:qaq殿下吼我,是地板擦得还不够干净光滑吗?路加(掀桌):干净到都能溜冰了!!兰斯初时还担心骑士的铠甲太过冷硬,或者铠甲发出的声音会吵醒殿下。但路加睡得非常沉酣。于是王子府邸的仆人们在盼望殿下平安归来的两天两夜之后,便看到——新晋的契约骑士身披银月而来,怀中抱着他们娇贵的玫瑰。两人看起来都身体安康。这座无主的府邸终于迎回了他们的主心骨,受府邸庇护的仆人们提起的心终于落了下来,纷纷喜极而泣。路加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次日清晨。他侧过头,兰斯正趴在他床头阖眼浅眠,身上铠甲未除。他一动,兰斯就睁开了眼。路加没有斥责他碰到了自己的床,问道:“为什么不去卸甲休息?”“怕吵到殿下。”兰斯嗓音带着晨起的沙哑。兰斯从前总是在路加之前醒来,路加惊讶地发现,这竟然是自己第一次见到他睡眼惺忪的样子。兰斯也同样两天两夜没有休息了,刚醒时脸上没什么表情,有点呆呆的感觉。“呆子,你若是累死我可不救你。”路加不由笑道,“收拾一下去睡,待会儿我叫人把早餐端进来。”兰斯面上一柔,微笑着谢过他,还是爬起来服侍路加穿衣盥洗。整装之后,路加先去找了阿芙拉——或者说是阿芙拉正在救治的安其罗。黑发少年陷在客房的大床里,小小的苍白的一只,虚弱地闭着眼。他的右臂被齐根吞噬,现在恢复了人类的形貌,在阿芙拉的治愈术下,空荡荡的地方正重生出新的骨骼、经络与血肉。那消耗了他大量精力和体力。见到路加的到来,阿芙拉紧紧拥抱了哥哥,眼中喜悦溢于言表。离开时她拍了拍路加的手,小声道:“你陪陪他吧。他的心理状态不太好。”恶魔是欲|望的生物,失去欲|望的恶魔也就离死不远了。路加点头。他在安其罗床边坐下,说:“不用装睡。我知道你醒了。”安其罗眼皮下的眼珠滚了滚,没有睁开眼睛。“我可不知道我养的猎犬有这么脆弱。”路加冷笑道,“不就是打不过别的恶魔吗?我都打不过,你还妄想能在他手上讨到好处,是在看不起我?”“不是的!”安其罗一睁眼,看到路加的笑容,就知道主人没有生气,只是在骗他。路加弹了一下他的脑壳,笑道:“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吗?你尽力了,英勇负伤,没有必要为此愧疚。”“可我没有保护好您。”“你已经足够好了,安其罗。”路加抓起他完整的另一只手,“你是我养育的最好的孩子,我一直都很感激你的效忠。”安其罗握着他的手,眼泪汪汪,吸鼻子撇嘴,强行兜住了满满的泪水。他年纪其实还比路加小一点。“可以和我讲讲你和小王子的过往吗?”路加嗓音柔和。“为什么那样说?”安其罗带着鼻音道,“您就是小王子,是路加·查理曼,即便失忆了也不会改变这个事实。”路加讶异。“……你早就知道了吗?”安其罗抿唇:“上个月您迟到的时候。我待在主人身边可比兰斯时间长多了,只是您忘了而已。”路加从安其罗的讲述中听到了一个故事。黑发小孩出生在有六个孩子的贫穷家庭,爸爸经常殴打妈妈,而在某次殴打中,妈妈突然变成了一只巨大的食人魔,吃掉了他的爸爸,又吃掉了附近的很多人类。小孩和他的兄姐们活了下来,作为半恶魔的孩子,手背被烙上了骷髅头的印记。“在主人来之前,我的兄姐们已经被圣光净化了。负责处决的神甫说我太小,不可能变成恶魔,要修道院随便找个普通方法处死。”“我很饿。他们怕我吃人,于是骗我吃掉许多石头。饱腹之后,肚子反而更疼了……”“有人喂了我食物。”“那是我生平遇到最美味的食物,但我发誓一辈子只吃那一次。”听着安其罗的讲述,路加仿佛猜到了什么。“我吃掉的是主人的血肉。”安其罗道,“然后变成了食人魔,吐出那些石头……获得了新生。”“让我获得新生的人就是您。”“所以,您是我要用全部生命和灵魂守护的神明。”说完最后一个字之后,少年眼角垂下了一颗泪珠。路加怔住。幼年的小王子用自己的血肉,救了一只小恶魔。或许小王子知道自己是只半魅魔,才给予同样的半恶魔安其罗同情心吧?可是他这个外来的灵魂却占据了小王子的身体,利用小王子给予安其罗的恩惠——“主人还在犹豫自己的身份吗?”安其罗说,“您就是小王子,千真万确,我的嗅觉不可能出错。”“我知道了。”路加半信半疑道。他转向安其罗,郑重道:“那么你也要好起来。如果想报恩,想效忠,就用全身心的欲|望来做,无论输赢,无论结果如何,都不能轻易放弃自己。”“嗯。是,我的主人。”安其罗道。等到路加离开的时候,猎犬少年的气色已经好得多了。在他彻底好转之前,都会在王子府邸里住下。安其罗并不是个特例——由于赫卡庄园被兰斯的圣力轰炸得毁了一半,庄园里所有少年都暂住进了王子府邸,等待庄园修葺完善再送回去。一共五十二名大大小小的“情人”,正巧路加清除了各方势力送来做眼线的仆人,那些少年们便自告奋勇,补全了职位的空缺。至于剩下的少年,路加为他们找来了新的工作——处理夏佐·塞西尔从北方寄回来的“礼物”。“把它们种出来。”路加扬起下颌点向花园里堆放的三个编织袋。少年解开编织袋,发现里面是一些椭圆形、淡黄色的块茎,还连着根须和泥土。他们沦为奴隶以前大多出自贫苦的农家,熟知种植农作物,却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植物。“殿下,这是花朵的根茎吗?”其中一个问。“这么说也没错,它们会开出非常漂亮的白|粉色花朵。”路加笑道,“不过更大的作用是在它的根茎。这些块茎可以食用,而且在北方寒冷贫瘠的土地上也能种植。”北方土地贫寒,几乎无法种植农作物,他们靠射猎和渔业为生,不济时便只能劫掠圣国边境的城镇,或者航海南下去侵略其它南方国度。缺失种植业是北方战乱的主要原因——而现在殿下竟说,这些可食用的块茎能在北方种植?!天方夜谭。——其实这些块茎就是现代的马铃薯。夏佐临走前,路加给他列了长长一份清单,描述现代拥有、但圣国没有发现的农作物,两个世界的许多植物动物并不相同,路加只是抱着碰运气的想法。没想到真被夏佐撞到了其中最重要的一种。几袋马铃薯快马加鞭运来的时候,路加挑了一点让厨娘做熟,味道竟与现代的马铃薯大同小异。总之——有了马铃薯作为与北方蛮族交易的筹码,阿芙拉的安全系数又提高了。“那么,这些茎块种植的时候有什么特殊要求呢?”少年们拿着能带来和平的茎块问。路加思考了一会儿,沉默了。少年们还以为主人在生气,直到他们看到了自家小王子脸颊上浮现出可爱的浅粉。哦,是因为不知道,所以在羞窘呀。也是,殿下贵为王子,身上干干净净,又香又软,天生就该受到悉心呵护,怎么会接触到污秽的泥土和肥料呢?少年们心底发出善意的笑,面上恭敬道:“我们会参考种植花朵和的方式,换多种方法试验最佳种植方法,请殿下放心交给我们。”少年们自此有了一项只有路加知道的秘密工作。想着那些在花园和府邸中穿梭的美少年们,兰斯在制作甜点时好几次把盐误当做糖,路加一口咬下差点没喷出来。然后又是一顿雷声大雨点小的责罚,还有接下来兰斯的将功赎罪。与此同时,贝洛克和夏洛特小姐也应邀约住进了王子府邸。他们二人加上查理曼兄妹和兰斯,还有每日一份的马铃薯试验菜品,每天的餐桌都非常热闹。日子平静地过去,路加难得偷了几天闲,偶尔带着兰斯去花园里画画,画着画着就睡熟了。有一次他睡在花丛里时,听到了女仆们唱了他从未听过诗歌,便把她们叫到身边询问。路加从她们口中听完了完整的长诗,诗歌辞藻风格古朴宏大,描写一位少年英雄如何在决斗中战胜敌人,伸张正义。“诗歌的主人公是以您为原型的,殿下。”女仆们双眸闪亮,“殿下在加沙角斗场上的英勇事迹已经传遍了整个圣国。”路加讶异地挑了一下眉。小王子在民间一直很出名——虽然大多是贬损的名气。但从上一次角斗场上听来的传言,他的名声似乎在无意间有所好转。这给路加提供了一个新的灵感:从民间声望入手,或许是个不错的决定。而这首朗朗上口的长诗,将他在决斗中的胜利宣扬得更加广泛深远,经过口耳相传,甚至影响到了圣都以外。优秀的诗人永远是引领舆论的弄潮儿。“这首长诗是谁写的?”路加有意拉拢这位诗人,让他为自己服务。“海曼,殿下。”海曼?路加深觉耳熟,思索了一下,脸色忽然僵住了。海曼不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写了《媚上的男仆》的那个狗血言情小说作者吗??他正想着,便听一个女仆接着道:“我想海曼先生一定很崇拜您,他最近还发表了《媚上的男仆》增订精修版本呢。”另一个女仆连忙用手肘顶她,示意她不要多嘴。整个王子府邸的女仆们都把《媚上的男仆》当小王子殿下的代餐吃,不由自主就把两者等同了起来。还敢出增订精修版?路加翘起腿,露出一个危险的笑容。可以,很好。还没找他清算害自己社死的账呢,这位“海曼先生”自己就撞到枪上了。不把藏在“海曼”笔名背后的那个人扒出来,他就不姓查理曼!作者有话要说:文中“”的誓词有参考网络。基友开新啦~推荐她的双重生年下小甜文~(不要离开!后面还有路加兰斯的小剧场!)《国师他是病美人》作者:廿四铜钱大楚有位国师名唤沈辞,是个不折不扣的佞臣,掌控着皇室,操控傀儡皇帝,只手遮天。最后被小皇帝楚阆在祭天大典上一箭穿心,落得个被后世唾骂的下场。重来一世,沈辞回到了祭天大典的前一个月,于是他决定辞职,这个国师他不干了。他带着辞呈和天子金印送进宫里,结果被楚阆撕了。不仅如此,沈辞连宫门都走不出去,小皇帝将他变相软禁在身边,日日看着他。直到某天小皇帝对着他这个国师兼帝师以下犯上,沈辞终于忍无可忍:“或许你不知道,但是我们之间确实隔着血海深仇。”楚阆前世不听沈辞的话,错信了旁人,不仅杀了沈辞,还丢了自己的命。他执念太深得以重生,发誓再也不相信任何人,只是必要将沈辞困在自己身边,查清上一世的真相。然而他将人困着困着,发现沈辞并不似前世那般意图皇位,反而可爱得像只小狐狸。直到那人终于逃离他的身边,他才惊觉自己已经沉沦。他当真,离不开沈辞了。接下来的内容属于本文!并不ooc的小剧场:兰斯:原来我只和殿下认识了两三个月吗?感觉已经爱了他三辈子了=w=写了一段 沙雕 情节,因为不符合正剧文风,就放在这里啦。话说五十二名美少年各司其职,深得路加满意。“他们可比我从前的仆人们贴心多了,兰斯。”路加边走边夸赞道,“又不会乱嚼舌根又不会偷懒——你看,这片地板擦得多干净?”“是,殿下。”兰斯平和道。他心里却想,当时杀死恶魔的时候为什么不小心一点别把庄园也弄塌,或者更过分一些干脆把整座庄园都毁掉——光明神在上,原谅他过激的想法。总归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为自己搞来了一整座庄园的情敌。兰斯认真思考着补救措施。于是隔日路加一走进大厅,便被金碧辉煌的地板晃得睁不开眼。真·干净到反光。在他到来之前,兰斯用圣力清除了整片区域的灰尘,又细细修补了所有最细微的裂痕,让每一块地砖平滑到完美无缺,堪比最精密的镜面。而过于完美的地砖总是格外光滑的。路加被镜子一样的地砖一晃眼,本能向后撤了一步,又脚底打滑,“啪”地滑倒在地。好在兰斯危急时刻抱住了他的上半|身,才让他免于尾椎骨碎裂。路加被他扯着两条胳膊,仰起脸发出了一声怒吼。“——兰斯,看看你都做了些什么!”兰斯:qaq殿下吼我,是地板擦得还不够干净光滑吗?路加(掀桌):干净到都能溜冰了!!兰斯初时还担心骑士的铠甲太过冷硬,或者铠甲发出的声音会吵醒殿下。但路加睡得非常沉酣。于是王子府邸的仆人们在盼望殿下平安归来的两天两夜之后,便看到——新晋的契约骑士身披银月而来,怀中抱着他们娇贵的玫瑰。两人看起来都身体安康。这座无主的府邸终于迎回了他们的主心骨,受府邸庇护的仆人们提起的心终于落了下来,纷纷喜极而泣。路加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次日清晨。他侧过头,兰斯正趴在他床头阖眼浅眠,身上铠甲未除。他一动,兰斯就睁开了眼。路加没有斥责他碰到了自己的床,问道:“为什么不去卸甲休息?”“怕吵到殿下。”兰斯嗓音带着晨起的沙哑。兰斯从前总是在路加之前醒来,路加惊讶地发现,这竟然是自己第一次见到他睡眼惺忪的样子。兰斯也同样两天两夜没有休息了,刚醒时脸上没什么表情,有点呆呆的感觉。“呆子,你若是累死我可不救你。”路加不由笑道,“收拾一下去睡,待会儿我叫人把早餐端进来。”兰斯面上一柔,微笑着谢过他,还是爬起来服侍路加穿衣盥洗。整装之后,路加先去找了阿芙拉——或者说是阿芙拉正在救治的安其罗。黑发少年陷在客房的大床里,小小的苍白的一只,虚弱地闭着眼。他的右臂被齐根吞噬,现在恢复了人类的形貌,在阿芙拉的治愈术下,空荡荡的地方正重生出新的骨骼、经络与血肉。那消耗了他大量精力和体力。见到路加的到来,阿芙拉紧紧拥抱了哥哥,眼中喜悦溢于言表。离开时她拍了拍路加的手,小声道:“你陪陪他吧。他的心理状态不太好。”恶魔是欲|望的生物,失去欲|望的恶魔也就离死不远了。路加点头。他在安其罗床边坐下,说:“不用装睡。我知道你醒了。”安其罗眼皮下的眼珠滚了滚,没有睁开眼睛。“我可不知道我养的猎犬有这么脆弱。”路加冷笑道,“不就是打不过别的恶魔吗?我都打不过,你还妄想能在他手上讨到好处,是在看不起我?”“不是的!”安其罗一睁眼,看到路加的笑容,就知道主人没有生气,只是在骗他。路加弹了一下他的脑壳,笑道:“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吗?你尽力了,英勇负伤,没有必要为此愧疚。”“可我没有保护好您。”“你已经足够好了,安其罗。”路加抓起他完整的另一只手,“你是我养育的最好的孩子,我一直都很感激你的效忠。”安其罗握着他的手,眼泪汪汪,吸鼻子撇嘴,强行兜住了满满的泪水。他年纪其实还比路加小一点。“可以和我讲讲你和小王子的过往吗?”路加嗓音柔和。“为什么那样说?”安其罗带着鼻音道,“您就是小王子,是路加·查理曼,即便失忆了也不会改变这个事实。”路加讶异。“……你早就知道了吗?”安其罗抿唇:“上个月您迟到的时候。我待在主人身边可比兰斯时间长多了,只是您忘了而已。”路加从安其罗的讲述中听到了一个故事。黑发小孩出生在有六个孩子的贫穷家庭,爸爸经常殴打妈妈,而在某次殴打中,妈妈突然变成了一只巨大的食人魔,吃掉了他的爸爸,又吃掉了附近的很多人类。小孩和他的兄姐们活了下来,作为半恶魔的孩子,手背被烙上了骷髅头的印记。“在主人来之前,我的兄姐们已经被圣光净化了。负责处决的神甫说我太小,不可能变成恶魔,要修道院随便找个普通方法处死。”“我很饿。他们怕我吃人,于是骗我吃掉许多石头。饱腹之后,肚子反而更疼了……”“有人喂了我食物。”“那是我生平遇到最美味的食物,但我发誓一辈子只吃那一次。”听着安其罗的讲述,路加仿佛猜到了什么。“我吃掉的是主人的血肉。”安其罗道,“然后变成了食人魔,吐出那些石头……获得了新生。”“让我获得新生的人就是您。”“所以,您是我要用全部生命和灵魂守护的神明。”说完最后一个字之后,少年眼角垂下了一颗泪珠。路加怔住。幼年的小王子用自己的血肉,救了一只小恶魔。或许小王子知道自己是只半魅魔,才给予同样的半恶魔安其罗同情心吧?可是他这个外来的灵魂却占据了小王子的身体,利用小王子给予安其罗的恩惠——“主人还在犹豫自己的身份吗?”安其罗说,“您就是小王子,千真万确,我的嗅觉不可能出错。”“我知道了。”路加半信半疑道。他转向安其罗,郑重道:“那么你也要好起来。如果想报恩,想效忠,就用全身心的欲|望来做,无论输赢,无论结果如何,都不能轻易放弃自己。”“嗯。是,我的主人。”安其罗道。等到路加离开的时候,猎犬少年的气色已经好得多了。在他彻底好转之前,都会在王子府邸里住下。安其罗并不是个特例——由于赫卡庄园被兰斯的圣力轰炸得毁了一半,庄园里所有少年都暂住进了王子府邸,等待庄园修葺完善再送回去。一共五十二名大大小小的“情人”,正巧路加清除了各方势力送来做眼线的仆人,那些少年们便自告奋勇,补全了职位的空缺。至于剩下的少年,路加为他们找来了新的工作——处理夏佐·塞西尔从北方寄回来的“礼物”。“把它们种出来。”路加扬起下颌点向花园里堆放的三个编织袋。少年解开编织袋,发现里面是一些椭圆形、淡黄色的块茎,还连着根须和泥土。他们沦为奴隶以前大多出自贫苦的农家,熟知种植农作物,却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植物。“殿下,这是花朵的根茎吗?”其中一个问。“这么说也没错,它们会开出非常漂亮的白|粉色花朵。”路加笑道,“不过更大的作用是在它的根茎。这些块茎可以食用,而且在北方寒冷贫瘠的土地上也能种植。”北方土地贫寒,几乎无法种植农作物,他们靠射猎和渔业为生,不济时便只能劫掠圣国边境的城镇,或者航海南下去侵略其它南方国度。缺失种植业是北方战乱的主要原因——而现在殿下竟说,这些可食用的块茎能在北方种植?!天方夜谭。——其实这些块茎就是现代的马铃薯。夏佐临走前,路加给他列了长长一份清单,描述现代拥有、但圣国没有发现的农作物,两个世界的许多植物动物并不相同,路加只是抱着碰运气的想法。没想到真被夏佐撞到了其中最重要的一种。几袋马铃薯快马加鞭运来的时候,路加挑了一点让厨娘做熟,味道竟与现代的马铃薯大同小异。总之——有了马铃薯作为与北方蛮族交易的筹码,阿芙拉的安全系数又提高了。“那么,这些茎块种植的时候有什么特殊要求呢?”少年们拿着能带来和平的茎块问。路加思考了一会儿,沉默了。少年们还以为主人在生气,直到他们看到了自家小王子脸颊上浮现出可爱的浅粉。哦,是因为不知道,所以在羞窘呀。也是,殿下贵为王子,身上干干净净,又香又软,天生就该受到悉心呵护,怎么会接触到污秽的泥土和肥料呢?少年们心底发出善意的笑,面上恭敬道:“我们会参考种植花朵和的方式,换多种方法试验最佳种植方法,请殿下放心交给我们。”少年们自此有了一项只有路加知道的秘密工作。想着那些在花园和府邸中穿梭的美少年们,兰斯在制作甜点时好几次把盐误当做糖,路加一口咬下差点没喷出来。然后又是一顿雷声大雨点小的责罚,还有接下来兰斯的将功赎罪。与此同时,贝洛克和夏洛特小姐也应邀约住进了王子府邸。他们二人加上查理曼兄妹和兰斯,还有每日一份的马铃薯试验菜品,每天的餐桌都非常热闹。日子平静地过去,路加难得偷了几天闲,偶尔带着兰斯去花园里画画,画着画着就睡熟了。有一次他睡在花丛里时,听到了女仆们唱了他从未听过诗歌,便把她们叫到身边询问。路加从她们口中听完了完整的长诗,诗歌辞藻风格古朴宏大,描写一位少年英雄如何在决斗中战胜敌人,伸张正义。“诗歌的主人公是以您为原型的,殿下。”女仆们双眸闪亮,“殿下在加沙角斗场上的英勇事迹已经传遍了整个圣国。”路加讶异地挑了一下眉。小王子在民间一直很出名——虽然大多是贬损的名气。但从上一次角斗场上听来的传言,他的名声似乎在无意间有所好转。这给路加提供了一个新的灵感:从民间声望入手,或许是个不错的决定。而这首朗朗上口的长诗,将他在决斗中的胜利宣扬得更加广泛深远,经过口耳相传,甚至影响到了圣都以外。优秀的诗人永远是引领舆论的弄潮儿。“这首长诗是谁写的?”路加有意拉拢这位诗人,让他为自己服务。“海曼,殿下。”海曼?路加深觉耳熟,思索了一下,脸色忽然僵住了。海曼不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写了《媚上的男仆》的那个狗血言情小说作者吗??他正想着,便听一个女仆接着道:“我想海曼先生一定很崇拜您,他最近还发表了《媚上的男仆》增订精修版本呢。”另一个女仆连忙用手肘顶她,示意她不要多嘴。整个王子府邸的女仆们都把《媚上的男仆》当小王子殿下的代餐吃,不由自主就把两者等同了起来。还敢出增订精修版?路加翘起腿,露出一个危险的笑容。可以,很好。还没找他清算害自己社死的账呢,这位“海曼先生”自己就撞到枪上了。不把藏在“海曼”笔名背后的那个人扒出来,他就不姓查理曼!作者有话要说:文中“”的誓词有参考网络。基友开新啦~推荐她的双重生年下小甜文~(不要离开!后面还有路加兰斯的小剧场!)《国师他是病美人》作者:廿四铜钱大楚有位国师名唤沈辞,是个不折不扣的佞臣,掌控着皇室,操控傀儡皇帝,只手遮天。最后被小皇帝楚阆在祭天大典上一箭穿心,落得个被后世唾骂的下场。重来一世,沈辞回到了祭天大典的前一个月,于是他决定辞职,这个国师他不干了。他带着辞呈和天子金印送进宫里,结果被楚阆撕了。不仅如此,沈辞连宫门都走不出去,小皇帝将他变相软禁在身边,日日看着他。直到某天小皇帝对着他这个国师兼帝师以下犯上,沈辞终于忍无可忍:“或许你不知道,但是我们之间确实隔着血海深仇。”楚阆前世不听沈辞的话,错信了旁人,不仅杀了沈辞,还丢了自己的命。他执念太深得以重生,发誓再也不相信任何人,只是必要将沈辞困在自己身边,查清上一世的真相。然而他将人困着困着,发现沈辞并不似前世那般意图皇位,反而可爱得像只小狐狸。直到那人终于逃离他的身边,他才惊觉自己已经沉沦。他当真,离不开沈辞了。接下来的内容属于本文!并不ooc的小剧场:兰斯:原来我只和殿下认识了两三个月吗?感觉已经爱了他三辈子了=w=写了一段 沙雕 情节,因为不符合正剧文风,就放在这里啦。话说五十二名美少年各司其职,深得路加满意。“他们可比我从前的仆人们贴心多了,兰斯。”路加边走边夸赞道,“又不会乱嚼舌根又不会偷懒——你看,这片地板擦得多干净?”“是,殿下。”兰斯平和道。他心里却想,当时杀死恶魔的时候为什么不小心一点别把庄园也弄塌,或者更过分一些干脆把整座庄园都毁掉——光明神在上,原谅他过激的想法。总归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为自己搞来了一整座庄园的情敌。兰斯认真思考着补救措施。于是隔日路加一走进大厅,便被金碧辉煌的地板晃得睁不开眼。真·干净到反光。在他到来之前,兰斯用圣力清除了整片区域的灰尘,又细细修补了所有最细微的裂痕,让每一块地砖平滑到完美无缺,堪比最精密的镜面。而过于完美的地砖总是格外光滑的。路加被镜子一样的地砖一晃眼,本能向后撤了一步,又脚底打滑,“啪”地滑倒在地。好在兰斯危急时刻抱住了他的上半|身,才让他免于尾椎骨碎裂。路加被他扯着两条胳膊,仰起脸发出了一声怒吼。“——兰斯,看看你都做了些什么!”兰斯:qaq殿下吼我,是地板擦得还不够干净光滑吗?路加(掀桌):干净到都能溜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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