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我才感觉事态严重,心头隐隐作痛。
再次回到露天走廊,让我大口大口地呼吸到清新空气时,我并没有感觉舒畅,而是很快地叹了一口气。我望了一下天空,喃喃地问看守:还是回原房间吗?
你想去哪儿呢?
我明白了,向看守提出这种问题,在他看来实在是愚蠢之极。于是我不沉默了。
这时,我脑子里冒出一些千奇百怪的想法。譬如说,既然这么短时间的,粗略地对我问话,不要能认定有严重的违法犯罪;既然他们也没有说让我带什么御寒的衣物进来,我心想他们可能不会让我在这里久呆;又譬如说,他们没有给我戴上手铐,在我看来是个好兆头;此外,成怡副局长对我深表同情,她说过会给我公正平等。
我觉得自己没有犯任何错,更别说犯罪,我不应该呆在这里。但法律书上说,公安局对于没有查清是否有嫌疑的,有权关押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于是,我默默地,心事重重地等着,试图用我黑暗中经受过锻炼,并且习惯于在夜色中视物的眼睛辨别此处屋外到底是哪里。现在,我单身一人呆在黑暗和寂静之中,与牢房的拱道,打起一点精来,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你有什么要求提出来,我一定帮你办到,但不包括我办不到的。
我想和成怡局长说话。
喔?看守不耐烦盯着我,说,不要能的,我一年到头都看不到她几次。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你这个案子太小,她不会管。你没资格见她。
那么在这里要以提什么要求?
让我们打电话给你的亲人,让他们给你送被铺衣服过来,有钱的可以多送些钱来,让你吃好点。可以散步,可以看看书,只要不是违禁的书都可以。
我没有亲人。我只是一个在这里读书的学生。我只想见成怡局长。
如果你总是这么说,那我不再来了,你自便吧。看守说道,恐怕你吃饭都成问题。
好吧,我说,假如吃饭成问题,不过就是饿死嘛,没关系。
看守从我说话的口气里听出一些绝望。按照规定,如果管理的监子里死了人,他是要负责任的。还有,后来我才知道,他多次劝我给家里打电话,意思就是送钱来,他可以从中大赚一笔。看守就是靠从看押人员身上捞钱而发财的。
但如果看押人员死亡,他得背处分,那他就亏大了。于是,他缓和了口气,又说道:听着,你要见成副局长的要求是办不到的,别再提了。不过,你可以放聪明些,我可以多给你一些便利,多出门散步,多看有趣的书。如果有钱,我要以送些好吃的给你。
我只要见成怡局长。
天啦,看守说,你别老缠着一个做不到的要求不放嘛,这样下去,不等拘留到期,你就会疯掉的。
哦,你这样想?我问道。